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26日 Mon

道家的万物平等与向善

《光明日报》(2026年01月26日 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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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版:文史哲周刊·理论·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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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2026年01月26日 Mon
2026年01月26日

道家的万物平等与向善

  纵观整个哲学史,诸多哲学家出于对神的关注、对人的关注和对物的关注,建构了不同的哲学体系。出于对人的关注,人以及人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界进入哲学的视域;出于对物的关注,物以及由物所构成的宇宙走向哲学的中心。中国道家哲学对物的重视和强调,形成了“万物平等与向善”的核心主张,这一精神特质也为中国哲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提供了重要思想资源。

  庄子主张“万物一齐”,即宇宙万物虽然形态万千,有大有小,有强有弱,但在本质上是平等的。这种平等源于它们拥有共同的本原、构成者和归宿,并且这一本原还存在于物之中。从宇宙万物的本原来说,所有的“物”拥有共同的本原和存在依据。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宇宙万物有其共同的源头,这个源头就是道。庄子认为,“道者,万物之所由也”,道“生天生地”,“万物出乎无有”,说的也是这个意思。既然宇宙万物的本原是一样的,那么,在本原层面它们就是平等的。

  在道家看来,物的构成者只有一种,就是“气”。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庄子举例说,“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他们都表达了一个共同的观点:道所生之物由气构成,气的聚集构成了物的形体,气的散开就意味着物的死亡。既然所有的物都由气构成,那么,从物的构成的角度看,万物就是平等的。

  物在空间上是有限的存在,道却是在空间上无限的存在。基于道的“无所不在”,庄子说,“物物者与物无际”,明确指出道作为“物物者”,既存在于物之外,又存在于物之中。这么看,道不仅生物,也构成物。如果说气构成了物之“体”,那么,可以说,道构成了物之“质”。庄子之所以说道“无所不在”,存在于宇宙万物之中,除了基于道在空间上的无限性,还基于老子所说的“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在老子看来,道不仅生出宇宙万物,其自身也是“物”;道作为特殊之物,是浑然天成的、无限“大”的物,具有超越感知的特质。道作为特殊的存在,是无限“大”的物。这样,道生物,也就是将自身的“物”转化成自己所生的“物”,道自然也就在自己所生的“物”之中了。既然物之中都有“道”,在物中有道、物体现道的意义上,万物就是平等的。

  “道无终始,物有死生。”物作为在时间层面有限的存在,有其生,也有其死。物之死,在道家看来只是物作为物自身的消失,在本质上是由道所生之物转化成道中之物,回归于道。老子的“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庄子的“万物云云,各复其根”,都是这个意思。既然所有的物的归处一样,都是回归于道,在物的归宿的层面,万物就是平等的。

  万物都由道所生,又都回归于道,并且,道还存在于万物之中,因此庄子主张“道通为一”,“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基于万物平等,庄子提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所有的物都应该领悟道的旨意,把其他的物看作与自己是一体的、无等级差别的存在。因此,庄子反对“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的现象,也即反对任何“物”以自己为中心、为本位去看待自己和他物,自认为自己高于、优越于他物。从道的高度看,万物是一样的、平等的,没有所谓贵贱之分的。即便万物有各自属性上的差别,这差别也是形式层面的。正如“凡有貌象声色者,皆物也,物与物何以相远”,这一形式层面的差别也是由道所统一,所以,庄子提出“道通其分也”。

  宇宙万物各有其本性和生存环境,这是任何他物、任何外部力量都无法改变的。即便是出于善意的改变,也是对其的伤害。因此,物与物之间最佳的相处模式,就是尊重对方的本性和生存环境而不去干涉。老子说,“物或行或随,或歔或吹,或强或羸”,认为万物有其不同的一面,这不同的一面构成了万物各自的本性。比如,万物中有的前行、有的跟随,有的慢慢呼气、有的用力出气,有的强壮、有的瘦弱,这是其各自的常态和特性。老子又说,“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认为任何对他物的改变都是对他物的伤害,比如,让他物增加某一方面的本性,却事与愿违,使其减少,反之亦然。这同时也说明任何物都没有能力真正改变他物的本性。正因为如此,老子提出“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认为任何物都只能尊重他物的本性,任由对方按其本性而生存、发展。即便在对方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也只能按照对方的本性帮助对方,辅助他物的自然状态而不去破坏。这样,才是“常善救物”。

  《庄子·骈拇》有言:“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这是庄子以凫、鹤之腿为例来说明其观点。在庄子看来,凫之腿短、鹤之腿长,这是凫、鹤的固有形态,这些固有形态出于其本性,对其改变的结果就是悲剧的诞生。所以,庄子总结为“性不可易”。既然万物的本性都是不可改变的,为什么会有些物试图改造他物?庄子认为这是由于私心和成见。庄子提出,“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就是希望所有的物都要顺应他物之自然,不要因私心和成见而去伤害对方。

  万物各有其生存环境,万物的生存环境是由其本性所决定的。这种生存环境也是不可改变的。庄子说:“民湿寝则腰疾偏死,鳅然乎哉?木处则惴栗恂惧,猨猴然乎哉?”通过论述人、泥鳅和猿猴都各有其独特的生存环境,且不能生活于对方的生存环境之中,来论证万物各有其生存环境,且是不能改变或者互换的。既然万物的生存环境是不可改变的,庄子认为万物要尊重对方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方式,即便出于爱护对方,也要顺应对方的生存方式。为此,他以养鸟为例加以说明:“昔者海鸟止于鲁郊,鲁侯御而觞之于庙,奏九韶以为乐,具太牢以为膳。鸟乃眩视忧悲,不敢食一脔,不敢饮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养养鸟也,非以鸟养养鸟也。”这是说,以养人的方法养鸟,改变鸟的生存环境、生活习性,结果是鸟并不快乐、饱食,忧伤悲苦、饿死。相反,“若夫以鸟养养鸟者,宜栖之深林,浮之江湖,食之以委蛇,则安平陆而已矣”。尊重并保护鸟的生活习性,让鸟回归其熟悉、喜欢的环境,栖息于深林,漫步于沙滩,浮游于江湖,啄食鱼虾,鸟才能从容自得、自由自在。

  万物彼此尊重对方的本性和生存环境,就能各自成就自己,同时,也能成就对方,并且在对方处于困境时可以从对方的角度真正帮助到对方。这样,万物之间就没有伤害,就会和谐相处。反之,伤物者一定被对方所伤,万物彼此伤害而不知。这便是庄子强调的“不伤物者,物亦不能伤也”。

  万物生存于宇宙之中,都有其不得已处。即便事事顺心,也有衰老、疾病和死亡等无法抗拒的苦难。在此意义上,万物的存在都具有一抹悲剧色彩,万物都会悲悯自己。万物悲悯自己,由此而怜悯他物,应该就是自然的了。

  怜悯他物,做到不无端地伤害他物,这似乎不是难事,只要存有善意,只要保持万物平等、彼此尊重的理念。难的是,万物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不得不伤害他物时,依然能够怜悯它们,并因为怜悯它们而不折磨它们,同时降低自身需求,从而减少伤害、减少杀戮。庄子说:“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龁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台路寝,无所用之。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雒之。连之以羁絷,编之以皂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饰之患,而后有鞭䇲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就是控诉人类除了在役使中不得不伤害马之外,还刻意虐待马、伤害马,导致马的身体受到额外的摧残,并在被摧残中非正常死亡。这意味着,庄子希望万物在使用他物,不得不伤害他物之前,以及不得不伤害他物之时,要顾及他物的感受,要为他物着想,怜悯、善待之:为其提供优越的生存条件,使其在被使用之前能够感受到生命中的快乐,使其在被使用之时依然能感受到被爱怜。

  对他物的最好的怜悯和善待,就是在提高对他物的利用率的基础上,合理确立自身的需求,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他物的过度需求和消费,庄子认同“衣裘褐,食杼栗”,认为穿粗陋的衣服,食用粗糙的食物,而不追求衣服的华美、食物的精细,才是人应有的生活。庄子甚至推崇“不食五谷,吸风饮露”的生活状态,也就是不食用五谷,从而将对他物的使用、伤害降到零。这些说法在现在看来,确有极端和片面之嫌,但庄子提倡的简单、质朴的生活方式,对于今天的我们克服消费主义陷阱、培育绿色生活方式,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合理确立自身的需求,其重要前提是懂得“知足”。老子说“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说的就是“知足”的重要性:在没有屈辱和危险的境况下实现生命的长久;老子说“少私寡欲”,说的就是知足的途径和知足以后的状态:不被私心和欲望所驱使和困扰。关于知足的反面,老子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认为不知足不仅会过度地伤害他物,也会给自己惹祸,伤害自己的身心健康。关于知足,庄子以鹪鹩之于树枝、偃鼠之于河水为例作了说明。他说:“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偃鼠饮河,不过满腹。”这里,鹪鹩、偃鼠对于树枝、河水的需求是有限的,也是充满智慧的。这里,鹪鹩、偃鼠的智慧体现为知足,知道自己之所需与所不需。只有知足,才不会纵情恣欲、贪得无厌,才会主动节制自己的欲望,营造良好的生活方式。

  道是宇宙万物的本原,也是其守护者、养育者。《老子·五十一章》中的“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明确表达了这个意思。在老子看来,道不仅是宇宙万物的本原、归宿,还是其陪伴者、守护者、养育者,给予其无尽的关怀,并且使其自由发展,不加干涉。这是道的智慧,也是道之德,展示出道之于宇宙万物的自然的“善”。《庄子·大宗师》有言,道“泽及万世而不为仁”,表达的也是这个意思。

  道是善的,其所生出的宇宙万物也应是善的。正因为此,老子指出宇宙万物只要“见素抱朴”,抱持本真,就能自然向善。可是,对于宇宙万物来说向善之路又是艰难的。道之所以“善”,不仅是因为宇宙万物皆由道所生,还因为道的存在不需要伤害其所生出的任何“物”,而宇宙万物为了维持其生命存在和发展不得不伤及他物,还有可能为了贪欲等过度伤及他物。如果说宇宙万物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而被迫伤及他物不能算是“恶”的话,那么,为了贪欲等过度伤及他物就一定是“恶”。这种“恶”的消除,需要道的榜样的力量。为此,老子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认为即便宇宙中可以与道并列的天、地、人也要效法道,从而成就自己的“善”。

  宇宙万物之所以愿意效法道,是与道的至上性、主宰性分不开的。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认为道在万物按其本性而生存、发展时“无为”,在万物贪婪、纵欲时“无不为”。这种“无不为”是对万物的惩罚。

  关于天之善,老子说“天之道利而不害”,就是说天是利他的存在,天之善表现为对他物的有利无害。关于地之善,老子将其与天之善合于一起论述,“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他认为天、地共同的善在于“不自生”,为生长于天地之间的他物提供生存的场所和资源。这无疑是一种奉献,是纯粹的“利他”。关于天、地之善,庄子指出,“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认为天地如同父母一样,养育生长于其间的万物。关于人之善,老子没有提及,反而论及人的不善,并认为这种不善看似损他物以利己,实则损他物也不利己。这就是老子希望人要法地、法天、法道,从而成为“圣人”的原因。庄子则关注人生的苦难,希望人们能够“法天贵真”。

  在天地之间所有的物之中,老子认为“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这是说,只有水效法道最为成功,最接近于道,达到“上善”的境界,水之善表现为绝对的利他。庄子说:“儵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以鱼生活于水中的悠然自得、轻松快乐为例,说明水之于鱼、之于他物的至善。这说明,道之善就是绝对的利他,效法道就要践行道的利他精神。天、地和水对于道的效法给其他的物提供了榜样,也说明只要真正效法道就一定能做到“善”。

  由此可知,在道家看来,宇宙万物都是道的产物、都由气构成、都体现并回归于道,因而是平等的;宇宙万物都有其不可改变的特殊的本性、独特的生存环境,彼此尊重、互不干涉是它们最好的相处方式,顺对方之自然是对对方最好的帮助;宇宙万物为了生存和发展在伤及他物时要心存善念、怜悯他物,同时,要降低过度的需求和欲望,做到知足;道是至善的存在,包括天、地、人在内的所有的物都要效法道,并通过效法道而像水那样体现道之善。

  (作者:陆建华,系安徽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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