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诗魁更迭看曹雪芹的诗学趋向
《红楼梦》大观园诗社的诞生,始于贾探春于秋爽斋病中静养时的一念雅兴。其得病缘由便富有诗意,因赏玩新晴月色而感风露,这为诗社的发起铺垫了清幽超脱的基调。书中第三十七回叙写,探春所拟花笺,以“宴集诗人”“醉飞吟盏”为旨趣,以彰显“脂粉”不让须眉为目标,清晰地标举了诗社的竞赛性质与精神追求。李纨的踊跃主持、宝玉的欣然参与,以及众姐妹的云集响应,共同将诗社从个人的偶然兴会,升华为一个具有组织性与延续性的文化空间,成为大观园青春与才情的集中展演舞台。
诗社的活动贯穿四季,形式丰富,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兴衰周期。第一阶段为“海棠社”时期,以咏白海棠为肇始,史湘云补和两首,奠定了诗社酬唱竞技的基本模式。第二阶段可称为“红梅花”阶段,由香菱学诗蓄势,经芦雪厂即景联句的集体狂欢,至咏红梅花诗时达到一个小高潮,薛宝琴之作被公推为更佳。第三阶段是“桃花社”时期,由林黛玉《桃花行》一诗重建诗社,暮春时则以各填柳絮词为结,词体新样再开生面。第四阶段已至萧瑟中秋,史湘云与林黛玉于凹晶馆的凄清联吟,以“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的绝唱,为诗社活动奏响了余韵悠长的挽歌。从秋海棠的初绽,到冬红梅的盛放,再到春桃柳的绚烂与秋月夜的清寂,诗社的韵律与大观园的四季荣枯、人物的命运轨迹紧密交织。
诗社的竞赛机制严谨而灵活。在体裁上,涵盖了七律、七绝、五言排律、歌行体及各色词牌,如咏白海棠、菊花诗限七律,即景联句用五排,咏柳絮则填小令,展现了众钗的多元才情。在评比方式上,或由社长李纨一言裁定(如海棠诗),或由众人公推(如螃蟹咏、柳絮词),亦有因作品独绝而无法排名之时(如《桃花行》)。然而,纵观历次评比,有两个现象尤为显著:第一,在涉及律、绝、词等“竞技性”较强的社内正式比赛中,薛宝钗与林黛玉始终是毋庸置疑的翘楚,第一名与第二名几乎为此二人所包揽;第二,社长李纨的评判,或众人的公论,其背后隐约遵循着一套稳定而深刻的诗学价值标准。这套标准,实为隐身于故事背后的作者曹雪芹诗学观念的集中呈现。
大观园诗社的每次评比,都是一次微型的文学批评实践。评比的结果与评语,是解读曹雪芹诗学观的密钥。其中,第三十七回咏白海棠诗会的评比,最具纲领性意义。当众人(包括贾宝玉)皆推黛玉之作为尊时,社长李纨却明确宣判:“若论风流别致,自是这首(黛玉);若论含蓄浑厚,终让蘅稿(宝钗)。”并据此定宝钗第一,黛玉第二。李纨的“含蓄浑厚”四字,直接源自儒家“温柔敦厚”的诗教传统,它要求情感表达有节制、寄托深远、风格庄重,这正是发端于《尚书·尧典》“诗言志”诗学传统,在美学上的理想形态。而“风流别致”虽指才情超逸、构思新颖,但在传统诗学体系中,常被视为偏重于个人性灵与形式美感。
这一评判绝非偶然。在后续的诗社活动中,薛宝钗屡屡凭借其符合“温柔敦厚”与“托物言志”标准的诗作夺魁。其《咏白海棠》中“珍重芳姿昼掩门”“淡极始知花更艳”等句,以花喻人,抒写端方自持、含蓄内敛的修身之志,被脂砚斋评为“全是自写身份”,是“诗以明德”的典范。其《螃蟹咏》被众人赞为“食蟹绝唱”,关键在于“小题目,原要寓大意”。“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一联,以犀利笔锋讽刺世情,发挥了诗歌“可以怨”的社会批判功能,是“言志”传统中“美刺”精神的体现。至第七十回柳絮词会,众人之词多陷于飘零哀感,唯宝钗的《临江仙》独辟蹊径,以“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的豪语,将悲戚意象翻转为积极进取的“青云之志”,展现了“诗言志”传统中刚健有为的一面。宝钗诗风的这一脉络,与曹雪芹所处时代沈德潜“格调派”所倡导的“理性情,善伦物”“温柔敦厚”的诗学主张高度契合。曹雪芹通过让宝钗诗作在诗社竞争中屡占鳌头,肯定了这一源远流长的诗学传统及其伦理价值。
与此同时,林黛玉的诗才并未被掩映,而是在另一条路径上绽放出夺目光彩。海棠诗会上她虽居第二,但“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的奇思,已尽显其灵心慧性。至菊花诗会,她一人独揽《咏菊》《问菊》《菊梦》三题,被李纨评为前三名,实现了对薛宝钗的“反超”。李纨的评语是“题目新,诗也新,立意更新”,这“新”正源于黛玉诗作中毫无拘束、任情挥洒的“性灵”。她的诗,无论是《葬花吟》中对生命易逝的悲怆浩歌,还是《秋窗风雨夕》中那弥漫的孤寂哀愁,乃至菊花诗中“孤标傲世偕谁隐”“口角噙香对月吟”的孤高自许,都是其生命体验与澎湃情感最直接、最本真的倾泻。黛玉教香菱学诗时所言“词句究竟还是末事,第一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这与清代袁枚“性灵说”所倡导的“真性情”“灵机”完全相通。曹雪芹将诗社之外最富感染力的歌行体巨制如《葬花吟》《桃花行》皆归于黛玉名下,并让她在菊花诗会上大放异彩,是对陆机《文赋》中所倡言的“诗缘情”观与清代袁枚所倡“性灵派”,这一抒情传统至高地位的确认。
因此,诗社评比中钗黛交替领先的格局,绝非简单的“双峰并峙”可以概括,其深层是两种诗学精神通过具体人物、具体作品进行的持续对话与竞赛。曹雪芹既借李纨之口,赋予符合“诗言志”传统的宝钗诗以社内竞赛的权威地位;又通过安排黛玉在特定场合(如菊花诗会)的全面胜出,以及赋予其最具震撼力的抒情篇章,来彰显“诗缘情”传统的动人力量。贾宝玉在历次评比中常居末位,恰恰反衬了钗黛二人所代表这两种诗学路径在作者心中的分量。这种精心的安排表明,曹雪芹的诗学观是复调性的:一方面,他深刻理解并艺术地呈现了“诗言志”传统及其在清代“格调派”的理论回响;另一方面,其创作的核心动力与最高成就,又毫无疑问地偏向于“诗缘情”“性灵派”的传统,这与小说开宗明义“大旨谈情”的宗旨一脉相承。
必须明确的是,《红楼梦》中前八十回所有诗词均为曹雪芹一人代拟。他不仅要模仿不同人物的声口、心境去创作,还要为这些作品设计评判结果与评语。因此,诗社中的每一次评比,每一句评语,都是曹雪芹本人诗学倾向与审美态度的直接反映。他并非在客观记录一场才女们的竞赛,而是在主动地、有意识地搭建一个展示其诗学思考的舞台。曹雪芹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将自己复杂的诗学观念,完全“内化”于小说的叙事肌理与人物塑造之中。他并未让某个人物成为其诗学观念的传声筒,而是将不同的诗学精神,与人物各自的性格、命运完美融合。薛宝钗的“含蓄浑厚”,是其恪守礼法、稳重周全的大家闺秀性格的自然流露;其诗中的“言志”与“美刺”,也与其关注现实、理性入世的人生观相一致。林黛玉的“风流别致”与性灵抒发,则根植于其敏感多思、孤高叛逆的诗人气质,是其“泪尽而逝”的悲剧命运的情感先声。诗风成为人物灵魂的延伸。
这种“内化”使得两种诗学观的并置与交锋,超越了简单的理论比较,升华为具有深刻悲剧美学意义的复调交响。在“诗言志”的标尺下,薛宝钗的理性、克制与志向代表了世俗社会的价值认同与生存智慧;在“诗缘情”的维度里,林黛玉的深情、任性与反抗,则代表了个体生命对自由与真实的终极渴求。二者在诗社的竞赛中难分高下,恰如其在人生价值上无法互相替代。然而,小说的悲剧性在于,无论是试图“格调”化地融入现实之“志”,还是纯粹“性灵”化地抒发自我之“情”,最终都在“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末世命运中共同走向幻灭。
通过对《红楼梦》诗社活动诗歌名次衡定的细致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窥见曹雪芹圆融而深邃的诗学观。他通过精心设计诗社竞赛的格局与评语,在小说中构建了一个“诗言志”(以薛宝钗为代表,接续沈德潜“格调派”的审美)与“诗缘情”(以林黛玉为代表,呼应袁枚“性灵派”的精神)并置、对话的复调诗学空间。曹雪芹并未在二者之间做出非此即彼的取舍,而是深刻地认识到它们各自的价值与力量。他将这两种源自中国诗学伟大传统的精魂,创造性地内化于薛宝钗、林黛玉等核心人物的生命与创作之中,使诗学观与人物观、命运观水乳交融。最终,这场贯穿小说始终的诗学复调,不仅极大地丰富了人物形象的层次与深度,也以其自身的张力与共鸣,参与并深化了《红楼梦》“悲金悼玉”、慨叹“情”与“志”双重失落这一宏大悲剧主题的构建,成就了其作为古典文学巅峰之作的永恒艺术魅力。
(作者:周奉真,系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