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06-07版中缝)
公 告 专 栏
■遗失声明:汾阳市佳昊运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气瓶使用登记证,车牌号:晋JT3170,登记证编号:瓶 3T晋JJ01438(20),气瓶注册代码:20Z1000-170-074,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上海觅瑞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3421450669)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双江邦木生物有机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遗失中国农业银行临沧市分行双江县支行勐勐分理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7586000042501,账号:24175201040003843,登报作废。
■遗失声明:安新县中六村第一卫生室遗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2021年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130632060633副本和安新县卫生健康局发放的本机构2022年、2023年年检页,特此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四川颜睿居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C0LC0X6X,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宜宾成锦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文生法人章(编号:5115020233587)遗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松原祥和宾馆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4TLN7XC,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时代鸿运办公用品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8MA00K70L77)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张馨遗失个人私章,印章内容为:张馨执业证号:16201201011799030,自2026年4月3日起因该私章所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与法律责任均与本人无关,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杨秀芬坐落于陆良县马街镇泉丰村民委员会1组的不动产权证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为:云(2025)陆良县不动产权第0015155号,登报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倪群超(身份证号:32032319861210xxxx)遗失坐落于徐州经济开发区大黄山镇西朱美珠家园5号6号门面房的房产证,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倪群超(身份证号:32032319861210xxxx)遗失坐落于徐州经济开发区大黄山镇运河景园7号8号门面房的房产证,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倪群超(身份证号:32032319861210xxxx)遗失坐落于徐州经济开发区大黄山镇运河景园6号楼四单元202室的房产证,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倪群超(身份证号:32032319861210xxxx)遗失坐落于贾汪权台瓦店市场35号门面房的房产证,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王惠辉遗失警士证,证号:士字第20220316010,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陈伟国遗失军士证,证号:士字第16005127811号,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姜明鑫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军残证),证件编号:NO.00592521,等级:九级,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屈建华不慎遗失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坐落于丰城市同田乡上峰村,不动产单元号:360981010004JC00478F00010001,证号:赣(2020)丰城市不动产权第0148637号,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本人黄方丽,身份证号:52242319540704xxxx遗失贵阳恒大新世界4D2-1403的收据5份,收据号:0031586、000121、0004659、0004660、0075379,现声明作废。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遗失声明:杨杰于2026年3月14日遗失身份证,证号:51340119960730xxxx,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被冒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张蕙军遗失警官证,警号:023614,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白玉良、赵宏亚不慎遗失上海君栩房地产有限公司出具的商品房认购协议,具体房号冬霖悦庭13栋20-202;收款收据遗失,收据编号:0018725,金额:100000元,特此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陈孝娟遗失坐落于乍浦皇都星辰519室契证,证号:(20101)浙地契证No.01006050,原契证编号:3304012013022016,原契证填发日期:2013年6月28日,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翠画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CAA6UH9R)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注销公告:安仁县枳壳产业发展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1028WJJ513379F)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彭瑾, 电话:13808444446。
■注销公告:安仁县红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1028MJJ5305742)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 廖袁野, 电话:18975557906。
■终止注销清算公告:北京印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C30GF86M)于2026年3月30日在《光明日报》刊登拟注销清算公告,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成立清算组(负责人:杨盛玉)。现经股东决议,决定终止注销清算程序,撤销原注销及清算组备案,公司继续正常经营。原清算组职责即日终止,此前债权债务申报工作同步停止,公司将按正常经营状态处理相关事宜。特此公告。
■吸收合并公告:经股东会研究决定,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前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拟吸收合并河南申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并前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实施吸收合并后,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后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存续,河南申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后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存续的公司承继,请相关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联系电话:17760550891/18780270762,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575号中海国际J座12楼。2026年4月4日。
■四川广安天兴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四川广安天兴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技改项目》(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公示信息如下:(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g9GNtaVpDfSkFFBVpNnjg,提取码:hcky,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x9CGrSl23n72_elurl8E9g,提取码:hqgv。(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发送给联系人。(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六)联系人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8180625129;电子邮箱:316345777@qq.com。四川广安天兴制药有限公司,2026年3月28日。
声 明
张梦、高林染声明:就代持“天津骏鑫通途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份额事宜,经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2025)津0319民初26402号、342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委托代持自2026年1月解除。我方从未参与该企业经营管理,该企业的任何债权、债务与我方无关。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再以我方名义从事与该企业相关的活动,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声明人:张梦、高林染
2026年4月4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重庆创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贵安新区颢升置业有限公司:
贵州诚信混凝土有限公司:
我司(广西标一阀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7739964588T)就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如下:一、债权情况:【债权来源】:我司与贵方票据纠纷一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11日作出的(2023)渝0112民初2182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债权金额】:前述生效判决书确认,贵方应向我司支付票据款200000元、利息(以未付票据款200000元为基数,从2022年12月2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15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债权转让通知:1、2026年3月23日,我司与刘国庆(居民身份证号码:52212219941001xxxx)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已将我司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23)渝0112民初21822号《民事判决书》对贵方享有的债权及相关附属权利、从权利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刘国庆享有;2、请贵方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将前述判决确认的票据款200000元、利息、案件受理费215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款项直接支付给刘国庆,签收或登报之日视为本通知书送达之日;3、贵方不得再向我司履行任何清偿义务,贵方以清偿本通知书项下债务名义向我司支付的行为,将不再产生本通知书项下债务的清偿效力。请贵方直接向受让人刘国庆(户名:刘国庆;开户行:交通银行贵阳宝山路支行;账号:622262058000683036)清偿;4、本通知同时作为我司与刘国庆对贵方的催款通知;5、本通知未经刘国庆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广西标一阀门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日
公 告
宋玉芬:我局于2026年3月25日依法作出《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决定书》(2026)川1921工认51号。通过邮寄方式向你送达,你拒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文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上述文书(地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石牛嘴大厦人社局602室,联系电话:0827-7230376),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4日
公 告
重庆土农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本机关受理陈友学申请工伤认定一案,已于2026年3月17日依法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永川人社伤险认字〔2026〕289号),认定陈友学于2025年3月10日14时许在你单位承接设计施工的茶山竹海霜竹园改造项目抱木料时,右手小指被放在地面关掉电源但因惯性还在运转的电锯割伤属于工伤。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永川人社伤险认字〔2026〕289号),公告期限30日,期满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60日内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4日
法院公告
马良霞:本院受理原告吴宝华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77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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