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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4年09月03日 星期二

    改革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

    破解“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难题

    作者:彭颖晖 《光明日报》( 2024年09月03日 14版)

      高校是科技第一生产力、人才第一资源、创新第一动力的重要聚集地,是教育、科技和人才的集中交汇点,也是实现科教兴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一环。推动更多优质科技成果尽快从校园走进企业,从“书架”走上“货架”,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是当下高校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战略支点。

      当前,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高校依旧存在着“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等制约瓶颈。因此,高校需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高水平创造、高效率转化,真正让利好政策从“纸面”落到“地面”。

    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破解“不敢转”瓶颈

      近年来,我国不断优化与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供给,加快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先后就职务技术成果和非职务技术成果的权属、成果完成人在转让及作价投资等方面的权益作出明确规定,极大激发了广大高校教师积极投身科技成果转化的信心和决心。

      但笔者调研发现,公办高校是国家资助设立和举办的高等教育机构,其资产属于国有。因此,高校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方式取得的企业股份或出资比例属于国有资产,在成果定价、投资收益等方面仍受《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定价过低或转化失败仍可能需要承担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责任,“不敢转”的顾虑依然存在,导致许多科技成果“沉睡”在实验室、封锁在铁皮柜里。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议高校据此出台符合本校办学特点的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办法,建立更符合成果转化规律的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机制,发挥好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的牵引作用。具体而言,高校可尝试将职务科技成果从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中单列出来,将校内职务科技成果作为横向科研成果管理,与国有无形资产管理有所区别,明确转化前的职务科技成果只在科研管理台账进行登记,不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国有资产审计和清产核资范围。高校内部纪检、审计会同财务、国资等部门,应以是否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高水平创造和高质量转化作为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的定性判断标准。与此同时,建立尽职免责制度,以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如勤勉尽责且无牟取非法利益却发生投资亏损的,不纳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保值增值考核范围,以此消除成果转化参与人员的后顾之忧。

    建立转化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破解“不想转”瓶颈

      教师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中坚力量,全面释放他们的活力是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的关键所在。高校教师评价体系是激发教师活力的“牛鼻子”。然而,当前高校教师评价体系大多仍偏重学术导向,重学术论文、轻成果转化,在职称评审、聘期考核、绩效奖励、人才计划遴选中,教师科技成果转化后产生的经济价值和社会贡献不被视为占据相当权重的“硬通货”,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教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内在驱动力。同时,高校教师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际收益不高,出于职业发展和经济收入考虑,他们不得不去发表论文、申请基金,从而陷入“始于文献、终于文献”的“纸上谈兵”,无法将更多精力投入服务产业发展的价值创造之中。这意味着,着力增加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际收益,是提升他们从事相关工作意愿的基础性、前置性条件。

      对此,建议高校建立转化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激发教师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意愿。首先,应畅通成果转化从业人员职称晋升通道,对科技成果转化从业人员的评价考核,从传统的“发表为王”转向“有用为王”,取消论文发表的限制性条件,着重评价成果转化实效。其次,建立与学术科研成果奖励相对应且合理的认定与奖励标准,确保科技转化成果在绩效奖励和人才计划遴选中不被“矮化”,从事相关工作的教师“不吃亏”。此外,为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可考虑通过对成果转化评价与奖励的提档认定,引导教师将科研转化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锻造成果转移专业人才队伍,破解“不会转”瓶颈

      优质、专业化服务是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的“金钥匙”。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合编著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22(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显示,截至2021年底,自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的高校比上一年底增长3.6%;拥有专职科技转化工作人员的高校比上一年底增长9.1%。这表明,越来越多的高校成立了专门机构、组建了专职队伍。但与此同时,专业人才不足、专业服务缺乏等问题,依旧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掣肘因素。探究其因,一些高校对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建设重视不够,自建机构多是与学校原有科研管理部门合署办公,其他职能部门并未真正融入其中,具体运行依旧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导致工作衔接难、推诿多,没有形成“善治”合力。同时,部分高校专职队伍来源单一,几乎均为校内人员;对专职队伍培养培训力度不足,缺乏顶层设计,只是偶尔外派其参加一些相关讲座或短期培训,导致这支队伍的相关知识碎片化,难以提供高质量服务。

      一方面,高校应建立一站式成果转化“虚拟超市”。“虚拟超市”汇聚科研、法务、财务、审计等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并联合行业龙头企业、成果转化促进会等校外组织,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对教师提交的科技成果转化申请开展协同会诊与预审,并就后续知识产权运营、法律、财务、企业管理、商业谈判等方面问题提供“一对一”的集成专业服务,而非“切香肠式”的分段服务。

      另一方面,高校还应引育并举建立健全专业化队伍。面向社会招募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建立校内校外混编的成果转化专职队伍;建立“集中培训+过程培训”的混合交叉培训体系。集中培训旨在通过系统学习与成果转化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财务、商务谈判等内容,为专职队伍搭建专业且系统的知识体系。过程培训旨在通过组织各专职技术转移从业人员探讨成果转化实践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分析不同学科领域、不同行业企业成果转化的差异性,以生成新的解决策略并据此创建培训资源,打造科技成果转化从业者的生成式学习共同体。

      (作者:彭颖晖,系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江西省高等教育评价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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