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7日 Fri

公告(14-15版中缝)

《光明日报》(2026年04月17日 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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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版:公告(中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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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2026年04月17日 Fri
2026年04月17日

公告(14-15版中缝)

公 告 专 栏

  ■遗失声明:曹智凯,不慎遗失医师资格证,证号:202433110331002200002084313,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张艳遗失甘肃农业大学学生证,学号:20221102020,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丁兰兰不慎遗失警官证,证件号:4225172,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张博森(性别:男,父亲:张磊涛,母亲:岳静)不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编号:T410168014,出生日期:2019年2月1日,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姜涵遗失由河南品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 月10日开具保证金收据一份,收据号:7707060,金额:5000元,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购房收据遗失荣远房产公司开具的购房收据,金额64万元整,票号:No.0000839,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本人王利豪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证号:6214721707001320505,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王杰不慎将陕汽牌型号为:SX4258GR384TL,底盘号为:KX012308车辆环保清单丢失,特此申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市鼎弘律师事务所王阔律师不慎将律师证遗失,执业证编号:11101202211503895,特此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韬胜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552878562)作废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鑫颜焕美美容美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E3N8LJ14)作废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仁勤坤硕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DB3EY01R)作废财务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远容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C034XH53)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神树医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CEACCC3J)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京伟餐饮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4MACLQD857T)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宇训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MAC2W43D12)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筑梦昌盛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057N85J)作废财务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天讯智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Q9N009)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减资公告:国投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894X0J)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减少至2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210122MJ293982X3)经会员大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登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申报债权。联系人:孟猛,电话:87882946。

  ■债权转让公告:致:张盘根,根据陈记中与李梅芳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李梅芳将其基于(2018)豫0403民初305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剩余全部债权转让给陈记中(剩余本金人民币51500元及相应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现陈记中已经取得对您的债权人地位,有权行使债权人享有的各项权利。现通知您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并请您自公告见报之日起向陈记中履行相关义务,特此公告。公告人:李梅芳、陈记中,日期:2026年4月17日。

  ■青可文化传媒(天津)有限公司解散注销及召开股东会公告:各位股东:本公司现定于公告发布后在2026年5月2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海滨五路31号东展厅A103的办公室内召开股东会议,商议公司解散注销相关事项。

  ■公告:北京美多雅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05014312978)因公司吊销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经股东会同意清算组成员为:陈琳雅、邹悦茜、张宁宁,清算组负责人为陈琳雅,特此公告。

  ■公告:2013年 11月 19日,北京美多雅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因吊销,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姓名:陈琳雅,联系电话:13301393555。

公 告

成都齐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6年3月5日依法作出《工伤职工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成都市劳鉴2026年G1-4490号),因现场送达和邮寄送达无效,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成都市劳鉴2026年G1-4490号《工伤职工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文书,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联系电话:028-87178296,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5日

拍 卖 公 告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5日10时起至2026年5月6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taobao.com,户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对郑州市二七区淮南街22号院19号楼东2单元8层北2号房屋一套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19日10时起至2026年5月2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taobao.com,户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对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89号6号楼18层1802号房屋一套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仲 裁 公 告

  王礼道:邢台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已受理河北金鼎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6邢仲字第102号)。申请人请求:一、裁决被申请人退还申请人17500元;二、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资金占用期间的损失(以17500元为基数,按2022年6月份1年期LPR(3.7%)的150%即5.55%计算,2022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7日为971.25元,及自2023年7月8日至付清之日止的损失);三、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因采用其他方式送达不能,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和仲裁庭选定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仲裁风险责任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本公告送达期满后5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材料等。答辩期满后3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开庭通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10个工作日上午9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本会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冶金路与永祥路交叉口西北角综合楼7层邮政编码:054001电话0319-3288733)

邢台仲裁委员会

  (2025)承仲字第00172号 河北聚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承德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受理申请人张令英与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02MAD3961H4W,住所地:承德市双桥区头道沟家园居住小区东区2#楼3-106号-3)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承仲裁字第00172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河北省承德市行政中心东楼726室,办公电话:(0314) 2051841。

承德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

法 院 公 告

  夏道江:本院受理原告成为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94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2026)苏1203破4号:经朱进申请,本院决定对泰州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审查,2026年3月13日,本院裁定受理泰州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于2026年3月20日指定江苏弘泰律师事务所、泰州市民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为泰州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泰州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5月15日前,向泰州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泰高路329号世茂河滨花园65幢江苏弘泰律师事务所、泰州市民信达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邮编:225300;联系人:贾宝平律师,联系方式:18652715266)申报债权。泰州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泰州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债权申报结束后,本院将择期召开泰州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开会时间将另行发布公告。现依法公告泰州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及所有印章(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等)自公告之日起全部作废。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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