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实施四年
努力推动信访工作迈上新台阶、呈现新气象
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迎来施行四周年。四年来,全国信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135”施工路线图,以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主线,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十四五”时期信访工作发展任务如期完成,新时代新征程信访工作展现了新作为、迈上了新台阶、呈现出新气象。
源头预防,群众满意是答案
预防是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前端关口,关键在于把干部沉下去,把民意摸上来。各地坚持重心下沉、关口前移,以实际行动践行“来访群众是考官、信访案件是考题、群众满意是答案”的理念。
“省级领导带头下访、市级领导定期接访、县级领导值守接访、乡级领导随时接访、村社干部上门走访”,浙江省持续完善五级接访机制,使问题在家门口就得到及时解决。比如,舟山市普陀区创新推行“网格夜访”,当地干部利用群众夜间空闲时段下沉网格走访,累计夜访超两万次,收集并解决了数千件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
“领导干部下访接访,为我们作出了榜样、厘清了思路、鼓足了干劲。”浙江省德清县武康街道党工委书记施杰表示,街道目前不仅组建了一支16人、24小时待命的队伍,确保群众诉求“接诉即办”,还将目光投向了更前端——“未诉先办”,在群众反映之前,发现并解决问题;“不诉自办”,整合社会力量,推行协商共治,使得街道各类警情和诉求逐年大幅下降。与此同时,多地依托“民呼我为”统一平台,将以往碎片化的治理难题转化为系统化的预防体系,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在基层落细落实的生动诠释。
精准受理,实现群众声音“一码直达”
随着社会快速发展,信访工作面临诉求多样化、渠道碎片化的挑战。为确保权责明确、渠道畅通,在规范传统信访渠道的同时,各地依托信息化手段,构建起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体系。
贵州省通过搭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上信访综合平台,正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无论是遵义村民反映的饮水困难,还是网民反馈的平台查询功能优化建议,群众的诉求均能通过“指尖”一键提交。
信访群众刘某在使用网上信访平台时发现无法查询历史记录,便尝试在“平台问题反馈”模块上提出建议。贵州省信访局收到建议后,核实并优化系统功能,新增了查询历史记录功能。刘某发现功能完善后,在平台留言称:“非常感谢贵州信访平台系统的工作人员,反映的问题不仅有工作人员及时对接,还都能得到后台系统工作人员及时处理。现在手机已经能查询到历史数据了,辛苦你们了。”
贵州省信访系统在平台内预设了55类规范文书模板,实行受理办理全流程智能化引导与短信推送,避免多头交办、重复办理。这种将服务送到“指尖”的做法,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全程追踪办理进度,更通过线上申请复查复核等功能,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规范治理,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
各地在解决群众身边烦心事、忧心事时,运用法治思维,坚持调解优先,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
北京市丰台区新村街道某社区两户居民因楼上水管爆裂引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就赔偿金额多次协商未果,邻里关系趋于紧张。
面对这类常见的纠纷,街道没有简单“一推了之”,而是启动“信访+调解”联动响应:社区负责人牵头,协调物业公司、驻社区律师及街道“调解+解忧共享空间”专业力量介入,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经过法律释明、情理疏导,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邻里关系得以修复。近年来,北京市各区结合实际探索信访与多元化解力量衔接机制,努力让群众诉求“有人应、有人管、有人帮”。
国家信访局负责人表示,未来将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打通做实用好法治化“路线图”,依法纠治“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办理而不办理、应追责而不追责、应查处而不查处”问题,精准履行提出“三项建议”职责,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利益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以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本报记者 王金虎 本报通讯员 王 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