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25年01月13日 星期一

    【文化评析】解决“屏摄”难题需要更多创新举措

    作者:王丹 《光明日报》( 2025年01月13日 02版)

      【文化评析】 

      2024年,我国电影票房超425亿元,更有3部国产电影入围全球年度电影票房榜前十名。不过,伴随影片的热映,屏摄的争议也始终未断,甚至有网友戏称这一年为“屏摄元年”。最近,有观众因屏摄而遭电影著作权人投诉,事件最终以当事人公开道歉并删除已上传至社交平台的屏摄图片而收场。

      何为屏摄?也许你对这个名词不太熟悉,但对这样的场面应该并不陌生:当你正在影院沉浸式观影时,有人用手机或相机等设备对屏幕上的画面进行拍照和录制。不少人明知屏摄可能存在版权纠纷,但仍选择通过屏摄记录下自认为难忘的观影瞬间和影片“名场面”。

      对于屏摄,很多人逐渐认识到这是一种不文明行为,但仍有部分人坚持认为这“不算啥事”。部分片方的态度也是模棱两可。

      片方对屏摄态度模糊,背后的原因不单纯。当前,短视频成为影视作品的一种宣传方式,其重要性不断凸显,并不断反向影响和重塑影视产业的宣传发布形式。在此背景下,影迷的屏摄和传播行为,有助于电影的宣传,片方受益,乐见其成。

      不过,对于悬疑类等影片来说,对核心画面和剧情的屏摄不免会造成剧透,打破官方预告留下的悬念。再考虑到大多数人的电影消费是一次性的,屏摄对电影票房的负面影响也并非伪命题。电影人既不想激化与观众的矛盾,又有切实的担忧,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人们寄希望于法治能成为规范屏摄行为的关键点,但目前学界对此尚存分歧。有专业人士指出,屏摄行为的法律定性需要根据形式、目的等不同情形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如果观众只拍摄几张照片或录制几秒短视频,没有进行附带商业利益的传播,那么可视作“合理使用”。而如果利用屏摄视频进行切片视频制作等,则另当别论。

      屏摄作为一种不文明行为,对其应说“不”。拒绝屏摄应和不踢椅背一样,成为人们普遍认同和遵守的观影规则。其实,“拒绝屏摄”已出现在每场电影放映前的宣传引导片和电影票根背面的提示文字中,但这种信息提示的触达率尚且不足。培育观影文明还需绵绵用力、创新传播,利用好每一次的社会关注和讨论,推动观念普及,达成社会共识。

      同样值得深思的是,当观影日益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当屏摄分享日益作为一种数字交往实践而存在,要彻底遏制此类行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或许是时候探索一条新路,这条路既不损害电影版权,又能满足人们蓬勃的观影“打卡”需求和分享欲望。在国内外,已经有一些有益探索。比如,制作更高清精彩的定帧图供影院在影片开始前和结束后的专属时段播放,供观众集中拍照记录留念。要想圆满解决屏摄难题,则需要更多创新举措。

      (作者:王丹)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