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点摘编
冯友兰共相论的前后变化及其哲学意义
翟奎凤在《中州学刊》2026年第4期撰文指出,1949年前,冯友兰深受西方新实在论与柏拉图理念论影响,主张“抽象的共相”,认为共相是超越时空、独立于个体存在的形上实在。他以此诠释公孙龙“白马非马”等名辩思想,视其为对共相的揭示,并将程朱理学之“理”亦理解为类似柏拉图式的共相。1949年后,冯友兰接触并接受了黑格尔与马克思主义的“具体的共相”观念,转而强调共相与殊相、一般与个别的辩证统一,批判自己早期“理在事先”的观点为客观唯心主义,主张“理在事中”,即共相寓于具体事物之中,随实践和认识的发展而变化。冯友兰晚年更将“共相与殊相”问题提升为中国哲学史贯穿始终的根本线索,并试图融通马克思主义“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与中国传统“理在事中”思想。尽管其以西方共相论诠释中国哲学的做法存在争议,但这一努力推动了中国哲学的现代逻辑化建构与世界性对话,其贡献值得肯定。
“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中”的中国伦理学
李伟在《伦理学研究》2026年第2期撰文指出,提出“‘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中’的中国伦理学”的命题,是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后生发的新的学术感悟,即从一个新的学术视角,探讨中国伦理学在新时代的在场问题。所谓在场,是从时空定位、思维方式、研究范式、世界观方法论的角度强调新时代中国伦理学研究的立场观点方法、使命担当、历史方位和研究范式、方法论、叙事路径的转向;强调中国伦理学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价值关联;强调中国伦理学如何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通过“第二个结合”巩固中华伦理的文化主体性,形成伦理学的中国学派和中国伦理学的自主知识体系,增强中国伦理学的文化自信,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伦理智慧和文化支撑。
“天人合一”与“万物一体”:中国哲学一体性思维与主客关系
李春颖在《中国哲学史》2026年第1期撰文指出,“天人合一”与“万物一体”标识出中国哲学的一个基本思维模型——一体性思维。基于天人关系的一体性思维与西方哲学中的主客二分思维具有显著差异。天地万物是一动态关联的宇宙整体,主体与他者共同作为宇宙整体中息息相通的部分,因此主客关系并非根本性的关系,主体与一体才是首要关系。主体正是在此一体中获得并实现自身的本性。这种一体性思维在历史发展中呈现为天人合一、万物一体、天人同构等多种形态,几乎是各学派共用的思想基础。将这一思想基础标识为一体性思维,有助于系统地诠释主体—主客关系、本性、超越性等一系列核心范畴,使中国哲学呈现出与主客二分显著不同的思维结构和超越性追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