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点摘编】
游海华在《东江抗日根据地的税站、税制与税收》(《中共党史研究》2024年第4期)一文中指出,1940年底,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五大队凭借地利,以护商名义在宝安与香港之间的交通要道上设立税站,对来往货物收税。这一成功经验,被1941年新开辟的惠宝边根据地和1942年恢复发展的大岭山抗日根据地复制。随着东江抗日根据地由惠东宝地区向江北和惠东、海丰等地扩展,各根据地均建立了税务总站、中站、分站等税收网点和网络,制定了税种、税目、税率、解缴、奖惩等税收政策或制度,且1944年以后税站兼具对敌封锁功能。在战时环境下,根据地的税务机构一直由部队管理,税收始终是根据地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对于部队和根据地发展壮大发挥了巨大的支撑作用。根据地税收的成功探索既得益于明清之后华南繁荣的社会经济传统和现实,也得益于东江地区毗邻香港和广州的优越地理区位,更是缘于建立了简单明了而又灵活有效的税收制度。这是东江抗日部队和根据地发展壮大的关键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