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几点思考
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文明交流互鉴日益深化的今天,增强文化自信、凝聚民族精神已成为关乎国家发展与民族复兴的时代命题。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正是回应这一时代需求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既是一项深具理论创新与实践价值的重大课题,又是凝聚共识、塑造国民品格的文化基石,也是促进文明交流互鉴、提升国家文化影响力的战略举措。如何科学提炼中华文明标识、系统确立其认定标准、整体构建其阐释框架,是将这一重要部署转化为具体实践亟须回答的重要问题。
“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提出与发展
2016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党和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2018年8月,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要求,“要把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提炼出来、展示出来”。同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将“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列为一项重要任务,旨在深化中华文明研究,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开展考古中国重大研究,实证中华文明延绵不断、多元一体、兼收并蓄的发展脉络。依托价值突出、内涵丰厚的珍贵文物,推介一批国家文化地标和精神标识,增强中华民族的自豪感和凝聚力。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并将其置于加强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健全文旅融合机制的整体布局之中,标志着这一理念已从文化认知层面深化为一项系统性的国家文化战略工程。2025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再次强调“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
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指引下,学术界围绕中华文明标识的内涵展开了深入探讨。学者们认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是中国人宇宙观、社会观、道德观的生动体现。该体系通过一系列具有标识性的文化符号、历史遗迹以及传统习俗等,来实证和展示中华文明延绵不断、多元一体、兼收并蓄的发展脉络,阐释中华文明的深厚内涵,彰显中华文明的特质与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在具体标识内容的探讨中,有的选取华表喻德、陶寺陶楔祖宗塔作为天下大同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象征塔;有的认为青铜器与青铜文化可作为重要的精神标识;有的将黄帝陵作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有的强调昆仑作为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重要意义,等等。在体系构建路径上,学者们提出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居中而治的政治观、崇文尚德的文明观等铸成中国文化的精神标识,需关注标识的权威性、统领性、不可替代性、公共识别性、普遍认可性、易于理解性;认为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需要内在与外在两个方面的相互协同,可从精神理念、行为方式与物质符号等层面进行解析,也可从政治文明标识、社会文明标识、生态文明标识等维度观察,并将其概括为物质文化标识的筛选、非物质文化标识的挑选、精神文化标识的遴选等。
学者们普遍认识到,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并非简单的符号汇编,而是关乎文明特质阐释、民族精神凝聚与文化话语构建的深层实践。如何建立一套逻辑严密、层次清晰、兼具学理支撑与实践导向的标识体系框架,推动中华文明标识从理论阐释走向系统构建与有效传播,是学术界应当持续着力的重要课题。
“中华文明标识”的提炼标准
确立一个兼具全面性、立体性与发展性的动态认知框架和标识标准,是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重要目标。该体系不仅需要涵括多维文明成果,更应深刻体现中华文明所蕴含的五个突出特性,从而在整体上形成一个能够贯通历史、观照现实、面向未来的有机整体。标识的甄选与认定需同时遵循共同标准与专业标准。
共同标准是指为确保标识体系的权威性、代表性与有效性,在甄选与评估过程中应当共同依据一套多层次、多维度的核心准则。这主要涵盖五个方面:第一,民族精神的体现度,即标识是否凝练并彰显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核心价值观、历史记忆与集体认同,是精神共同体的象征性载体。第二,文化内涵的代表度,即标识在不同文明维度上是否具备突出的代表性,能否集中体现中华文化在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与制度创造等层面所蕴含的首创性、独特性、延续性与兼容性。第三,历史进程的推动度,即标识在中华文明演进的关键阶段是否发挥了显著的塑造或转折作用,其影响是否具有持久而广泛的历史作用。第四,国内民众的知晓度,即标识在当前社会语境下的普及范围、认同强度与情感联结深度,反映其扎根社会、凝聚共识的内生能力。第五,国际社会的认知度,即标识作为中华文明代表符号,在世界范围内被识别、理解与接纳的程度,具体衡量其跨文化阐释能力、促进文明对话的效用以及对于塑造国家正面形象、增强文化软实力的贡献。这五个共同标准构成了一个从价值内核、文化深度、历史作用、民族认同到传播广度相互关联的综合性评估框架,为中华文明标识的筛选、阐释与传播提供系统性依据。
专业标准是指在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构建过程中,为具体领域的标识对象所制定的专用型、精细化遴选尺度。它是在遵循五个共同标准的前提下,针对某一具体类别标识的独特属性与评价维度所设立的补充性与具体化标准。其核心功能在于依据该类标识的专业特性、存续形态、传播机制或保护状况,设定更具操作性与区分度的细化指标,以确保最终选出的标识在该类别内具有高度的代表性、典型性与权威性。例如,在遴选文学艺术标识中的文学作品标识时,还要考量其是否被收录于权威教材或教科书、是否拥有跨时代的读者接受度与研究积累等;在遴选自然地理标识时,还应考虑其是否被列入世界遗产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是否涵盖国土的完整性与地域特色等因素。
共同标准与专业标准构成了一个通用与专用相结合的层级化标准体系。前者确保标识的普遍文明价值,后者则保障其类别内的专业深度与典型意义,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搭建一个既体现整体文明特质、又尊重各类别内在逻辑的标识体系。
“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构建原则与分类标准
文明形态具有相互渗透、互为表里的特点,在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时,应当突破物质与非物质的简单二元框架,以更契合文明本身表现维度与承载方式的多维视角进行整体把握。框架构建应遵循三个基本原则:其一,全面性,即力求体系在横向维度上的包容性,尽可能全面吸纳所有符合共同标准与专业标准的文明成果,避免因分类疏漏而导致重要标识缺失。其二,明晰性,要求体系在纵向层级上逻辑清晰,大类之间界限分明、互不重叠,子类划分依据统一,且各类命名精准、凝练,避免产生歧义或出现模糊地带。其三,发展性,指体系本身应保持结构上的弹性与内容上的可扩展性,既能包容现有研究成果,也为未来新的考古发现、学术认识及文明形态的演进预留增补与调适的空间,使之成为一个具有学术生命力的动态框架。
依据上述思路,我们认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可划分为八个类别。第一,精神标识,集中蕴含于中华文明特有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人生观、发展观、中华传统思想及近现代以来在革命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核心价值与理想信念之中,例如“中”的思想、天人合一、和而不同、民为邦本、厚德载物、格物致知、与时俱进、长征精神、雷锋精神等。第二,制度标识,主要体现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等方面,例如礼乐制度、郡县制等。第三,历史遗存(包括遗迹和遗物及纪念物)标识,包括具有代表性的古代都城、遗址、陵墓、古代建筑物与纪念物、近现代建筑物与纪念物等。例如,古代都城包括郑州商城、安阳殷墟、汉长安城、隋大兴城、唐长安城、隋唐洛阳城、北京元大都等,遗址包括元谋人遗址、河姆渡遗址、良渚遗址、龙门石窟等,陵墓如黄帝陵、秦始皇陵等,古代建筑物与纪念物包括长城、北京明清故宫等,近现代建筑物与纪念物包括澳门大三巴牌坊、天安门、鸟巢国家体育场等。第四,自然地理标识,包括被赋予地理根基、人文载体、精神圣地、地貌符号等重要象征意义的自然地理实体。黄河、长江、淮河、秦岭山脉、五岳等共同构筑中华文明的地理根基和空间秩序,黄山、桂林山水、西湖等承载着人文之韵,丹霞、南方喀斯特、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塔克拉玛干沙漠等代表着中国典型的地貌符号。第五,文学艺术标识,涵盖文学作品、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戏曲、武术、影视作品等门类中的典范作品与代表性形式。人们耳熟能详的唐诗、宋词、元曲,以及《诗经》《红楼梦》等文学作品塑造了一代代中国人的精神世界;汉字及其书体演变,例如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草书、楷书、行书等,书写出中华文明的风骨;《清明上河图》《千里江山图》将中华文明的市井温度与山河气度定格于画卷之上;庙堂的编钟、文人的古琴与民间的二胡,共同鸣奏出中华文化独特的韵律与精神;《霓裳羽衣舞》《红色娘子军》代表着中国舞蹈的美学与精神;经典戏曲如昆曲、京剧等彰显了语言的艺术与深厚的文化积淀;太极拳与八段锦将武术的劲健体势与传统养生哲学相融合,体现出中国人对力量与生命的独特理解。第六,科学技术标识,包括数学、天文历法、农学、医学、工艺技术与重大工程成就,以及具有世界影响的发明创造等。例如,在数学方面,算盘体现了古代中国的计算智慧;天文历法上,干支纪法、二十四节气、中国农历等不仅指导农耕生产,更承载了“天人相应”的宇宙观;农学领域,水稻、黍、粟等作物的培育,奠定了东亚农业文明的根基;医学传统中,针灸、中医药体系等展现了整体辩证、调和阴阳的生命哲学;工艺技术方面,生铁冶炼、陶瓷烧制等标志着技术工艺的高度成就;重大工程成就方面,都江堰、京杭大运河等水利工程是顺应自然、系统治理的工程典范,造纸术、印刷术、火药、指南针等四大发明对世界文明进程产生了革命性影响。第七,民俗标识,包括服饰、饮食、民居、交通工具、重要的传统节日和神话传说等。在衣食住行方面,三大名锦、六大茶类、蒸馏酒等是其中典范;春节、端午、中秋、清明、重阳等传统节日,以其周而复始的仪式实践,系统性地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时间哲学与伦理情感。第八,生物标识,包括在传统文化中被赋予人格象征与文化寓意的典型动物和植物。动物包括有生命实体的熊猫、鹤、龟等,以及具有象征意义的龙和凤等;植物例如花中四君子梅兰竹菊等。八个类别组成的分类体系覆盖中华文明的主要表现领域,同时注重各类别之间逻辑层次的区分与边界确定。这种结构化的分类方式,为每一个具体标识的定位、阐释及其与其他标识的关联性研究,提供了理论与实践兼备的框架基础。
在明确理论源流与廓清学术观点的基础上,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重要价值进一步彰显。该体系不仅是对中华文明成果的系统梳理与阐释,更从文明根脉的梳理入手,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是文化领域立足中国、解读中国的有益探索,是在新时代承续文明根脉、凝聚集体认同、参与全球对话的关键性文化实践。通过共同标准与专业标准相结合的认定维度,以及覆盖多维文明成果的分类框架,将“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转化为可操作、可落地的学术方案与认知体系。这不仅能够为深刻理解中华文明“五个突出特性”、增强文化自信与民族认同提供学理支撑,也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促进文明交流互鉴搭建起坚实桥梁。
(作者:王巍 陈时羽,分别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研究”首席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院长,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