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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4年10月14日 星期一

    道德境界的精神内核

    作者:王乐 《光明日报》( 2024年10月14日 15版)

      中华文明历来重视人生境界和道德情操,具有独特的内核标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很多重要元素,共同塑造出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在中华文明标识体系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倡导的道德境界,不仅表征人们所达到的道德觉悟程度以及形成的道德品质状况和情操水平,而且指向人如何看待自我、看待人生、看待社会的内核性联结与外在性延拓,是中华文明在伦理道德领域独具民族特色的理论内涵和话语表达。探究道德境界的精神内核,是充分彰显中华民族的文明创造能力,有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展现中华文明优秀基因,提炼与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推动中华文明更好走向世界的有效路径。

      道德境界是一切崇高精神生成的必备条件。中华文明以宇宙涵盖其上,以世界承载于下。居于“上”“下”之“中”的人,秉宇宙之界定,受国、族、亲、友伦理之规约,应道而生,践德而成。在思考天地形成、万物运转、人与人相处的关系格局中,寻求安身立命,探索自我精神力量,重了悟、直观和直觉,重实践中道德经验的凝结及对人的实际启发,通过自我改造、自我完善、修教尚德,逐步形成日臻完善的道德境界。道德境界作为中华民族共同道德观、价值观、政治观的经典表达,注重中华传统道德观念演进中道德修养的层层递升,注重社会伦理道德对群众的掌握,注重从外在道德规范向个人道德品质的转化,从而为中华民族世代的因德心通奠定基础。对于崇高精神的生成而言,道德境界永远是鲜活的生命之树,而不是灰色的理论与约束的教条。人生于世,如果拒绝道义与伦理上的庄严自觉,那么道德境界上升的通道也会相应阻塞,也就无法在立心立命的过程中显示道德修养的深度,以及在这一深度上的撼动人心。王阳明有言,“做人做事,始于立心,得于人和,顺于天道,成于勤恳”。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儒释道虽然对理想人格的具体定义会有差异,但都立足由内而外,倡导从自利到利他,由成就高尚人格来达成圆满人生与建设理想社会。其对境界问题的思考也大都围绕心性铺陈,由认识心性、调整心行入手,将道德境界的改变与升华视为安身立命的关键和前提。本质言之,道德境界对理想人格的强调与重视,正是要在道德上自足、才智上自信和情怀上自洽中,尽人事、序人群、进道德,通过长期的道德教育和人格修养,突出道德在人类精神内核的尊严与崇高。

      道德境界是自信自强的精神力量。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人界定天,天容纳人,天与人彼此相依、相生相成。人在世间,诸事繁难,未必人人都能萃拔于世,但仍要有独特的精神气度与形态风度。道德境界之“人”,既要作为多重结构、多重层次和不同性质所组成的伦理关系的基本单元,又要在如此庞大的社会系统中发扬道德自觉,彼此感应并建构自身与宇宙、社会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密切关系。人作为这一密切关系的中心点和承受点,要不断提高道德认识,增强道德觉悟,陶冶道德情感,磨练道德意志,坚持不懈地进行道德修养,不断更新和完善道德境界。《论语·泰伯》提出,“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未开拓道德境界的提升捷径,而是要求人从追寻个人主体性和自信自强出发,时时内观,以良心与良知为本,终生在意识和行为方面自觉进行道德修养和情操陶冶。无论身处庙堂之高还是江湖之远,都要作为具体而实在的社会责任的承受者和负责者,居敬穷理、省察克治,以智、仁、勇的坚守,见证与传扬道德的光芒和力量。道德境界之所以能始终使人心向往之,高在其胸襟,大在其气度,佩在其洒脱。这就要求从人的自觉性和使命感出发,一方面安顿自我的心性,明分定位,另一方面根据道德原则和价值规范对社会的不平与失当之处加以纠正。人的道德修养过程,并不完全是以做人两个字作为良心依托,而是本着自省、反省和自立,将一己良知与天下安定、百姓安危结合为一体,当仁不让,修己以安人。坐而言、起而行、守其道、践其德,将个人的道德修为与社会的责任要求合二为一,自我改造、自我陶冶、自我培养和自我锻炼,使理想人格具有真实而充盈的意义。

      道德境界是推动中华文明更好走向世界的精神载体。中华文明的演进,是将他者之变与自身之变合成一个动态平衡、互鉴并存的文化过程。中华民族的成长从不依赖帝国式的征服,而是由一代代即使在救亡图存之际仍能堂堂正正做人、矢志不忘家国天下之责的圣贤所体现的道德境界来生成和实现的。中国传统伦理思想首先将人与家庭伦理关系的调节放在重要位置,并以之为基础,从家庭伦理扩大到整个社会人与人的关系,最后达到观照全世界的最高境界。所以,自古以来中国都是一个“天下”国家,是一层层道德文化的自然蔓延,是以极高明而道中庸的境界去启发和影响他者的。无论是形而上学的宇宙论,还是日用平常的伦理学,道德境界之“天”与“人”,始终充满了道德意味,是神圣的抽象化、生命的具体化和人性的复杂化的三者融合。在天人合一中,道不离人,人不离德,“人”是一切的中心。即便是天地之间的变动,也是由人与人之间的规制和作用所产生,文化在其中不断成长,最终成为根植于人内心的万古江河。在中华文明体系中,由“天”延展而来的“天下”观念,本身就是人们进入社会道德生活以后,在不断处理围绕个人而发生的种种道德关系中、在落实于以身心为本体的自觉意识和具体日用道德践履中的反省跃升,是一定社会道德意识、价值追求和精神风貌的客观标志。道德境界由天人合一而及天下大同的精神内核,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容纳之量和消化之功,也是持续推动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深厚根基。

      (作者:王乐,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哲学教研部伦理学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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