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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4年05月07日 星期二

    重症医学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动态调整机制

    保证患者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作者:本报记者 金振娅 《光明日报》( 2024年05月07日 08版)

      本报北京5月6日电(记者金振娅)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6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明确将重症医学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动态调整机制中统筹考虑,符合启动条件的,将技术难度大、风险程度高、资源消耗多等体现重症医学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优先纳入调价范围,合理制定调整价格,保证患者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是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能力的重要举措。文件要求,到2025年末,全国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5张/10万人,可转换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0张/10万人,相关医疗机构综合ICU床医比达到1:0.8,床护比达到1:3;到2027年末,全国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8张/10万人,可转换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2张/10万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资源有效扩容,区域布局更加均衡,专科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文件指出,到2025年末,力争每个省份至少有1家综合医院达到或接近国家重症区域医疗中心能力和水平;力争每个县域至少1家医院重症医学科能力水平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推动一批县级医院重症医学科能力水平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水平。同时,加强重症医学科国家—省—市(县)三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力争到2025年末实现重症医学专业质控中心地市级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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