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发展




【资政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是在法治领域坚持“两个结合”的光辉典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五年来,习近平总书记举旗定向、领航掌舵,就全面依法治国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文章和指示批示,在“十二个坚持”上提出了一系列科学性、时代性、原创性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谱写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发展的新篇章。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法治中国建设取得突破性、系统性、全局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为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提供了有力保障。
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的创新发展
法治与现代化的关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回答和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五年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战略高度,就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关系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深化了对中国式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规律性认识。
一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些重要命题是对国家治理与法治、国家现代化与法治化、中国式现代化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的深刻总结。经党中央批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把“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发展的新成果。
二是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要更好发挥法治破解改革难题的重要作用,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运用法治排除改革阻力,通过法治机制凝聚改革共识,通过及时立改废清除改革的法律障碍,为改革创造有利条件。运用法治巩固改革成果,将经过实践检验的改革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动体现改革经验的法律规定有效实施,扩大和增强改革效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的创新发展
法治道路是事关法治建设成败的首要问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五年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深入回答了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创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进一步坚定了道不变、志不改的法治自信。
一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领域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强,必须把握原则、坚守底线,决不能把改革变成‘对标’西方法治体系、‘追捧’西方法治实践。”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重大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晰、立场特别坚定。
二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第二个结合”的重要思想,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规律性认识。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文化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激发起蓬勃生机。”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国法治道路区别于西方法治道路的鲜明特征。
三是坚定法治自信。法治自信是对法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综合概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法治自信,积极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坚定法治自信,既来自中华法治文明的深厚底蕴,也源自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有利于彰显我国法治大国、文明大国形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理论的创新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具有标识性的原创性贡献,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统领性概念,为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了科学化、体系化、操作化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正确方向、总体目标、科学路径、重点任务,凝聚着我们党对法治体系建设规律性认识的新成果,为高质高效推进法治体系建设提供了科学的行动指南。
一是坚持法治体系建设的正确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是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治体系,不能被西方错误思潮所误导。”
二是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202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征程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三是统筹推进“五个子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由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等五个子体系所构成。要坚持整体谋划、一体规划,统筹推进五个子体系建设,增强法治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协同性、实效性。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论的创新发展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闪耀着21世纪马克思主义宪法理论的真理光辉和实践伟力。
一是深刻指明宪法的重要地位和中国宪法的开创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制定和实施宪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类社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的宪法,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在我国宪法发展史乃至世界宪法制度史上都具有开创性意义,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二是科学提炼宪法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总结新时代中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监督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将中国宪法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概括为“七个必须坚持”,深化了对我国宪法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
三是把宪法实施贯穿到治国理政各方面全过程。把宪法实施贯彻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部实践中,贯彻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领域各方面,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把贯彻宪法法律落实到各级党委决策施策全过程,坚持依法决策、依法施策,守住不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底线,确保决策施策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涉外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
涉外法治建设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国法治建设的战略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从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涉外法治、为什么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怎样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等重大问题,展现了深远宏大的战略布局、深邃敏锐的战略思维,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铸就了强大思想武器。
一是明确涉外法治建设的战略地位。涉外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
二是确立涉外法治建设的总体布局。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国内和国际,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加强顶层设计,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
三是坚定维护国际法治。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提出全球治理倡议,将“遵守国际法治”作为五大核心内容之一。要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进国际关系法治化。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依规治党理论的创新发展
依规治党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的原创性概念和理论。经党中央批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把“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第十二个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从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战略高度出发,深刻揭示了依规治党的重要地位、基本要求、发展方向。
一是发挥依规治党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形成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的格局。要发挥党内法规的“两个重大作用”,即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作用,确保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二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对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提出更高标准和要求。坚持制度上全贯通,把制度建设要求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各层级,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坚持构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博大精深、内在融贯的理论体系,同时是一个充满活力、创新发展的开放体系。随着新时代新征程法治中国建设理论和实践不断向纵深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理论内涵必将与时俱进拓展深化。
(作者:王洪祥,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