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专 栏
■遗失声明:福州市鸿博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1040087047),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杭州致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 330105056471),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青海豪都华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3月19日开具给华庭仁和国际小区2号楼2单元2333室毛保成的房款收据,票号0002296,金额58万元整,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湖北琅美玻璃有限公司遗失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和特种设备登记证,车11鄂K02409(23),设备代码:51104200212022120036,产品编号:021030501939,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红人帮美业文化传媒(天津)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张立超)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DK43UG01,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天津市希格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MA05P75N70,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天津滨海高新区欣悦建材销售经营部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法人(杨海亮)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93MA820P2UXC,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鑫达(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法人(马伟佳)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KLFG4G,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天津市东丽区荣欣家电维修服务经营部不慎遗失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10MA0789JC0T,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天津胜建炜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MA072P9268,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天津艺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MA05MC0L66,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爱丹家务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5724W2R)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帕沃加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5DHWA4C)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金地蓝天建筑防水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32GPM3R)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方程式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UGWD6P)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甲壳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X57C5C)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祁庆跃服装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2MA00XUK303)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市游仙达手机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3MA00EDWR3T)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北方金鑫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31R8691)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本人刘诺语,身份证号:36012319900412****,遗失由东莞市金茂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位于茶山镇南社村金茂商业广场富康楼C栋1102室的使用权协议书以及使用权证,现声明该2份证明作废,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证明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本人及开发商无关。
■遗失声明:聂寻遗失导游证,导游证号:ZZ29383I,登报作废。
■作废声明:翔顺(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9GGE64)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屹星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C3256208)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友晖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8MABUBKRF3Q)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敢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MA00CLLW5R)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娱海云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TX4U7Q)作废财务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森源建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211840Q)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鼎盛德马格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348443371H)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铭昌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MAC62PP45H)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胜利创新教育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MA009JMT5P)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然诺卓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DMUMXP95)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安心好孕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R2JQ41)作废合同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注销公告:北京金地蓝天建筑防水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32GPM3R)经总公司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王同良,清算组负责人:王同良,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匠心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MA01QRTU35)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刘洋,清算组负责人:刘洋,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简易注销公告:北京紫阳科源科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56Q0C33)经股东决定,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承诺承担未受清偿的债权债务,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20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解散公示信息:北京亿民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4U65X2H,成立日期:2009年2月26日,解散事由:公司于2011年11月23日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公告:本企业北京亿民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吊销已满三年,拟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现登报申明,并郑重承诺:本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本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已丢失,申明作废。本企业投资人鲁义明、王红霞、杨阳、范东平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本企业投资人鲁义明、王红霞、杨阳、范东平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联系人:鲁义明,电话:13910806514。
仲裁公告
董科良:本委受理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环翠支行与你之间(2025)威仲字第5023号借款合同纠纷案,由边华担任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定于2026年2月6日9时在本委仲裁一庭进行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组庭及开庭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杨思奇: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星屿海文化传媒(威海)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威仲字第0056号裁决书,裁决已于2025年12月30日生效,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法院公告
徐杰:本院受理原告李孝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04民初52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程龙闫:本院受理原告何恒波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04民初46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邵齐:本院受理原告蚌埠京师实验学校诉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04民初50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邵齐、赵敏:原告周大帅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皖0304民初5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孙玲:本院受理原告陈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04民初45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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