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8日电 记者张晓华从国家知识产权局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系统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谁来建”和“怎么建”的问题,旨在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快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为此,方案提出七方面建设任务:一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标准方面,完善保护政策制度,健全保护标准规范;二是在执法司法方面,加强司法保护、行政执法和行政裁决,构建有机衔接、协同高效的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体系;三是在授权确权方面,提高授权确权质量和效率,促进专利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四是在保护管理方面,完善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快保护机构,优化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五是在社会共治方面,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能力,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六是在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方面,完善知识产权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健全知识产权安全治理工作机制,提升知识产权领域风险防控能力;七是在能力支撑方面,构建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支撑体系。
方案明确了“两个阶段性目标”,即到2027年,全面形成“大保护”工作格局;到2035年,基本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