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11版中缝)
公告专栏
■遗失声明:福建中交蓝供应链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0210140638, 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山西万锋天然枣业开发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1411233014422)、财务专用章(编码:1411233014423),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贵阳柯米欧餐饮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7010045127901,账号:851901896010502,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平舆县上志教育培训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11723MJY897007E)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128270023585,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简阳市淇美建材有限公司遗失樊文勇私章一枚,编号:5101850099299,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江西前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4MACJ4H8L75,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随州市广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渝州牌多用途乘用车的合格证,车辆型号:YZ6550YFFB0Z,合格证编号:WEB082409000005,车架号:L3AKBNA67RYC00136,发动机号:B724E001369,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山西友利新材料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411233023133)、财务章(1411233023134)、法人章(张有权,1411233023135)、其它章)1411233023136),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闽清县梅溪镇盛农家庭农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124MA33TE28XG)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贵州双面龟酒业有限公司现变更为贵州国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人由刘伟鹏变更为林健忠,原法人章(刘伟鹏,编号:5201150187766)、财务章(编号:5201150187769)、公章(编号:5201150187767)、发票章(编号:5201150187768)遗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贵州义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421MA6DRKC75Y)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鄯善县爱乐塔什娜饲料销售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0421MACQ439BXP)遗失法人章一枚(法人姓名:依拉洪·约麦尔 ),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龙南玉石仙岩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遗失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龙南支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289001258501,账号:797901765700039,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黔西南州佳津商贸有限公司(税号:91522320MACBENPN5J)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号:5223200014823),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王米诺(性别:女,母亲:梁瑞敏,父亲:王洋洋)出生于 2020 年 07 月 21 日,编号:U410477007,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滕健(身份证号码:43072319861020xxxx)遗失与澧县碧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碧桂园澧州华府小区22幢702室购房合同一份,合同编号:154231,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陈洁于2026年2月1日遗失身份证,证号:65412119981111xxxx,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被冒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陈利国遗失弘清中学高中毕业证书,证书编号:5324066210015100502,毕业代码:106210050015,发证日期:2024年5月13日,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藤县古龙镇金凤百灵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0422MJN814216Q)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王伟国,电话:17774735352。
商品房预售许可撤回公示
我司开发的位于青浦区盈港东路666弄18号、青浦区盈港东路666弄17号以及青浦区盈港东路706号《彼友商业中心》商品房项目,分别于2022年12月7日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为青浦房管(2022)预字0000364号)、2023年11月20日领取商品房销售方案备案证明(证号为青浦房管(2023)第20230406号)、2025年2月25日领取商品房销售方案备案证明(证号为青浦房管(2025)第20250035号),上述商品房尚未预订、预售及以任何其他方式销售,拟申请撤回上述预售许可及销售方案备案证明。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自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8日止。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届满前向原发证机关(青浦区房管局)提出,联系电话:021-59722270。
公示人:上海煦曦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2日
公告
湖北孚尧绿色电力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左小华与你公司因经济补偿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公告送达当劳人仲决字〔2025〕81号裁决书。你公司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地址:湖北省当阳市东群路54号院内,电话:0717-3254990)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裁决事项如下: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申请人2025年4月至9月劳动报酬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共计150030.17元。你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当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月30日
仲裁公告
威海瀚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2025)威仲字第0261号申请人金文日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仲裁庭定于2026年3月6日9时在本委对本案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法院公告
邓富匀:本院受理原告刘平强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04民初55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朱夕好、张婷婷:本院受理原告沈夕满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5)皖0304民初592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陈洪建:本院受理原告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2026)皖 0304民初15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程其月:本院受理原告成冬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44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冯臻炜:本院受理原告陈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44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万文丽:本院受理原告秦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51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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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炎军:本院受理原告马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29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5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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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璐:本院受理原告吴胜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10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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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龙闫:本院受理原告怀远县新诚运输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44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3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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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程程: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市城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57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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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市城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58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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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娜梅:本院受理原告创维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16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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