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4-15版中缝)
公告专栏
■遗失声明:陈瑶、王福彪不慎遗失大方县鸡场乡卫生院《出生医学证明》1份,新生儿姓名:王灵萱,编号:O520434458, 特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姓名岳鸿焌,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编号:M410553650,出生日期:2012年1月30日,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高祥不慎遗失安阳市高级技师学院毕业证书,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彭坤遗失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学生证,学号:324251010411,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蒋勇不慎遗失医师资格证书原件一本,证书编码:20115111051102319840718887X,医师执业证书原件一本,证书编码:110512000000673,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民警张强不慎将警官证遗失,警号:022186,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孙浩洋遗失东风东街三联家电海信冰箱开具的购买冰箱发票一张,号码: 79376160(金额:5899元),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本人姓名胡燕飞,身份证号码:51160219951008xxxx,于2021年8月17日在广安立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东院车位(负一楼133号),缴纳定金:10000元,合计: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由于本 人自己原因将收据遗失(收据编号:0177571,收据金额大写壹万元整),现登报声明作废,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均与广安立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关,特此声明。声明人:胡燕飞, 2026年5月23日。
■遗失声明:王劲澎遗失警士证,证号:士字第20210387220,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权利人:董振才、何新平,房屋坐落于:盛京福邸1号楼1单元05003室, 房屋建筑面积88.2平方米,吉(2018)东丰县不动产权第0012512号/吉(2018)东丰县不动产权第0012513号;以上两个证件丢失,声明作废。声明人:董振才、何新平。
■作废声明:智联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9MABX9A898L)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星光奥莱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MA00G4PUXW)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沐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1TQX740)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天焱玖佳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3MA7G97T4XW)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云辉万华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8MADEYBF71M)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中科九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1C12B9P)作废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注销公告:安仁县永乐江镇百大华府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1028MJJ567203G)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 阳志林,电话:13378056626,另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本遗失,特此声明。
■注销公告:武溪镇东方星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3122MJK422444T)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张海梅,电话:13517435807。
■注销公告:泸溪县武溪镇大风车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3122060147303W)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吴夏芬,电话:15007424789。
■注销公告:香格里拉市格咱乡药材种植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33401MJY0842178) 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 拉茸七里,电话:15087223418。
■拟注销公告: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商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20303MJH507813R,拟决定注销并清算,现已组成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请有关债权债务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及办理债权债务登记手续。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商会,2026年5月26日。
■吊销转注销公告:北京菊香苑书店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5CK5DXA)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徐岩,清算组负责人:徐岩,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吊销转注销公告:北京明达鼎盛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289254XU)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祝孔明,清算组负责人:祝孔明,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吊销转注销公告:华夏易途(北京)国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05016558403)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刘伟君,清算组负责人:刘伟君,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清算公告:建瓯市体育舞蹈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7830797713179,经理事会会议决议注销并清算,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地址:建瓯市西驿街10号,联系人:冯敏,电话:13905993554。建瓯市体育舞蹈协会,2026年5月25日。
■债务债权公告:岳阳县月田镇小阳光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621090869972F)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杨晓燕,电话:15873025022。
■债权债务公告:萍乡市慈济公益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60300MJC842970E)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债权债务人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联系人: 彭文华,电话:13979978569。
■企业组织形式转换公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北京铎瑞市场调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K5WQLQXB)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组织形式转换登记,组织形式由合伙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铎瑞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合伙人由张菊香、王昊博变更为股东张菊香、王昊博,请债权人自2026年05月25日起45日内向本企业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公告:本企业北京华智鼎众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吊销已满三年,拟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现登报申明,并郑重承诺:本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本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已丢失,申明作废。本企业投资人余小舵、张鸿飞、王新发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本企业投资人余小舵、张鸿飞、王新发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联系人:余小舵,电话:13439330765。
公告
烟台澜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我中心在处理烟台澜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职工孙萍工伤先行支付一案中,因你单位注册地址无法实现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偿还决定书》(烟莱社保偿字[2026]002号)。我中心已于2026年3月23日,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孙萍的工伤保险待遇28136.5元。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费用。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市莱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仲裁公告
周杰: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李保翔与被申请人周杰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威仲字第0134号案件的仲裁申请书副本、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须知、当事人的仲裁权利和义务等相关材料。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威海用祥聚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褚衍柱:本委受理的(2025)威仲字第0062号申请人李军臣与你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 (2025)威仲字第0062号裁决书。本裁决已于 2026 年 5月7日生效,请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委领取上述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法院公告
杨付新:原告哈勤和诉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304民初13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周子祥:原告胡汉飞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6年5月20日作出(2026)皖0304民初876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山东飞耀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宁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鲁1723民初2090号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诉讼要点: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拖欠工资11080元以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1257.58元,暂计12337.58元(以11080元为基数,按一年期LPR标准即3.65%,从2022年12月28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6年2月5日即1257.58元,计算方式:11080元*3.65%*(1135/365天)=1257.58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法律服务费用3140元以及本案诉讼费用;以上金额暂计:15477.58元。本案定于2026年7月22日9时在成武县人民法院苟村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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