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4-15版中缝)
公 告 专 栏
■减资公告:北京景大智园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RQXG7X)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减少至1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中创启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8MACTPQ8E8B)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减少至5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橙色麦高芬广告设计(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355541782)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4万元减少至1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抚顺市东洲区启迪艺术培训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210403MJ31369142)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221040370000088号)经理事会决议,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来本校申报债权,特此公告。地址:抚顺市东洲区万新一街1号楼3号门市,联系人:王迪,电话:18504135117。
■注销公告:北京中恒嘉信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6992646X8)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侯志琼,清算组负责人:侯志琼,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名称:梨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220322MJ0A32166A)经股东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清算组:黄硕、王璟、王岩,联系人:黄硕,电话:18629852876。
■吊销转注销公告:北京华拓恒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052MGR5E)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方华俊,清算组负责人:方华俊,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吊销转注销公告:北京迪雅卓尔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EXKCXM)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董香亮,清算组负责人:董香亮,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公告:本企业北京通利宝瑞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吊销已满三年,拟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现登报申明,并郑重承诺:本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本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已丢失,申明作废。本企业投资人于晓帆、贺如琴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本企业投资人于晓帆、贺如琴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联系人:于晓帆,电话:18811692111。
■股权变更公告:北京嘉泰硕达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674286025J,(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完成股东变更,原股东张帆、周晓娟完全退出,上述事项将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经公司及公司原股东张帆、周晓娟、股东米彦东研究决定,在此声明:就本次股权变更前公司张帆、周晓娟所负债务,公司及公司新股东边亚丽、米彦东不承担任何清偿责任,将全部由原股东张帆、周晓娟承担。请公司的债权人,于本声明公开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与本公司联系。联系人:米彦东,联系方式:15311118000。公司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后,公司及新股东对变更登记之前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特此公告。
■山东森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山东森鸿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联合公告:阳谷瑞璟置业有限公司、刘学景、张秀英、刘志光、曹然:山东森鸿投资有限公司将其在(2022)鲁01民初331号民事调解书中对你们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抵押权、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保全保险费、迟延履行金等)全部转让给山东森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森鸿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债权的转让方、山东森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通知你们从公告之日起向山东森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2022)鲁01民初331号民事调解书的各项义务。山东森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森鸿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4月1日。
郑重声明
RCF 股份公司(RCF S.P.A, 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根据意大利法律组建并存续的法人实体,注册地址位于意大利瑞吉欧艾米莉亚,拉菲罗圣奇奥大街13号42124。本公司从事扬声器、换能器等音频产品业务。
公司特此郑重声明: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拥有第33141970号“RCF”及其风格化变体第G565816号、第7358471号、第45199391号、第33129540号、第33129554号、第33133541号、第33133544号、第33133551号、第33134707号、第48287543号及第7358472号、第23203676号、第54354684号、第54354701号、第G1520287号等商标专用权,上述商标系本公司所独有的标识。本公司拥有ZL202230367725X号,ZL2023308335200号,ZL2023308335183号,ZL201730653807.X号,ZL.202030146388.2号及ZL2023308335198号等外观设计专利权。同时,本公司系域名www.rcf.it/en的所有权人。
我们注意到,一些个人/实体未经本公司授权,使用与本公司所拥有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识,此举已导致混淆,并可能误导广大公众,使其误认为这些个人/实体与本公司存在关联或附属关系。
任何个人/实体将本公司所拥有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商号、标识/图样和/或版权的,无论单独使用还是与其他标志/名称结合使用;或欺骗性地使用相似标识/商号/版权,从而营造其业务、产品和/或服务与本公司之间存在所谓关联关系的,均属侵权行为。
本公司现郑重警示相关个人/实体:立即停止在任何商品或服务相关的活动中未经授权使用本公司所拥有商标或近似标识的行为。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本公司所拥用有商标/近似标识及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作品的个人/实体,须根据适用法律承担民事及刑事责任,侵权方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及所有不利法律后果。
如社会各界人士获悉任何非本公司的人士/实体存在上述侵权行为的,请通过下文所述地址联系本公司的法律代理人:
上海埃利沙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陕西北路936号MOHO办公楼9楼9I室
电话:+86 21 62199881
Bugnion S.p.A.
意大利摩德纳市(邮编41124)马里奥·维拉尼·马尔基路20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广利人社处理告〔2026〕4号
广元尚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无故拖欠何婷、郝晓惠等57名劳动者137674元工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理:责令你单位依法支付何婷、郝晓惠等57名劳动者137674元工资(详见附件)。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你单位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和申辩,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东街北段5号,联系人:何刚、刘安志,联系电话:0839-5597377)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附件:广元尚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明细表(涉及隐私不宜刊登,可联系办案人员获取,何刚,刘安志,0839-5597377)。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日
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5日10时起至2026年5月6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taobao.com ,户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对郑州市金水区宏泰路55号1号楼1单元3层311号房屋一套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4月19日10时起至2026年4月2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taobao.com,户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对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139号院1号楼3单元10、11层70号房屋一套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2026)浙0328刑初21号 本院在审理文成县人民检察院与蒋敏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蒋敏于2026年4月8日前支付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赔偿金人民币15000元,上述款项缴至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检察院指定银行账户;二、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蒋敏于2026年4月8日前在检察日报正义网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三、调解协议公告费用由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蒋敏负担。调解协议已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有关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认为调解协议不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可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如公告届满后无有关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提出书面异议,或提出书面异议经本院审查不成立,本院将在审查确认上述协议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依法出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特此公告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
柏国伟:原告蚌埠市盛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304民初3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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