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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4年10月07日 星期一

    艺术与文学:中国古代戏曲史的简明品格

    作者:慈改改 《光明日报》( 2024年10月07日 07版)

        《中国古代戏曲简史》 赵鹏程 胡胜 著 辽宁人民出版社

      中国古代戏曲源远流长,其中不仅产生了元杂剧、明清传奇等经典戏曲艺术样式,也形成了相应的理论总结。在《中国古典戏剧理论史》一书中,谭帆先生将中国古典戏剧理论归纳为三大体系:曲学体系、叙事理论体系、搬演理论体系。可以说,中国古代不仅有悠久的戏曲理论传统,也有较为全面的理论探索。此后,随着近代学术研究的兴起,传统的曲话、评点等理论形式日渐式微,而相应的新式戏曲史编撰逐渐兴起。

      近代戏曲史研究的兴起,不仅是中国古代戏曲理论传统的传承与新变,更是近代学术转型的产物,与文学史、音乐史等专门史研究有密切联系。不过,由于戏曲本身就是一门兼容案头、场上的综合艺术,因而戏曲史的专门性似乎并不够纯粹。的确,与近代以来的文学史、小说史编撰相比,戏曲史编撰呈现出更为多元的样貌。像王国维《宋元戏曲史》便从戏曲作为“一代之文学”的文学史价值出发,发掘戏曲“以歌舞演故事”的多元艺术价值。而像周贻白《中国戏剧史》等系列著作,则注重发掘戏曲以场上表演为中心的多元艺术价值。

      可以发现,近代戏曲史研究的多元状貌,实际上也孕育了中国古代戏曲史的两重品格,一重可以说是文学的品格,而另一重则可以说是艺术的品格。所谓“文学的品格”,也即从戏曲作为“一代之文学”出发,以案头文本为中心,探究其叙事、文辞、声律等问题,进而延展到相应的歌舞史实。所谓“艺术的品格”,则是从戏曲作为一门“综合艺术”出发,不仅注重考察剧本,也注重考察相应的舞台表演。很显然,如果单从“进化论”的角度看,所谓“文学的品格”相对单一,甚至还带有传统曲学的影子。而所谓“艺术的品格”,则更为系统完善,兼及案头、场上。不过,有意思的是,王国维《宋元戏曲史》的现实处境,并没有遵循这样的“进化”逻辑,这部书不仅没有被历史淘汰,反倒是成为一代之经典。这也就提示我们,所谓“艺术的品格”固然更为系统,但所谓“文学的品格”也有其特色和动人之处。可以说,无论戏曲史著作的时代、体量如何,“文学”与“艺术”,都足以构成一部戏曲史的动人品格,它们或如“艺术的品格”那样体大虑周,或如“文学的品格”那样独具特色。

      近年来,一系列综合性、规模性戏曲史著作纷纷涌现,戏曲史编纂的“艺术的品格”更趋完善。赵鹏程、胡胜教授新近撰写的《中国古代戏曲简史》,虽然名为“简史”,却也可以说是体现出“简明”的戏曲史品格:以“艺术的品格”为宏观观照,以“文学的品格”为具体特色。

      该书所体现的“艺术的品格”,主要集中在对三个基本问题的探讨,也即艺术本体问题、艺术生产问题、艺术空间问题。

      就艺术本体问题而言,该书不仅延续了“以歌舞演故事”的戏曲史传统,也进一步突出抒情的本体价值。的确,尽管中国古代戏曲到宋元时期才初具雏形,但实际上却经历了先秦以来漫长的“孕育”过程。因此,中国古代戏曲的艺术本体,之所以能够孕育成熟,并呈现出“形神兼备”的成熟艺术品格,不仅是因为“以歌舞演故事”之“形”,更是因为以歌舞抒情志之“神”。也即是说,中国古代戏曲脱胎于古代歌乐传统,不仅承袭了源自母胎的“歌舞”“故事”等形式、内容,也延续了源自文化基因深处的内在抒情精神。

      就艺术生产问题而言,该书不仅注意到经典戏曲艺术样式发生、发展的基本史实,也注意深入探讨其中的现实目的、价值观念等问题。可以说,这一问题的探讨,实际上也是对中国古代戏曲民族性的进一步彰显。诚然,中国古代戏曲作为世界三大戏剧文化之一,拥有人类戏剧活动之歌舞娱乐等一般性特征。但是,中国之“戏曲”,之所以不同于世界之“戏剧”,实际上也正是因其源自中华传统文化语境的独特价值观念、现实需求。中国古代戏曲也有娱乐、教化乃至讽喻等现实需求,但这些现实目的,往往与中华传统价值观念形成对立统一关系,因而也就不同于一般意义的戏剧。进一步看,中国古代戏曲自宋元成型之时,便延续了千百年来的儒家传统,因而它所面对的这些价值观念,不仅是一种共时性的价值约束,更是一种历时性的价值认同。

      就艺术空间问题而言,该书一方面延续了传统意义上的两重艺术空间,也即“案头”“场上”,另一方面又对这两重艺术空间进行历史性思辨。也即是说,在中国古代戏曲史建构中,不仅要注意“案头”与“场上”的横向差异,也应注意“案头化”与“场上化”的纵向辩证关系。正如此书所言,“随着案头与场上的融合乃至碰撞,不仅能将雅俗世界的艺术经验吸收其中,也能将之引入雅俗不同世界的艺术碰撞,进而向符合一般人性的戏曲审美靠拢,尽管这一颇具哲学意味的人性发展方向永远无法到达终点,但这也正成就了永不枯竭的艺术动力。”

      也正是在这样一种内在学理考察中,所谓“文学的品格”也日渐凸显。这首先便体现在对戏曲之诗性传统的回归。正如该书对戏曲艺术本体的界定,不仅注意到中国古代戏曲之歌舞所承载的故事,也注意到其中承载的抒情内涵。因此,此书在具体的戏曲史建构中,一方面注意梳理后世戏曲与前代诗乐的关系,另一方面也注意开掘宋元以来戏曲的多元抒情内涵,注意将戏曲史研究与文学史研究、文学思想史研究相结合。

      在梳理戏曲诗性传统的同时,该书也注重紧扣诗性传统之抒情性,注重对文人“文心”的深入开掘。不仅注意到“情”在宋元以来戏曲史上的重要价值,也注重探究“情”与“事”以及“人”的内在关联,也即探究戏曲抒情与戏曲叙事、戏曲人物的关系。因而该书对于有关古代文人戏曲的研究,不仅停留在戏曲文人心态的研究,也注意到文人“文心”在元杂剧、明清杂剧、明清传奇等不同体制的差异,注意到文人“文心”在跨文体、跨文本对话中的互文枢纽价值。再进一步看,该书将文人“文心”的开掘与文本细读相结合,注重将“文心”与“文本”相印证,不仅注重案例的经典性,也注重对案例的深度剖析,以期引导读者发现文本的多元价值。

      总的来看,《中国古代戏曲简史》虽然只是一部“简史”,却已经呈现出一定的教学与研究价值。该书的“简明”之处,不仅体现在宏观思路上的“艺术的品格”,也体现在具体写作中的“文学的品格”。

      (作者:慈改改,系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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