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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4年10月03日 星期四

    多为农业科技创新培养后备军

    作者:唐勇 王雄 《光明日报》( 2024年10月03日 08版)

      【科学随笔】  

      现代农业,不再靠天吃饭,科技在农业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农科类大学生是农业科技创新的后备军,他们的科技素养关系着我国能否以农业科技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可持续发展,能否顺利推进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宏伟目标。因此,加强培育农科类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非常必要和紧迫。

      作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的蓄水池,涉农高校肩负着培育农科类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职责,需要以系统思维整合和统筹内部各项职能,以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农科类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

      首先,应统筹人才培养职能和科学研究职能,为农科类大学生萌发农业科技创新意识筑牢坚实地基。

      问题意识是科技创新人才不可或缺的素质。作为初涉科技创新的大学生,他们的问题意识从哪里来?一是理论,二是实践。而这些都需要高校以有组织、系统化的方式开展和推进。一方面,加强第一课堂建设、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是培育农科类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题中应有之义。涉农高校应健全完善教学与科研贯通机制,努力实现教研衔接、教研一体,引导教师积极运用国内外最新科技理念、科研动态和科研成果,向学生讲解农业科学领域的基本知识、理论和方法,做到既授之以鱼又授之以渔,在厚积学生农科理论功底中不断激发学生知农爱农兴趣,形成以兴趣为导向的探索、分析、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注重依托校内科教资源,积极开辟符合农科特色的大学生科技创新“第二课堂”,鼓励学生进课题项目、进实验室、进乡村、进田间地头,为其在“第一课堂”萌生的农业科技创新意识提供可实践、可转化的平台。

      其次,统筹人才培养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为农科类大学生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供广阔空间。

      涉农企业既是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也是众多农业科技问题的策源地。开展校企合作,为农科类大学生发现和探索以需求为导向的农业科技问题提供机会和渠道,也有利于提升其自身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涉农高校应统筹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职能,充分激发社会服务的育人功能,在校企合作中助力培育农科类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一方面,聚焦校企科技合作主渠道,重视专家作为师者和科技合作者的双重身份,构建诸如学业导师、实践导师、科研导师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导师的科研引路人作用,鼓励和支持师生大胆利用涉农企业的创新平台和产业平台,通过访企实践、在岗实习、科研实训等方式,教育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重视涉农高校对企业科技教育培训这个重要渠道,强化教育培训部门服务学校人才培养功能,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利用农业企业带着问题“组团上门”的良好契机,深度发掘农业企业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需求,以需求代入的方式,培育农科类大学生凝练科技问题和探索解决科技问题的能力。

      再次,统筹人才培养职能和文化传承创新职能,为农科类大学生厚植农业科技创新情怀提供文化滋养。

      浓厚的“大国三农”情怀是农科类大学生文化自信之源,也是激励他们坚定从事农业科技创新的可靠保障。涉农高校应统筹人才培养职能和文化传承创新职能,强化人文教育与科技教育协同,融通培养农科类大学生的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应注重“三农”文化的开发,依托我国悠久的农业历史文化、广阔丰富的地理文化,积极开发农科特色鲜明、样态多元的校本课程,并通过开设选修(通识)课、论坛讲座、校园文化活动等方式,使学生浸润在浓郁“三农”文化之中,自觉成为“一懂两爱”的新农人。应将科学家精神作为人文素养教育的重要内容,讲好中外科学大家特别是农业科学家的奋斗故事,帮助学生树立科技报国、为民造福志向,鼓励他们争当突破农业科技难题、勇攀农业科技高峰的生力军,为我国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事业奉献青春力量。

      (作者:唐勇 王雄,分别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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