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11版中缝)
公告专栏
■遗失声明:湖南中缔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666301520W)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3069410005423,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贵州数安奇天网络安全服务有限公司法人由滕微变更为田树智,原法人章(滕微,编码:5201029295271)遗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贵州悦昂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号:5204210203647)、合同章(编号:5204210203655)、法人章(刘音宏,编号:5204210203656),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湖南阔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43049510015681)、财务专用章(编码43049510015682)、法人章(封鑫,编码:43049510015683),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赫章裕农劳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520527MA6GWWMB4Q)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阳光华),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采油五厂野外食堂)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36328030016077,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前海十方金服(深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H2FH0T)遗失发票专用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成都德成四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遗失但小成法人章,编号:5101099994588,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罗甸县罗路村农产品营销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522728MA6GGW7L34)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27280001708,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深圳市奶油捕手烘培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LXGN57)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豚水(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YDJ45R)遗失周益俊法人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王思平遗失导游证,导游证号:YD45185N,登报作废。
■遗失声明:傅佳诚不慎遗失士兵证,证号:兵字第202409037267号,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刘凯硕不慎遗失士兵证,证号: 兵字第202473897614号,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张润泽(性别:男,母亲:杨利莎,父亲:张学浩)出生于2021年5月17日,编号:V410180939,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闵思嘉于2026年2月17日遗失身份证,证号:510105**********20,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被冒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王秋月于2026年2月21日遗失身份证,证号:32098119991003xxxx,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被冒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张奇于2026年2月9日遗失身份证,证号:36052119801206xxxx,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被冒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徐诗晗于2026年2月8日遗失身份证,证号:51010720060508xxxx,原身份证丢失作废,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被冒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刘敬国于2026年1月30日遗失身份证,证号:41031119681012xxxx,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被冒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齐赫彦于2026年2月19日遗失身份证,证号:13022920010628xxxx,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被冒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韩语涵在2026年2月19日不慎遗失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工作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硬席全年定期乘车证,工作证号:6023001001155,乘车证号:公YNh894623 ,现特此声明作废。
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3月20日10时起至2026年3月2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taobao.com,户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对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71号5号楼3单元15层1502号房屋一套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3月27日10时起至2026年3月28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taobao.com,户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对郑州市金水区晨旭路10号院18号楼8层29号房屋一套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陈奔野:邢台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吴爽(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陈奔野之间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5年邢仲字第500号)。因采用其他方式送达不能,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邢仲裁字第500号裁决书。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陈奔野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申请人吴爽借款本金1000000元,并支付自2024年12月2日起至实际偿还完毕之日以1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4%计算的利息。二、申请人吴爽对被申请人陈奔野名下坐落于北京市通州区芙蓉园282号楼20层3单元2303(产权证号为X京房权证通字第1316382号)房产的拍卖、变卖款在本案借款本金、利息、律师费、仲裁费金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申请人陈奔野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吴爽支付律师费50000元。四、本案仲裁费15180元,由被申请人陈奔野承担(该仲裁费用申请人吴爽已经预交,由被申请人陈奔野在履行上述给付义务时直接给付申请人吴爽)。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会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与永祥街交叉口西北角综合楼7层,本会电话0319-3288755)
邢台仲裁委员会
威海瀚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姜龙权与你之间)2025)威仲字第0366号、0367号合同纠纷案,由徐婷婷担任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定于2026年4月2日14时在本委仲裁一庭进行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组庭及开庭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法院公告
蚌埠红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中心支公司诉你单位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289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休假日延顺)在本院3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赵锦元:本院受理原告魏广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21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徐玉春:本院受理原告栾秀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5)皖0304民初616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徐玉春:本院受理原告栾秀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5)皖0304民初616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李磊:本院受理原告田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93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冯培清:本院受理原告孟现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302民初18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4月14日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王天敏、陈道利、邱菊华:本院受理原告黄劲松诉你们与蚌埠缪氏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02民初25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陈家齐:本院受理原告马华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302民初2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4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张娟:本院受理原告杨子军诉你与吴子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02民初45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郭耀:本院受理原告罗贤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02民初489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4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李永强:本院受理原告李玲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302民初46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4月16日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王成秋:本院受理原告朱海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02民初473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4月12日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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