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养心志、育情操的路径与机理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发挥文化养心志、育情操的作用,涵养全民族昂扬奋发的精神气质”。那么,文化究竟如何养心志、育情操?其基本路径和内在机理是什么?这不仅事关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如何真正落实到人民的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文化修养上,而且是一个触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甚至与人类存在本质相关的重大命题,需要从学理上加以深化与澄明。
养心志、育情操彰显文化育人功能
文化育人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养人心志、育人情操。文化育人就是以一定的思想文化资源为依托,以社会所倡导的主流价值为引导,通过文化教育、文化熏陶等方式,实现人的精神成长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实践活动。文化育人本身就内含着文化具有育人功能的逻辑。文化的育人功能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首先,文化为人提供了一种超越生物本能的意义框架与价值坐标。人诞生于自然,却不止于和不固于自然,其区别于其他生灵的特质在于能够构建并栖居于一个由符号、意义、规范共同编织的文化世界之中。对人类而言,世界的首要功能便是教化,即引导个体从混沌未开的自然状态,逐步融入并理解人类共同体累积的生存智慧与精神遗产。教化与教育不同,它不是狭义上的知识灌输或技能训练,而是一种更为根本的、关乎人之为人的形塑过程。这一过程体现为人类对共同记忆的承载与传递。也就是说,文化可以通过神话、史诗、历史记载、文学艺术、节庆仪式等诸多形态,将时间碎片串联成具有连续性的叙事,使个体得以知晓自己从何而来,所属的群体走过了怎样的历程,应该遵守哪些共同的行为规范,文化育人的目的就这样悄然达成了。这种历史文化意识的培育,是文化赋予人的深厚底蕴,使人能超越一己之私和一时之困,在特定的价值框架内,以更为辽远的视野审视自身的存在,以更加主动的姿态明晰应如何安顿好自己的现在与未来。
其次,文化本身就是一套潜移默化的规范体系与行为尺度,主要是用来指称社会的生活方式,包括价值观、风俗及人际关系等。因此,文化蕴含了特定群体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关于是非、善恶、美丑、荣辱的一些基本的共识性判断。这些价值判断并非总是以成文律法的刚性面目出现,而更多的是内化为风俗习惯、伦理观念、礼仪礼节乃至生活趣味。个体从牙牙学语开始,便置身于这无形的规范之网中,通过观察、模仿、互动与内省,逐渐将社会的期待转化为自我的要求。文化以此方式,将外在的社会规范转化为内在的道德律令,完成从“他律”到“自律”的过渡,从而培育出具有社会责任感与伦理自觉的个体。这正是心志养成和情操孕育的重要场域,心志与情操中的是非感、同情心、意志力皆深深植根于此种文化的规范内化过程。
再次,文化能够激发并滋养人的审美感受力、创造力与想象力。文化不仅关乎理智与伦理,也关乎情感与感知,而心志与情操自然离不开审美情感。文学、音乐、舞蹈、建筑、器物乃至饮食,凡经文化浸润之物,皆承载着独特的美学追求与情感表达。从《诗经》的“兴观群怨”到宋明理学所探讨的“孔颜乐处”,中国传统文化历来重视礼乐教化,强调以艺养心、以美储善。审美体验具有净化与升华的作用,它能调节情绪、陶冶性情、使粗糙的感觉变得细腻、浮躁的心绪趋于宁静。在此过程中,个体不仅欣赏美,更可能被激发出创造美的冲动。文化所提供的丰富符号系统与表达范式,为个体的创造性想象提供了素材与翅膀。这种审美与创造能力的培育,极大地丰富了人的内心世界,使其情感表达更为精致、深邃,心灵空间更为开阔、悠远,这正是养心志、育情操更为精微而深刻的一层。
最后,文化能够提供终极关怀与安顿精神的可能路径。面对生命的有限、存在的偶然、苦难的无常,人类需要超越经验层面的解释与慰藉。各种文化传统中的哲学思考、宗教信仰、宇宙观念等,便是在回应这些根本性的困惑。它们试图为人生确立终极的意义与目的,为苦难提供解释的框架,为死亡赋予超越的希冀。无论是对“道”的体悟、对“仁”的践行、对“涅槃”的追求,还是对“天人合一”境界的向往,这些文化提供的超越性维度,能帮助个体在面对命运巨浪时保持内心的镇定与尊严,在世俗纷扰中守护精神的独立与高洁。冯友兰在《中国哲学简史》中提出“人生四境界”说,指出人可通过觉解与修养,从“自然境界”跃升至“天地境界”。这种对生命终极意义的探索与安顿,是文化育人功能的最高体现,它直接铸就了个体心志的坚韧性与情操的超越性。
总之,文化育人通过承载记忆塑造历史认同,通过规范内化培育伦理自觉,通过审美熏陶提升情感品质,通过终极关怀安顿精神生命,进而实现“自然人”向“文化人”的转化。这个转化过程,从个体意义上讲,可以塑造一个具有历史纵深感、社会责任感、审美感受力与精神超越性的完整的人;从社会整体的意义而言,可以将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养心志、育情操的文化路径
如果说,养心志、育情操凸显文化的育人功能,是强调文化在养心志、育情操中的主动姿态,那么对养心志、育情操的文化路径的探讨,则是揭示养心志、育情操的过程对文化条件的依循。心志关乎志向、意志、品格与胸襟,是精神主体的骨架与方向,因此养心志重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责任担当与奋斗进取的精神;情操涉及情感、趣味、态度与情怀,是精神主体的血肉与温度,故而育情操强调涵养高尚的道德品质、审美境界与健全人格。那么,养心志、育情操的实现,为何必须凭借文化,而不能仅仅依赖遗传本能、自然经验或抽象思辨?这并非偶然,而是源于精神成长的内在规律。其必要性根植于心志与情操自身的特质,以及文化所具有的无可替代的媒介与滋养作用,二者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彼此塑造的内在机理。
心志的养成,需要典范的引领与意义的支撑。人之心志,尤其是高远之志、坚韧之志、澄明之志,并非与生俱来,也难以在封闭的自我冥思中产生。它往往需要在与伟大精神传统的对话中,在典范人格的感召下,才能逐渐明晰与坚定。从屈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执着,到司马迁忍辱负重铸就“史家之绝唱”的坚韧;从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襟怀,到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气节;等等。这些璀璨的精神坐标,跨越时空,持续为后世提供立身的参照与能量的补给。这种精神的传承不仅仅是文字的延续,更是血脉的相通。个体在阅读、聆听与感悟这些文化结晶时,实则是在进行一种跨时代的精神对话,从中汲取人格的力量,照亮自身的志趣与方向。每一次与经典的相遇,都是灵魂的洗礼;每一次对先贤的礼敬,都是心志的淬炼。经由文化所承载的深厚精神谱系与意义资源,个体的心志才能获得历史的深度与超越的高度。
情操的培育,需要情境的浸润与符号的涵泳。情操是一种稳定的、高级的情感倾向与价值态度,如爱国之情、仁爱之心、审美之趣、敬畏之感等。它不同于本能的情绪反应,而是经过了文化的陶冶与塑造,融入了认知、评价与审美判断。这种塑造无法像学习公式定理那样直接灌输,而必须在一个充满意义象征、情感氛围与集体实践的文化情境中,经由长期而潜移默化的浸润方能完成。文化的情感教化功能,正体现在这润物无声的涵养之中。例如,对家国的深厚情感,不仅源于对地理疆域的认知,更源于对共同历史、语言、文学、艺术与风俗的深切体验与认同。文化提供了丰富而细腻的情感符号与意义网络,个体在其中生活、感知、互动,情感得以被唤醒、被引导、被升华,逐渐积淀为稳定而高尚的情操。
心志与情操的整合与升华,需要文化共同体的滋养与超越性维度的激励。心志并非孤立个体的内心独白,情操也非纯粹私人的情感波动,二者皆在社会互动与文化共同体中得到确认、强化与完善。个体在共同体的文化土壤中生长,其精神品格必然打上共同体的烙印。文化定义了一个共同体所共享的价值理想、生活形式与精神追求。无论是庆典仪式、艺术欣赏、学术研讨,还是日常交往,个体在参与共同体的文化活动中,其心志能够得到同道的砥砺与认可,其情操也能够获得共鸣与强化。这种共同体氛围所提供的,正是一种精神上的归属感与支撑力。同时,文化往往蕴含着超越当下、超越个体的维度,无论是哲学的玄思、宗教的信仰,还是艺术的永恒追求。这种超越性维度,能够帮助个体突破一己得失与时代局限的束缚,将心志提升至更普遍、更永恒的层面,使情操脱离狭隘与庸常,趋向博大与崇高。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理想,到“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士人情怀,这些超越个体功利的价值追求,正是文化赋予心志以高度、赋予情操以深度的明证。
文化养心志、育情操的作用机理
机理不同于机制,前者是指一个系统、现象或过程的内在运作方式,包括其构成要素、相互作用关系、因果链条及动态规律,是对事物“为什么”发生以及“如何”发生的深层原理性揭示,而后者则是指系统的结构、互动方式与运行规则,回答“怎样运作”。文化养心志、育情操的作用机理复杂而精微,常常体现在内化与外化、认知与情感、个体与群体、历史与当下多重维度动态交织的过程中。
其一,象征系统的内化与意义世界的建构相统一。文化本质上是一个庞大的象征系统,语言、文字、图像、仪式、器物等都是其载体,背后指向特定的意义。个体学习文化的过程,就是学习这套象征系统并借此理解世界、解释经验、表达自我的过程。当个体熟谙本民族的经典、故事、格言时,他便逐步接纳了其中蕴含的价值观念、人生智慧与道德训诫。这种内化是潜移默化、无所不在的,它发生在家庭叙事的耳濡目染中,发生在学校教育的有序引导中,发生在社会生活的广泛接触中。通过内化,文化的意义世界逐渐移植于个体内心,成为其观看世界的透镜、判断是非的尺规、安身立命的依据。心志的方向,如是追求“立功立德立言”的不朽,还是追求“采菊东篱下”的淡泊,便由这内化的意义世界所引导。情操的倾向,如对何种事物产生美感、对何种行为产生道德愤慨,同样深受此意义世界的塑造。文化象征系统的内化,是个体精神结构得以形成的认知与价值基础。
其二,实践参与的具身体验与情感共鸣相统一。文化不仅是需要认知的符号体系,更是需要参与和实践的生活形式。养心志、育情操绝非纯粹的观念接受,它必然要求身体力行,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获得切身的体验与深刻的情感触动。投身一次公益志愿服务,个体获得的不仅是助人的满足,更是对仁爱理念的切身理解;练习书法、围棋、传统乐器,个体锤炼的不仅是技艺,更是专注、沉静、谋略的心性;漫步于古迹遗址,个体遥想的不仅是过往云烟,更是历史兴衰带来的震撼与启迪。这些具身的、情境化的实践参与,将抽象的文化价值转化为可感可知的鲜活经验,直接叩击个体的心灵。正是在这种亲身体验中,文化所倡导的精神才能真正落地生根,从“知之”到“好之”再到“乐之”,内化为稳固的心志定力与自然的情感流露。
其三,叙事认同与典范模仿相统一。人类是叙事的动物,我们经常通过故事来理解自我与人生,通过历史来理解存在与过去的关系。而文化中充满了各种叙事,从宏大的历史传奇、英雄史诗,到微小的家族往事、民间传说。这些叙事不仅传递信息,更塑造认同。个体在聆听、阅读、传播这些叙事的过程中,会不自觉地与其中的角色、群体产生认同,将其命运、选择与价值观投射到自身,从而思考“我是谁”“我应如何”的根本问题。对民族英雄叙事的高度认同,能激发深厚的爱国心志与奉献情操;对圣贤君子故事的反复咀嚼,能引导个体向往并模仿其人格风范。典范模仿是另一种强大的心理机制。文化所树立的圣贤、英雄、艺术家等典范人物,以其鲜活的人格魅力与卓越的精神成就,成为个体敬仰与效仿的对象。这种模仿并非简单的行为复制,更是精神上的向往与靠拢,是“见贤思齐”的内在动力。通过叙事认同与典范模仿,个体将文化的宏大价值与具体的人格形象相结合,找到了心志成长的生动模板与情操培育的情感纽带。
其四,审美沉浸与反思超越相统一。文化中的艺术与美学部分,通过其形象性、情感性与超越性,对人的心志与情操产生独特而深刻的塑造力。审美活动要求主体全身心地沉浸与投入,暂时悬置功利考量,与审美对象进行直接的、直观的交流。在沉浸中,主体的感知被锐化,情感被激活,想象被放飞。观赏一幅雄浑的山水画,可能心胸随之开阔;阅读一部悲剧作品,可能对命运与人性产生更深切的悲悯与理解。这种审美体验能直接净化与提升情感品质,是情操培育的重要路径。同时,优秀的文化作品不仅提供沉浸,也激发反思。这些作品通过对现实的提炼、变形、夸张或理想化,促使观者跳出日常思维,对习以为常的生活、价值与存在本身进行再审视与再追问。这种反思可能会带来困惑、挑战甚至痛苦,但正是通过这种思辨层面的磨砺,个体的心志才能从盲从与混沌中挣脱,走向独立与澄明。审美沉浸带来情感的丰盈与升华,反思超越带来理智的清醒与深刻,二者辩证交织,共同推动精神向更高境界跃迁。
其五,文化共同体的交互确认与批判性传承的张力相统一。个体的心志情操并非在真空中形成,而是在与他人的持续互动中,在文化共同体的反馈与期待中,不断被确认、调整与强化的。一个人的志向得到师长朋辈的鼓励与认可,会变得更加坚定;其高尚情操在集体中得到褒扬与效仿,会获得正向强化。这种社会互动提供了精神成长的外部动力与参照系。同时,文化的传承并非机械的复制,而是一个充满张力的、批判性对话的过程。每一代人面对历史文化遗产,既有继承,也有基于新的时代境遇的反思、选择与创新。个体在接触传统文化时,也会经历类似的心智过程:他可能被某些内容深深吸引并内化,也可能对另一些内容产生疑问甚至批判。这种批判性对话并非对文化的否定,恰恰是文化保持活力、个体保持精神独立的关键。正是在继承与批判的张力中,个体不仅接纳文化,更可能参与文化的更新,从而使其心志与情操既植根优秀传统,又具有时代性与主体性。
在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的当下,深入理解并自觉运用文化养心志、育情操的机理,显得十分迫切。这也意味着我们要珍视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其提供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土壤;意味着教育应超越单纯的知识技能传授,更加注重文化浸润与精神陶冶;意味着社会应营造富含文化养分、鼓励丰富人民精神世界的整体氛围。唯有如此,个体才能在快速变迁的世界中安顿心灵、树立志向、涵养情操,成长为底蕴深厚、品格健全、精神丰盈的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者;人类文明也才能在物质的洪流中守护其精神的灯塔,驶向更为开阔、深邃、美好的未来。
(作者:李建华,系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