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法学院是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一直以来,学院始终围绕“高质量党建如何引领保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高质量”,以“三聚焦三协同三坚持”为抓手,积极探索具有“郑大”特色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路径。
聚焦政治引领 构建目标协同机制
郑州大学法学院积极落实《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版)》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全过程,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
持续深化认识。学院党委坚持抓好“四级联学”,通过“第一议题”“三会一课”“教工政治学习月例会”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确保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始终坚持正确方向。
不断凝聚共识。学院多次召开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研讨会,听取一流法学学科、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意见,不断修订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案。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围绕首个国家级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和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区位优势,服务“四路并进”总体战略,以国际交通运输和国际经贸为重点方向,培养擅长航空物流、多式联运、跨境电商等方面的涉外立法执法司法人才。
形成鲜明标识。学院通过开展“编写一套‘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系列教程’、开展一系列‘涉外法治名家讲坛’‘涉外法治实务大讲堂’、建立一批涉外法治人才创新实践基地、建设一个高水平涉外法治研究院”等“五个一”工程,力争形成具有“郑大”特色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鲜明标识。
聚焦守正创新 构建主体协同机制
郑州大学法学院坚持育人与育才相结合,以“双联双带双师”为抓手构建主体协同机制,形成“党建、育人、发展”递进式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新育人体系。
实施“双联”机制。学院党委深化全国党建标杆院系成果的4个“1+1”模式,以全新的视野和思路谋划涉外法治人才工作,实施“党委书记联系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党支部书记联系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班主任”双联系制度。学院党委扎实做好“三进三同”工作,深入学生课堂、寝室、活动,点对点、面对面、心连心,引导学生争做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坚持“双带”机制。国际法专业所在的党支部是全国首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和“强国行”专项行动团队。学院坚持党建带团建,通过党支部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团支部结对,构建全方位信息沟通渠道,在思想引领、科研创新、生活帮扶等方面实现良性互动。实施党员“1+1”计划,党员带动入党积极分子,实验班全体成员以党员为榜样,争当新时代有理想、有担当、有情怀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坚持“双师”机制。涉外实验班打造“三三三”制师资队伍,即国外专家、国内实务部门专家、校内外专职教师各占师资队伍的三分之一。对于涉外法治方向的研究生,实行“国内导师+国外导师”的联合培养机制,共同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聚焦实践导向 构建路径协同机制
学院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以培养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优秀涉外法治人才的目标开展研究,学院《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与路径研究》获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组建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学院面向全校公开选拔对涉外法治有志趣、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以单独编班、小班教学的方式组建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
构建高质量涉外法治课程体系。学院增设法律英语课程,积极开设“国际商法”“国际投资法”“国际商事仲裁”等选修课程,系统打造区域国别法交叉学科课程,建设一套适用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完整课程体系。
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创新实践基地。学院与相关实务部门签订协议,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创新实践基地,组织学生到基地进行实习实践。
优化实践课程的类型和形式。学院通过模拟法庭、模拟仲裁、研讨涉外典型案例等教学模式,构建由课堂教学、校外实践、模拟教学相结合的学习路径,不断提高学生法学素养和实践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实施涉外法治能力提升计划。学院鼓励教师出国出境访问学习,积极协助教师联系各类国际机构组织进行挂职学习。通过与国外知名高校建立联合培养平台和机制,选派实验班学生赴外学习。
未来,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中,郑州大学法学院将继续保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努力打造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地,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具有“郑大”特色的涉外法治人才。
(吕广振 张嘉军 苗连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