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30日 Sat

从“不迁怒”“制怒”到“无怒”

——朱熹修身方法一谈

《光明日报》(2026年05月30日 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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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版: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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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2026年05月30日 Sat
2026年05月30日

从“不迁怒”“制怒”到“无怒”

——朱熹修身方法一谈

  怒是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情感,但什么是怒呢?据《说文》,“怒,恚也”“恚,恨也”,即怒是与恨类似的一种情感。此情感可能是偏正面的,比如在生活中遇到不公之事,内心油然生出一种义愤,为其不平;也可能是偏负面的,比如因为受伤,内心产生冲动去报复对方。不过,无论学界还是大众认知,均熟悉怒的消极面向,根源在于此类情感更为普遍常见。

  怒如何发用并使之有度,与个人身心健康、家庭乃至社会和谐密切相关。古往今来,已有很多制怒以修身治国的榜样。宋朝名相富弼面对他人辱骂神色平静,以理性克制怒念;晚清名臣曾国藩早年易怒,后每日自省戒怒、制怒,终成修身典范。儒家修身理论重视对怒的调适与治理,先秦孔子提出“不迁怒”说,奠定了治怒的基本修养方向;宋儒朱熹则以“无怒”为境界追求,构建起系统的治怒工夫论,影响深远。深入理解朱熹治怒工夫论,在当今时代仍有现实意义。

怒是逆德

  早期中国哲人就对怒有探讨,且常强调破坏性,因而对其十分警惕。孔子对能做到“不迁怒”的弟子颜渊十分赞扬(《论语·雍也》),他虽未直接解释不迁怒,但将“不迁怒”与“不贰过”并列谈及,表明他看到了怒情感的负面性需要克服。之后的学者如三国魏何晏将“不迁怒”解释为不可任怒发作,要使怒之发当其理、不过分(《论语集解》)。至宋明理学兴起,理气论、心性论的理论建构取得突破性进展,儒者也提出关于“不迁怒”的代表性新观点。

  朱熹认同怒是“逆德”。他说:“怒是个难克治底。所谓‘怒,逆德也’。虽圣人之怒,亦是个不好底物事,盖是恶气感得恁地。某寻常怒多,极长。”(《朱子语类》卷三十)“逆德”,是指背离慈善仁爱之德。如《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记载:“且夫怒者,逆德也;兵者,凶器也;争者,末节也。”主父偃上书劝谏汉武帝不要轻易发动对匈奴的战争,并将“怒”与“兵”“争”并列,认为会违仁背义、招致祸患。

  在理学家看来,怒是不好的、恶的,因为怒属于形而下之浊气,是人生而与恶气交感而有。怒气粗粝驳杂,且其发用容易过度、难以控制。朱熹坦言自己平时还会常生怒,不能很好地控制怒。即便是圣人也会生怒,但当有怒生起时,要尽力克服。

  怒气之流行,在人身体现为怒情之发用。怒情之生发,源于人与外物交接有感;情动则逐于外物,溺于外求而不能自反。朱熹与学生敬之讨论怒时指出,怒起如水之澎涨,难以控制,“盖怒气易发难制,如水之澎涨,能权停阁这怒,则如水渐渐归港”(《朱子语类》卷三十)。如能息怒以作缓解,便可使其平静、有所归。朱熹对怒的阐释,既从形而下之气论层面予以说明,也从情感已发状态分析其生成原因和特点。进而,怒气的克制,便成为治怒、防怒的核心议题。

克己复礼以制怒

  朱熹认为,孔子所说的不迁怒,就是对怒有所制约,“怒于甲者,不移于乙”(《四书章句集注》)。当怒产生时,要能制约此气,不使其冲动而误伤对象。但朱熹也强调,制怒不能停留在怒发失误后的末节补正;真正有效的制怒,必须从怒的生发源头入手。这一根源工夫的核心,正是习礼。颜渊之所以能做到“不迁怒”,正是靠这一修养。正如朱熹所言,“自非礼勿视听言动,积习之久,自见这个意思”(《朱子语类》卷三十)。通过礼的长期规范,人在日用间就能学会安顿自身情感,怒生起时自然能引导其合于礼,不偏私、不流恶,从根源上实现治怒。习礼不是外在层面的拘守,而是基于内心的要求。朱子指出,“不迁怒”实际指向一种纯熟的工夫,此工夫的关键在于内心有知。人能知是非,便能在与物交接中,灵活引导自身的行为。怒来时心知有应,当怒则怒,不当怒则止。

  人之身心复归于礼,其核心在克己之主体修养工夫。克己即克尽私欲、去其偏私,而后方能依礼而行,故朱子谓“克得人欲,乃能复礼。颜子之学,只在这上理会”(同上)。他反复强调,“不迁怒”仅属效验层面,非克己工夫本身,后者指向更高层次的修养要求。克己非仅克制怒,“然克己亦非一端,如喜怒哀乐,皆当克,但怒是粗而易见者耳”(同上)。怒与喜哀乐一样,皆有“未发”和“已发”之别,《礼记·中庸》所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发”即生起意。怒起便依礼而发,其情志即可得到规范调适;此恰当之怒导向和善,正是循礼制怒的修养成效。

  朱熹以孔子的“不迁怒”为修养起点,通过克己复礼,将这一传统要求推进到“制怒”的层面。他赞同“忿怒易发难制,故曰‘惩’”,但也强调,“所谓惩者,惩于今而戒于后耳”(《朱子语类·卷七十二》)。惩忿制怒,首先就是要人在怒情刚发动时,就对其加以制约。但朱熹并未止步于此,当他从克尽私欲角度进一步深挖“制怒”内涵时,便开始触及修养工夫的根本问题:不再是等怒情生起再去制约,而是从根本上消解怒情本身。

复静归真以无怒

  怒生起是因为与物交接、交感而有,在此之前,则是怒之“未发”。理学兴起,将此未发与主静工夫联系,进一步从复性养心的理论高度阐发治怒工夫。

  怒之未发时,则本心寂然。主静工夫,即是要求在已发之际,复归未发之本静,于已发中体认未发。以静来指示本性,可溯源至老子。他说道,“致虚极,守静笃”,并提出“归根曰静”的人性修养工夫(《老子·第十六章》)。这一复静思想后为理学家吸收,并将之与节欲问题联系起来。周敦颐指出,人有各种情感欲望,容易为外物所诱惑。只有通过无欲的主静工夫,才能回复性之本然状态(《太极图说》)。程颐则将静与人的本性关联,指出“其本也真而静,其未发也五性具焉,曰仁、义、礼、智、信”(《颜子所好何学论》)。朱熹也指出:“真,便是不杂,无人伪;静,便是未感。”(《朱子语类》卷三十)本性是“静”,是从未感于物、未生情上说。从未发上说,本性也就不掺杂任何人为造作意,从而是“真”。“五性便是真,未发时便是静,只是叠说。”(同上)

  朱熹认可以下说法:“私欲既去,天理自明,故此心虚静,随感而应。或有所怒……怒才过,而此心又复寂然,何迁移之有!”(同上)一方面,朱熹赞同程颐“怒在物不在己”一说,强调应物时要收敛身心、专注于未发之性。心以未发之性为主,便能不为血气之怒所动。另一方面,从未发处说存心、养性,其目标就是明理。通过克复工夫,心从未明转变为明而有所自得,便能做到“于怒时遽忘其怒而观理之是非”(《朱文公文集》卷四十六)。只不过颜子已然不需此一转变过程,而能“只见得理明,自不迁不贰矣”(《朱子语类》卷三十)。心明如镜悬、水止,物来则应,物去则又恢复寂静。心中浑然有的只是五常之性,哪里有怒、又何谈使之迁移。

  总之,不为血气之怒所扰,乃至本心浑然无怒,是朱熹以天理为宗的终极修养目标。朱熹虽认可颜子“不迁怒”的克己工夫已然纯熟,却认为较之圣人境界,“便尚在夹界处”(同上)。因为颜子尚有“不迁”之执,而圣人无此,唯顺理而行。

  朱熹提倡无怒的境界追求,也容易给人留下守静的工夫印象。比如,敬之就有此感,“‘不迁怒,不贰过’,颜子多是静处做工夫。”(《朱子语类》卷三十)对此,朱熹申明“正心”是从动处而非静处说,这是最易混淆之处,不可不察。故不同意将“正心”理解为“将心顿于黑卒卒地,说道只于此处做工夫”。他主张人不能不应事接物,乃至避世离群,否则,便与佛家工夫相混(同上)。

  明理固然是治怒的关键,但还需践行。制怒的践行不能脱离日常生活与人际交往,须知圣人教人“多是于动处说,如云‘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又如告颜子‘克己复礼为仁’,正是于视听言动处理会”(同上)。朱熹基于“理气论”“心性论”对待怒,提出克己复礼、存心养性的制怒工夫路径,凸显在动处正心的儒家修养工夫特色,以此与佛家相区别。其目的不仅在约束不当之怒,更重在引人明理向善,可为调适舒缓人之身心,引导安定有序、文明和谐的社会生活提供思想借鉴。

  (作者:李记芬,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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