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7日电(记者陈晨、鲁元珍、姚亚奇)7月以来,受今年第3号超强台风“格美”、第4号台风“派比安”等带来的多轮强降雨影响,长江、黄河、淮河、珠江、松辽、太湖流域共发生13次编号洪水,上述流域部分省区遭受较为严重洪涝灾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应对目前严峻复杂的防汛抗洪救灾形势,8月6日,财政部会同水利部下达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6.49亿元,支持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14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助力保障防汛关键期水利工程设施安全运行。
针对东北、川渝、湖南、陕西等地遭受的严重洪涝、地质灾害,8月6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预拨4.6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重庆、四川、陕西7省(市)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