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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5年04月17日 星期四

    我国强化打击非法捕捞

    作者:本报记者 陈晨 《光明日报》( 2025年04月17日 10版)

      本报北京4月16日电(记者陈晨)由联合国粮农组织牵头制定的《关于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港口国措施协定》于4月16日对中国正式生效。这标志着我国在持续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等方面迈出重要步伐。这是记者从4月16日召开的农业农村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港口国措施协定是全球渔业治理、打击非法捕捞方面重要的国际文书,旨在通过有效实施港口国措施阻止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经由港口进入国际国内市场。

      “加入协定意味着我国在渔业管理方面将承担更多国际责任。从我国港口上岸或进港的渔船要按规定措施实施监管,我们的渔船要进入别的国家或经济体上岸、卸货、交易,也要服从规定,接受相关检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刘新中介绍,加入协定有利于我国深入参与国际渔业治理,有利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协定旨在充分发挥港口作用,推动港口国、船旗国、沿岸国和市场国等多国协同,实现港口互联,逐步构建使用于船舶的全面监管、渔获流通全程追溯、非法行为全面围堵的管理格局,形成打击非法捕捞的国际合作的合力,避免任何一个港口成为其他国家非法渔船的方便港,确保渔业资源长期和持续利用。同时,有利于提升港口管理水平、完善全链条监管体系,有利于推动产业现代化、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孙海文介绍,目前中国与亚洲、非洲、拉美等有关国家签署了20多项双边渔业合作协议,与40多个国家开展政府间或民间的合作,加入了8个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参加了30多个涉渔多边国际组织的活动,为促进全球渔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协定的实施是一项系统性的大工程,对跨部门协调、监督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刘新中表示,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协定真正落地实施。农业农村部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部署做好涉渔外国籍船舶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于近期举办执法能力培训,提升协定履约能力,还将组织专家团队,参加协定的审查、评估及后续规则谈判,为协定实施提供法律、技术等支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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