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4-15版中缝)
公告专栏
■遗失声明:田红遗失黑龙江省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于2026年1月16日所开具的医疗住院收费据一份,代码:152101197904161543,编号:9903777369,总金额:8781.67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2478.5元,个人支付433.42元,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李金成(身份证号:42038119721025****)遗失房屋坐落于丹江口市习家店镇小茯苓村五组(李金成)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0)丹江口市不动产权第0008687号,特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冯牧琦遗失军士证,证号:士字第17007035519,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中安铁国际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DYYR7051)作废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中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3063081986)作废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定襄县受禄乡大南庄村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140921ME2778845C)公章(编码:1409213007214)作废,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中数共创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27217893W)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减资公告:松原市关东农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702MA0Y5CT45F,经股东决定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减少至100万元;请债权债务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到本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扶余大路476号,联系人:吴静慧,联系电话:13894195121,特此公告。松原市关东农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26年4月29日。
■注销公告:威海富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郸城分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会泽恒润祥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263292961858)经股东会决议注销,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郗登印,电话:18488828601。
■注销公告:三河市蓝莓果科素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82MA0F5H5141)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会决议,拟向三河市行政审批局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公告时间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联系电话:15233167379,徐淑杰,特此公告。三河市蓝莓果科素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注销公告:北京欧高服装设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76570296R)经投资人决定,拟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投资人:欧高,请债权人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60日内向本企业投资人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吊销转注销公告:北京欧森图文设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5MA00U1UH38)经经营者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化要臣,清算组负责人:化要臣,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吊销转注销公告:北京速达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4HX0L5X)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靳松,清算组负责人:靳松,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债务债权注销公告:郴州市北湖区白天鹅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1002058048656k)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13378050522。
■债务债权注销公告:郴州市北湖区裕湘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1002MJK193442D)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吴飞, 电话:17775973899。
■变更公告:依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同意下列单位在伊川县民政局注册变更登记。一、学校名称:伊川县亲亲宝贝幼儿园(证号:52410329060031044F);法定代表人:高洪乐;办公地址:伊川县平等乡马庄村;业务范围由幼儿学前教育变更为幼儿学前教育及托育服务。
■退伙公告:本人张若平,系宁波约养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160N8U)的有限合伙人。因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已于2025年11月9日届满且未重新约定期限,现依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本人拟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后正式退伙。退伙生效后,本人不再享有合伙人权利、承担合伙人义务(退伙前已产生债务及法律责任除外)。请各合伙人及合伙企业依法办理退伙结算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公告人:张若平,日期:2026年4月23日。
■公告:邯郸市阳萌贸易有限公司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冀 B2-20210623,业务种类: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本公司从未开展实际经营,无用户、无纠纷、无遗留问题,现申请终止经营并注销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日。
■公告:本企业北京速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吊销已满三年,拟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现登报申明,并郑重承诺:本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本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已丢失,声明作废。本企业投资人刘凯宁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本企业投资人刘凯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联系人:刘凯宁 ,电话:13671068715。
■关于召开湖北联泰置业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各债权人:湖北联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定于2026年5月15日上午9时00分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对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未尽事宜进行表决讨论。本次会议通过e破通网络会议系统以网络直播的形式召开,会议当天无需前往现场。因系统采用绑定各债权人一个手机号的形式确定债权人的身份,管理人将以各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时填写的指定联系人的电话为债权人的绑定手机号。平台将在会议开始前以短信形式告知各位债权人登录会议的账号和初始密码。线上输入破产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进行网络参会:电脑端访问“e破通网络会议系统”(https://ept.jiulaw.cn)登录,手机端通过微信小程序“e破通网络会议”登录。本通知同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公布。特此通知。 湖北联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根据王大魁与王耀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以及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西民初字第629号,(2015)西执字第526号判决书,王大魁已将其判决债务人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王耀,王大魁与王耀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王耀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判决中所列债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王耀履行其所需要履行的义务。特此公告。王大魁,王耀,2026年4月29日。
■债权转让通知公告:原债权人眉山市洪雅县宏立包装有限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将四川省井研县人民法院(2018)川1124民初1321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对四川乐山联峰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乐山联峰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井研分公司的债权本金979522.72元及相应利息打包转让给黄山(身份证号:51112319890209****),特此公告。2026年4月29日。
■债权转让通知:国美零售有限公司:根据天津金泽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泽公司”)与天津华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铜科技”)于2026年1月26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已将贵方所负的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津0102民初2168号、(2024)津0102执异165号生效法律文书及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津02民终9145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天津华铜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转让的债权具体信息如下:原债权人:天津金泽广告有限公司,受让人:天津华铜科技有限公司,债务人:国美零售有限公司,执行依据:(2022)津0102民初2168号民事判决书、(2022)津02民终9145号、(2024)津0102执异165号执行裁定书,执行案号:(2023)津0102执532号之一、(2023)津0102执恢1589号、(2024)津0102执恢359号、(2024)津0102执恢632号之一。债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未履行的债务本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其他所有相关权益。自本通知送达贵方之日起,该债权转让即对贵方发生法律效力。请贵方自收到本通知后,直接向新债权人天津华铜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全部清偿义务。特此通知。通知人:天津金泽广告有限公司,2026年1月31日。
■债权转让通知:天津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根据天津金泽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泽公司”)与天津华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铜科技”)于2026年1月26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已将贵方所负的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津0102民初2168号、(2024)津0102执异165号生效法律文书及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津02民终9145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天津华铜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转让的债权具体信息如下:原债权人:天津金泽广告有限公司,受让人:天津华铜科技有限公司,债务人:天津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执行依据:(2022)津0102民初2168号民事判决书、(2022)津02民终9145号、(2024)津0102执异165号执行裁定书。执行案号:(2023)津0102执532号之一、(2023)津0102执恢1589号、(2024)津0102执恢359号、(2024)津0102执恢632号之一。债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未履行的债务本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其他所有相关权益。自本通知送达贵方之日起,该债权转让即对贵方发生法律效力。请贵方自收到本通知后,直接向新债权人天津华铜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全部清偿义务。特此通知。通知人:天津金泽广告有限公司,202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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