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提升算力治理效能
【学思践悟】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人工智能、大模型等颠覆性技术加速演进,算力作为支撑数字时代创新的核心引擎,已由传统信息基础设施跃升为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成为大国科技竞争的战略制高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筹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推进信息通信网络、全国一体化算力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建设和集约高效利用”。落实这一战略部署,不仅在于算力基础设施的规模扩张和物理覆盖,更在于提升算力资源的利用效率、配置水平与价值实现能力。着力提升算力治理效能,已不再是单一技术领域的问题,而是直接关系人工智能发展主动权、新质生产力培育、产业链安全和国家数字竞争力的战略必需。
在算力规模持续扩大、应用需求快速增长的背景下,算力治理滞后所带来的结构性矛盾日益显现。为破解算力治理难题,必须立足高质量发展和数字中国建设全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基础制度先行,系统嵌入绿色理念,推动算力发展由规模扩张向价值释放转变,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支撑。
算力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技术主权与产业链安全保障、外部性的系统治理,并非彼此割裂,而是相互嵌套、相互制约的。因此,必须摒弃碎片化、单点式的应对思路,加快构建以制度奠基为前提、以技术赋能为支撑、以市场驱动为导向的协同治理框架。这既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数据—算力—应用循环的重要支撑,也是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更是我国在全球数字规则博弈中争取制度性话语权、塑造战略主动权的重要支点。
夯实制度根基,健全算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
推动算力高效流动,首要任务是夯实制度根基,破除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
加快算力确权与规则体系建设。应尽快在国家层面明确算力的法律属性,界定投资方、运营方、使用方的权责边界,确立“谁投资、谁拥有、谁受益”的基本产权原则。同步制定覆盖算力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调度、安全与能效的统一技术标准,破除地方保护和封闭生态壁垒,促进跨平台互认互通。同时,强化安全制度供给,加快制定覆盖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共享、销毁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推广隐私计算、可信执行环境等技术,提升跨域算力调度的安全性与效率,筑牢可信流通的制度底座。
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交易平台。支持有条件地区探索建设算力交易平台,推动算力资源标准化建设。创新服务模式,通过财政补贴、信用赋能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获取和使用算力的门槛。同步建立基于能耗、性能、时延与服务质量等多维指标的算力评价体系,形成反映真实供需关系的市场化定价机制,为算力资产质押融资、证券化等提供制度支撑。
强化绿色治理与算电协同相衔接。将能耗强度、绿电使用比例、单位算力碳排放等指标系统纳入数据中心规划审批、能效评级和监管体系,有序推动相关要求与全国碳市场衔接。进一步推动算力与电力协同发展,更好发挥算力在促进新能源消纳和增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中的作用。围绕这一目标,健全基于实时电价、调峰需求和新能源出力预测的弹性调度机制,推动形成标准化的电网响应接口;完善“隔墙售电”机制,扩大绿电直连适用范围,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探索将绿电消纳和调峰响应纳入绿色算力认证及碳抵消机制,推动环境价值可计量、可交易、可激励,促进算力发展与“双碳”工作协同共进。
强化技术赋能,构建自主可控的算力产业生态
没有自主可控的技术底座,算力治理便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必须坚持软硬协同、生态共建,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构建开放兼容、可持续演进的国产算力技术体系。
系统性突破“卡脖子”关键环节。建议设立国家级算力基础软硬件重大专项,聚焦核心技术瓶颈,推动实现从设计、制造到工具、应用的全链条自主。避免重硬件、轻软件的投入惯性,加大对底层软件的支持力度,筑牢技术根基,形成涵盖芯片、算法、框架、平台的完整技术栈,提升产业链整体安全水平。
打造开放兼容的国产算力生态。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设开源算子库、模型迁移工具和兼容主流开发环境的编程接口,大幅降低开发者适配国产平台的成本。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将国产算力平台纳入教学与科研体系,培育本土开发者社区,逐步形成“应用—反馈—迭代”的良性循环,增强生态黏性与活力。通过构建开放标准和技术接口,促进国内外开发者广泛参与,形成多方共赢的技术生态系统。
积极参与全球算力治理规则制定与技术标准提案。一方面,倡导开放包容、公平合理的算力治理原则,反对技术“阵营化”与数字保护主义。另一方面,推动我国在算力网络调度等优势领域形成国际标准提案;支持国内领先企业深度参与国际开源社区,在底层规则制定中嵌入中国方案,争取制度性话语权,提升我国在全球算力治理中的影响力和主导权。
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实现跨区域协同与多元参与
制度设计与技术供给必须配套有效的市场激励机制,通过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多元协同、良性互动的算力治理格局。
健全东西部利益共享机制。可探索绿色溢价补偿机制,由东部高价值算力用户为使用西部绿电算力支付额外费用,将环境正外部性转化为可计量、可分配的经济收益;推行跨区域税收分成制度,将算力服务产生的部分增值税、所得税按约定比例返还西部承载地。通过制度性安排,让西部真正从算力输出中获得可持续收益,吸引人才、资本与产业回流。
打通绿色算力价值变现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数据中心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对主动响应电网调峰、提升绿电就地消纳能力的算力负荷给予经济奖励。推动算力供给主体纳入绿电直供适用范围,并在地方实施细则中予以确认,配套完善绿电消费的精准计量、独立结算与第三方认证规则,使绿色用能成为可交易、可融资、可国际互认的标准化资产。
创新多元化金融支持工具。针对算力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技术迭代快等特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属金融产品,如基于长期算力服务合同的应收账款质押、算力未来收益权证券化、绿色算力专项债券等,推动算力资源向可评估、可融资、可交易的资产形态转化。同时,设立算力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具备市场化运营能力、技术自主性强、绿色绩效突出的平台型企业,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形成可持续的投融资生态。
培育多元协同的治理主体。鼓励数据中心创新算力服务模式,运用智能调度技术整合社会算力资源,实现跨主体、跨地域的高效复用与供需匹配,缓解中小企业在获取和使用高性能算力时面临的成本高、能力弱等现实困境。支持地方结合产业特色建设场景化算力服务平台,推动算力服务从通用化供给向深度嵌入智能制造、智慧医疗、自动驾驶等垂直领域转型,提升算力在实体经济中的价值转化效率。
(作者:阮傲、彭璧玉,分别系华南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讲师、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