【光明论坛】坚持文物属于人民、服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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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是2026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今年文物活动的主题是“文物属于人民 服务人民”,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主题是“非遗,让生活更美好”。2025年,习近平总书记参观“百年守护——从紫禁城到故宫博物院”展览时指出:“新起点上,故宫博物院要发扬优良传统,坚持文物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加强文物保护修复,提高文物活化利用水平,让故宫成为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成为世界读懂中华文明、读懂中华民族的重要窗口。”这一重要指示对于做好全国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呵护好、弘扬好、发展好中华文明瑰宝提供了根本遵循。
文物属于人民,需要法治的坚实托底。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党的十八大以来文物工作成熟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让“保护第一”成为牢固准则。除个别省份,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已全面推行;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制度在上海先行试点,从源头上统筹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的关系。文物保护管理被正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增至22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构筑起依法保护文物的“铜墙铁壁”。
文物属于人民,文物的保护与利用必然要依靠人民。在保护阶段,通过规范化的公众信息渠道,让公众成为重要的社会监督力量;在阐释阶段,鼓励本地居民主动参与价值建构,将地方知识、情感记忆与文化认同纳入遗产叙事;在利用阶段,通过健全利益共享机制形成正向激励,实现发展成果公平共享。例如,湖南芷江侗族自治县是一座有着2200余年建县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改造黄甲街、伞巷时,居民的建议被一一收集,让历史细节因民间记忆而更加丰满。江西万载县探索创新社会力量参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长效机制,设立“万载县红色革命文物保护修缮金专户”和管理委员会,募集社会资金400余万元修缮了“湘鄂赣省赤色总工会旧址”“湘鄂赣半岭红三医院旧址”等一批未定级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为基层文物保护探索出一条保护利用新路径。
人民是文化遗产的创造者、拥有者,同时也是传承者、发展者。文物服务人民,归根到底,是以物为基础、以人为本位,将文化遗产嵌入当代生产生活体系,让更多优质文博资源直达基层。通过参与机制的创新,能将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从“专家的事”变成“大家的事”,以能学易懂易参与的方式赋予民众参与保护发展自己家园的能力。同时,当本地民众的记忆被尊重、建议被采纳,他们对文化遗址的情感认同就会大幅提升,参与保护建设的意愿和主动性也会增强。
文物服务人民,要始终将人民的需求、感受和获益作为评价保护利用成效的根本标准,从“以物为中心”向“以人与物和谐共生为中心”转变。在文化遗产的展示功能之外,还要寻找能够满足群众求知、审美、休闲、情感归属等多层次文化需求的功能和业态。例如,湖南省博物馆前广场与湖南烈士公园西广场相连,红色文化与绿色生态相映,历史底蕴与现代风貌交融,让文物保护与城市生活实现双赢。
为更好服务人民,文物价值的充分释放同样重要。在重视遗产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的基础上,要下功夫挖掘其承载的文化认同、经济驱动、教育启迪等社会价值。只有从现实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从文物所承载的历史中寻找启示,才能达到“不仅要在物质形式上传承好,更要在心里传承好”的文化熏陶效果。以中国首条文物主题游径“东坡行旅”为例,这条主题游径涵盖10个省份、15座城市,各级文物核心资源48处,赋予沿途城市不同的主题定位,深入挖掘背后的历史故事与精神内涵,让陈列在大地上的遗产连缀成一幅壮美画卷。
未来,期待更多文物走进人们的生活,成为孩子脚下的遗址公园、老人记忆中的故乡风物。当我们找到文物与当代生活对话的方式,“属于人民、服务人民”便不再只是理念,更是触手可及的日常。
(作者:郭秋晨,系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