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
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的背景下,“文艺赋美乡村”理念的提出与实践,为现代艺术与乡村文化的深度融合提供了清晰的方向指引,也让“如何让艺术真正扎根乡村、滋养乡村”成为推动乡村发展的重要课题。乡村美术馆作为“文艺赋美乡村”的核心实践载体,既是承载乡村文化记忆的“容器”,也是连接艺术资源与乡村需求的“桥梁”,其功能定位、内容呈现与价值导向必须突破城市美术馆的传统认知框架,真正贴合乡村生产生活实际,服务于乡村民生改善与长远发展,让艺术之美融入乡村的每一个角落。
从功能维度来看,乡村美术馆绝非城市专业美术馆的“缩小版”,而应是适配乡村需求的“多功能空间综合体”。不同于城市专业场馆以艺术展陈为核心功能的空间,乡村美术馆首先要满足乡村生产生活与文化活动的实际需求。以华南部分地区的文化礼堂为例,其因功能单一而被逐渐闲置,这警示我们,乡村美术馆需兼顾“艺术属性”与“乡村属性”。它既要承担艺术作品展陈的基础功能,更要成为乡村乡风民俗活动的聚集地,同时还应是乡村记忆的“存储罐”。通过村史展陈、音像志呈现以及数字化展示,村民与游客可以感知乡村的历史脉络。从物理空间到功能设计,乡村美术馆应成为“中国乡村文化容器”的具象化体现,让艺术空间真正融入乡村日常。
在内容打造上,乡村美术馆要打破“传统艺术垄断”的局限,以当代性、公共性与在地性构建多元内容体系。传统的“国油版雕”“大牡丹大公鸡”式的民俗题材虽有文化价值,但乡村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更需注入时代活力。随着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的普及,传统乡村形态正逐步演变,“农村可以很当代、很艺术”的理念亟待落地。一方面,美术馆应注重当代艺术的表达,通过装置艺术、影像艺术等形式,向村民传递新的文化气象,为乡村文化发展留下时代注脚——这既是艺术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也是为乡村历史交上的“时代答卷”。另一方面,需强化公共艺术的介入,引导村民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例如,组织村民共同创作公共艺术作品,改造私家庭院与公共空间,让艺术不再是“高高在上的阳春白雪”,而是村民可触摸、可参与的生活一部分。这种内容创新,本质是对乡村文化观的重塑——乡村文化不应是静态的“怀旧标本”,而应是动态发展、与时代同频的活态文化。
乡村美术馆的核心价值,最终应落脚于以艺术赋能乡村全面振兴,实现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艺术在此并非目的,而是服务乡村的“抓手”——通过艺术介入农文旅融合,最终指向乡村全面振兴的核心:人。对村民而言,艺术实践能带来多重改变:参与公共艺术创作获得专业认可与颁奖,可激发其自豪感、认同感与价值感;围绕美术馆打造打卡地、开发文创产品,能将在地文化转化为经济收益,让村民“既赚得了钱,又丰富了精神”;更重要的是,这种参与式实践能挖掘村民的内生动力,从“要我振兴”转变为“我要振兴”。对政府而言,艺术手段为乡村全面治理提供了新路径——不同于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艺术活动搭建沟通桥梁,能让村民主动参与环境美化、公共事务。对艺术家而言,乡村则是艺术创作的“新土壤”,在参与乡村建设的过程中,既能实现个人艺术观的表达,又能让艺术作品承载解决社会问题的现实意义,避免“艺术自嗨”与乡村脱节。三者目标趋同、各取所需,形成乡村全面振兴的合力。
值得注意的是,艺术介入乡村应坚守明确的原则与底线。首要前提是厘清目标动机,避免两种极端:一是政府行政命令式的“一刀切”,忽视村民真实需求;二是艺术家脱离乡村实际的“自嗨式创作”,导致艺术与乡村“两层皮”。无论是乡村美术馆的建设,还是艺术活动的开展,都应立足乡村在地性——尊重乡村的历史传统、生活习惯与村民意愿,即便引入先锋艺术观念,也应与乡村语境相适配。譬如,湖北孝昌县王店镇樊家湾通过“给石头织毛衣”的艺术装置,既传递了生态保护理念,又因形式亲切获得村民认可,最终成为乡村品牌宣传的亮点。这种“小而美”的实践证明,有效的艺术介入关键在于“接地气、能落地、有实效”。
乡村美术馆的探索,本质是回答“艺术如何为乡村服务”的命题。它不仅是一个物理空间,更是乡村文化复兴的支点、村民精神凝聚的纽带、乡村与外界对话的窗口。在乡村全面振兴的大背景下,这样的探索需要更多实践者跳出“城市经验”的惯性思维,真正扎根乡村、读懂乡村,让艺术之光照亮乡村全面振兴的道路,让乡村不仅留住“乡愁”,更能拥抱“未来”。
(作者:陈炯、姜帆,分别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
(项目统筹:本报记者 陈海波)


上一版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