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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4年08月21日 星期三

    【光明论坛】为城乡融合发展开拓新空间

    作者:李建国 贺敬尧 《光明日报》( 2024年08月21日 02版)

      【光明论坛】

      在广西靖西新靖镇旧州村,基本每家每户都有人会制作绣球,年产绣球约50万个,老手艺成为增收致富的新方式,让村民在家门口安居乐业;在安徽合肥,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期项目正火热施工,让广大外来务工人员住得下、留得住、融得进;在河北遵化,山地生态修复和产业富民正同步推进,引导农民在荒山坡上种植山楂树,在为种植户带来良好收益的同时实现荒山披绿……当前,全国各地坚持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积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形成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要求的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促进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城乡全体居民。

      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标志,也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认识新型城乡关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道路。《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明确了城乡融合发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更指明了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路径与方向。

      当前,我国城乡关系已经迈入新的历史时期。据统计,近10年来,中央财政对“三农”的投入逐年增加,2022年达到近2万亿元,较10年前翻了一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长期保持在6%以上,远高于同期GDP增长率;近10年来,累计1.65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截至2023年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6.16%。随着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城乡要素流动日益频繁,城乡统筹、城乡一体,需要在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等方面不断发力。如湖北省今年4月以来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工作,即为农民进城落户后保留土地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做到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和农业转移人口的利益。健全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通过打破城乡壁垒,促进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在城乡间的自由、双向流动,不仅有利于推动城乡经济的协同发展,也提高了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

      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权分置”作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改革开放后的重大创新,切实提高了农民收入水平,长期以来被社会各界关注。今年,我国已启动了二轮延包3个整省试点,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必将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有法可依,盘活“沉睡的资源”,让村集体经济资产一年比一年厚实、让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不断拓宽。不少地方也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海盐县作为浙江省的农业大县,在承包土地确权登记、规范土地流转机制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机制方面展开积极探索,2021年海盐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4486元,农民收入水平持续保持省内领先,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不断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切实维护了农民利益、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为推进农业农村长效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下一步,要继续引导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健全农业经营体系,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今年内在全国全面实施;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贷款贴息试点,引导金融资源、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入农业领域;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短板。通过这些方式,更好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未来,唯有坚持系统观念,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方能全方面推动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我们期待着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各项任务深入落实完善,以深化改革赋能城乡融合发展,在人才配备、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和公共服务等方面,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着力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的短板,为城乡共同繁荣发展开拓崭新空间。

      (作者:李建国、贺敬尧,分别系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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