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随笔】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指出,要坚持“四个面向”,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
实现这些目标,需要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深刻融合了创新之“策”与创新之“源”的双重能力。“策”之能力,需要政府合理配置各类创新要素,前瞻引导统筹产业布局,确保主体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和高效推进;“源”之能力,需要创新系统中各类主体充分发挥创造活力,并通过协同升级与融通发展,共同推动创新系统总体能力的持续提升。
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汇聚了重大科学规律发现、关键技术突破和未来产业开拓等多元能力,是策动关乎国家未来核心竞争力跃迁的核心引擎。上海“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一批以培育和提升区域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打造创新策源地为目标的功能性区域不断涌现,对于推动国家科技进步、确保产业链各环节实现自主可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
科技创新策源能力,生成于“策”的推动、引导,依托于“源”的活力、潜力,又反哺于“策”的完善、发展。笔者认为,培育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有两大先决条件,一是坚实的产业硬实力,能支撑创新之“源”;二是完备的制度软实力,可保障创新之“策”。两者相互支撑、相互促进、螺旋递进。
科技创新策源能力聚焦于未来产业的颠覆性原始创新能力,深深植根于强大的产业硬实力基础之上。面向未来,企业、行业等科技创新活动主体,应立足于所拥有的先进生产设备、完善的技术体系以及丰富的行业经验,并通过跨界合作与资源整合,为原始创新创造搭建更加宽广的发展空间与平台,以此推动产业的深刻变革与进步。
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所依赖的制度软实力,是构建未来产业原始创新的重要保障。制度软实力涵盖了制度环境与治理体系两个层面。制度环境的优化,需要政府确保产业结构合理化发展,科学、精准地把握未来产业发展趋势与方向,合理谋划新旧产业的更替速度与节奏,保持创新方向的适度冗余与开放;而治理体系的完善,需要政府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确保创新活动在合法合规轨道上稳步运行。
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政产学研等各参与主体,在人才队伍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打通供需对接通道等创新全过程中,溯“源”施“策”同步发力,实现能力的深度融合与高效协同。
培养基础学科与交叉学科的复合型人才,是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的基石,关键在于建强三支人才队伍。一是建设一支具有前瞻判断力、跨学科素养、大兵团作战组织领导能力的战略科学家队伍,聚焦全球科技发展尖端领域、准确把握科技变革的脉搏、统筹协调创新驱动发展与科教兴国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深度融合,形成坚强的组织合力。二是建设一支具有复合知识背景、重大问题导向、创新攻坚能力的拔尖科研人才和企业家队伍,以未来产业的六大领域创新发展为指引,深入挖掘基础学科与前沿技术的结合点,动态优化调整“基础学科+未来产业”高校专业学科结构,助推基础学科与交叉学科研究兼具理论深度、广度与科技应用价值。三是建设一支精技多能、适应性强的高素养技能型人才队伍,推动职业教育与未来产业需求紧密结合,深化“一人多技、一技精专”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着力培育支撑未来产业蓬勃发展的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实现原始重大核心技术突破,是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的核心力量,关键在于做好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上半年,300兆瓦级F级重型燃气轮机、子午工程二期IPS望远镜等“国之重器”相继问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已成为我国原始科技创新突破的重要支撑。因此,各地应推动形成产业布局完备、技术效率领先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深入研制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战略规划,围绕六大领域的未来产业发展关键需求,紧密结合地方产业基础,产出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同时,各地需深入推动跨区域跨领域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引导未来产业领军企业,联合国内外大学或科研院所、上下游关联企业,共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重大技术研发中心,形成跨学科多主体协同创新的良好创新生态系统。此外,各地还应高度重视“精准引才、环境留才”,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为依托,全面引培研究型、应用型等多元拔尖科研人才,持续优化人才服务机制,为重大技术攻坚提供持续、稳定支持。
完善科技成果有效转化途径,是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的加速器,关键在于打通供需对接渠道。首先,需进一步明确落实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阶段的主体地位,促进资金、场地、市场等要素向企业集聚,确保企业创新主体“轻装上阵”,以提升科技成果应用和产业化水平。其次,领先企业和占据产业链核心地位的链主企业,充分发挥其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如积极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深入参与未来技术相关的实验室理论验证阶段,共同探讨未来技术发展的可能性和应用场景,并提供验证中试场地,加速成果转化进程。最后,应重点培育一批深耕特定专业领域、聚焦关键“卡脖子”技术的“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设立涵盖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全周期的科创基金,鼓励其在未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研攻关,持续将创新成果“势能”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动能”。
(作者:仇丽萍,系宁波大学中东欧经贸合作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杨丽华,系宁波大学中东欧经贸合作研究院贸易合作中心主任、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