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出台意见
破解“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执法标准不一难题
《光明日报》(2026年04月21日 04版)
本报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王金虎从司法部获悉,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有企业反映一些执法人员在入企执法监管中,对“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要求不一致。为此,近日司法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出台《关于正确理解和适用“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执法标准的意见》,直面企业反映强烈的“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痛点问题。
意见指出,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对于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场所,采取封闭或者密闭措施及污染物收集处理的同时,要按规定设立排气筒、通风口;无法封闭或者密闭的,可以采取清洁原料、废气局部收集处理等措施,执法人员不得简单要求企业“关窗”。从安全生产角度,对于封闭或者密闭的作业场所,当排放的危险物质超出安全阈值时,要采取风机联锁等通风措施,执法人员不得简单要求企业“开窗”。各地区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不同行业领域企业的特点,进一步明晰执法标准的具体含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指导执法人员准确把握执法要求,避免机械执法。
此次意见的出台,是以“小切口”破解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下一步,三部门将持续跟踪意见落实情况,不断优化完善执法标准和协同机制,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确保意见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