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河南农业大学印发《河南农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六大制度创新破解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堵点,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为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铺设快车道。
破除体制藩篱,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针对长期以来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办法》提出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明确将职务科技成果的处置权划归学校社会服务处专项管理,剥离一般类成果的国有资产属性,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这一改革破除了过去的体制机制障碍,让成果转化路径更清晰。
“先使用后付费”模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利好。《办法》积极响应关于“先使用后付费”的改革要求,率先在全省高校中推出3年期科技成果试用许可机制。学校魏战勇教授团队与郑州力之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签约成为首个典型案例,其“规模化猪场生物安全防控技术体系”允许企业2年试用后再支付费用,并通过技术服务协议建立长期合作。这种模式既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也让实验室成果真正接受市场检验。
“资金活用+限时转化”,构建闭环生态。《办法》明确横向科研结余经费可用于成果中试、入股企业,形成“技术+资本”双轮驱动。同时针对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设置“两年转化倒计时”,对无正当理由未转化的成果启动公开挂牌程序,倒逼成果走出“实验室”。
让科研人员“名利双收”,收益分配提高5个百分点。《办法》大幅提升奖励比例,技术转让、许可的收益在原有分配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2024年学校技术交易额达2.31亿元。通过成果转化政策支撑体系,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建立容错机制,为改革者护航。针对转化过程中的决策风险,《办法》特别设计尽职免责条款,明确单位领导履行民主决策、监管职责且无利益输送即可豁免后续价值波动责任,消除了管理层的后顾之忧,给敢为人先的改革者吃下“定心丸”。
下一步,学校将紧紧围绕河南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探索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深层次改革,强化政策供给、平台载体建设、服务效能提升,不断提升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效能,让更多“科研之花”结出“产业之果”。 (刘晓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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