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成果转化“反哺”科研
【科学随笔·成果转化新观察】
近年来,各地集中优质资源重点支持建设了一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注册类型包括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强化“四个对接”(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连接科研与市场、以科技成果转化反哺科技创新等方面进行有益尝试。
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多元主体参与的价值创造及实现过程。新型研发机构作为融通创新链与产业链的重要平台,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等治理创新,可以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后所产生的经济收益、需求信息、资源能力、应用场景等价值创造,有效反馈和反哺到研发主体,形成“研发—转化—反哺—再研发”良性循环,有效提升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整体效能。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反哺科技创新,各地依托新型研发机构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建立“拨改投”“补改投”机制,将财政支持从无偿资助转向股权投资,增加包容性和自主权。建立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机制,降低企业技术转化门槛,提高技术转化积极性。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激励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和技术经纪人转化积极性。建立“投孵联动”机制,融合股权投资与创业孵化,实现“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产业需求与技术研发精准对接机制,通过“联合选题”“技术问诊”,将企业技术需求直接转化为研发任务。建立数字化“科产融合”平台,通过AI技术分析论文和专利数据、概念验证与中试数据、场景数据,为科技创新精准匹配产业应用场景,为产业创新精准匹配科技创新团队,为各地区各行业找准发展定位提供专业支撑服务。
这些探索证实,依托新型研发机构,有组织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场景创新,可以强化科技创新需求牵引和产业导向,一体推进创新平台和设施建设、技术研究开发与熟化、产品迭代升级,使科技成果源源不断地从样品变成产品、形成产业,同时反哺科技创新,提升新型研发机构的内生发展能力。
产业创新具有技术路线不确定、商业模式多变等特点,要让市场成为配置产业科技创新资源的决定性力量,通过公平竞争筛选有转化前景的技术,实现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新型研发机构能够突破传统科研体制约束,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各主体协同、全要素融通、全链条贯通、全领域覆盖、全方位保障,形成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互融共促新格局。
而构建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反哺科技创新的机制,在重点产业领域建设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应用验证平台,有组织推进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研发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走出一条“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以产业升级促进科技迭代”的新路子,不仅有利于产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也有利于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有鉴于此,笔者认为:
应建立“需求牵引—分类响应—闭环反馈”传导机制,将产业需求精准反哺给研发团队,对接相应研发主体和创新资源。重点是定期评估市场需求变化,识别筛选具有产业需求、突破性和可行性的优先领域和关键技术,及时调整技术路线。
概念验证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初一公里”,也是风险最高的环节。新型研发机构通过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为前沿技术提供真实、高标准的验证服务,重点验证技术的可行性,降低成果转化风险。下一步的重点应是建立“概念验证+孵化器+风险投资”的科技金融支持模式,引导投融资机构提早介入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开发,为概念验证与技术熟化提供耐心资本支持。
中试验证是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品化的关键。中试基地通过放大试验规模,提供工艺流程优化及中小批量试制生产服务,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技术确定性、流程规范性、商业可行性的关键支撑。未来要引导科技企业加大工艺研发投入,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更紧密的协同创新关系,通过“先使用后付费”等模式,降低企业技术转化门槛,引导供给方持续优化技术。
工程验证是推动科技成果从产品变为规模化商品、形成产业的“最后一公里”。新型研发机构通过“技术入股+产业孵化”双轮驱动模式,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未来要以公私合作模式建设开放普惠的工程验证平台,通过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提升科技企业系统开发、运行测试和工程化技术集成能力,让上下游相互衔接、同向发力。
(作者:万劲波,系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