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5日 Wed

公告(14-15版中缝)

《光明日报》(2026年04月15日 17版)
s
17版:公告(中缝)

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 2026年04月15日 Wed
2026年04月15日

公告(14-15版中缝)

公 告 专 栏

  ■遗失声明:本人邱砚军,绿地(青岛)城际空间站业主,身份证号:37078219740501xxxx,丢失与青岛青城新里物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8月4日签署的二号地块D101车位转让协议书,总价款为36698元,特此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郑绍友遗失遵义市展越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的汇川区董公寺文商旅居综合体栖悦府7-1-10-3#购房定金收据,编号:2185534,金额:10000元,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姚宗雨所持购买森林御景11号楼3单元901的交款收据第三联(号码:0210802,金额:150000元)丢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董淑香,身份证号码:220104197001286164,兴顺东小区31栋4单元510室,分配单丢失,特此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范新春,2026年4月10日因保管不善遗失广东省司法厅2023年7月18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号:14401201410053134,执业证书流水号:11910660,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杨铭晖遗失山东职业学院学生证,证号:202505023065,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刘雪宁遗失潍坊职业学院(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科(大专)毕业证书,证书编号:123911202306001864,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许淳翔(性别:男,出生日期2011年10月7日,父亲:许佳彬,母亲:周斌)不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明编号:L140122180,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贵州盈厚律师事务所崔睫律师不慎遗失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5202202211549979,执业证书流水号:11662774,特此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湖北江维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庞梦凡遗失实习律师证,证件编号:17012603210155,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方国君遗失斗门街道外谷社居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一份,协议编号:1-041,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居佳平、杨文君遗失牧马庄园6号楼1单元202室补房款收据,编号:0062901,金额:16366元,首付款收据,编号:0062940,金额:271163元,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苏小艳(身份证:45080320040810xxxx)遗失护士执业证书,编号:202345008591,发证机关: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健康局,发证日期:2023年8月22日,现工作单位:莓莓粉了诊所,声明作废,并申请补办。

  ■遗失声明:叶青遗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印章,编号:11522000093,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造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R1PT48)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艺文桥木木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DKDCMK6A)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霄雨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EW1TLT7Y)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速达优享家政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DJ1GH485)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京疆驿站餐饮文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4CGA38E)作废财务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声明:公司名下车辆辽CD0305、辽CBU20挂手续已注销,自公告之日起,因他人冒用以上车辆信息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或者经济责任与本公司无关,特此声明。鞍山市福路通物流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北京凌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70036717XFX)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10万元减少至104.5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爱可幼儿园理事会会议决定爱可幼儿园从2026年4月15日起注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20116MJH405032P,清算组进行清算,请债权债务人见报后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2026年4月15日。

  ■注销公告:吉首市葵花朵朵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3101MJK4165624)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史庭召,电话:15348435999。

  ■注销公告:宜昌市夷陵区黄花乡杨家畈农民用水者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20506790593284M)经协会会员大会研究决定,拟向本单位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请债权人见报后30日内(没接到通知的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协会(宜昌市夷陵区黄花乡杨家畈农民用水者协会)清算组申请债权。特此公告。宜昌市夷陵区黄花乡杨家畈农民用水者协会,2026年4月15日。

  ■债权转让公告:债务人李艾伦(中文名李红军,护照中英文名LI HONG JUN)、李毛竹、北京佳成远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汤红与李爱友签订的《执行中的债权转让协议》,汤红已将其对上述债务人依法享有的(2016)京0118民初1584号民事调解书项下的全部债权转让给李爱友。从即日起,请您们直接向李爱友履行全部偿债义务。特此公告。债权人:汤红,日期:2026年04月14日。

  ■债权转让公告:蛟河市新型林业产业协会,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拟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债务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处理有关事宜。清算组电话:13304444501,联系人:鹿津淞,联系地址:蛟河市林业局413,特此公告。蛟河市新型林业产业协会。

  ■声明:由湖南金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中交一公局集团cj项目邓许1号,2号大桥桥梁工程于2026年4月14日通过交工验收,该工程民工工资、机械租赁费、材料费等已全部结清,无发生任何拖欠民工工资、机械租赁费等问题,如有异议,请相关人员自声明见报之日起30日内与我公司或相关人员联系。联系人:薛彪,联系电话:19122319659,特此声明。湖南金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4月14日。

  ■关于浙江荷清柔性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债权债务清理的公告:浙江荷清柔性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MA2B1TAH8A)因股东股权转让,现对本次股权变更前(截至2025年03月12日)的债权债务进行集中清理。为维护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请本公司及相关方的债权人、债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持合法有效的债权凭证、债务证明文件,前往以下指定地点办理债权债务申报、核对及登记手续:1.申报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拓商务大厦6幢701室。2.联系人:王晨联系电话:13816047896。3.申报时间:工作日9:00-17:00。逾期未申报的债权人,逾期未办理核对的债务人,后续将按本公告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特此公告。浙江荷清柔性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26年04月14日。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美十投资(广东)有限公司现就相关债权转让及催收事宜,依法公告如下:

  上海宝凯道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将其对惠州中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保理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及相关从权利,依法转让给连南瑶族自治县恒宁投资有限公司;其后,连南瑶族自治县恒宁投资有限公司又将该等债权及从权利依法全部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已合法受让并取得债权人地位。 

  现因无法直接送达,特以公告方式通知:惠州中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债务人)、黄海燕、徐卫东(连带责任保证人),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向美十投资(广东)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债务清偿及担保责任。 

  本公告视为已依法履行债权转让通知及债务催收通知义务。 

  特此公告。 

公告人:美十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仲 裁 公 告

  宜春市袁州区富邦商贸有限公司: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宜春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宜春市袁州区富邦商贸有限公司、刘敏、易红玲、欧阳磊、王阿娜、黄铭、胡雅琼的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宜仲字第253号仲裁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及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举证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若逾期未选定仲裁员,本委主任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上述期限届满后第10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委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山西路28号三楼,电话:0795-3199085)宜春仲裁委员会。

宜春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

法 院 公 告

  蚌埠市禹会区发荣美发馆(个体工商户):本院受理原告孙迪诉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118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沈宁:本院受理原告李丽洁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63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王永强:本院受理原告吴凤侠、周义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142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本报中缝刊登的公告或声明为信息资讯,其内容不代表本报的立场和观点,由公告人或声明人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不作为本报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目录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