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是一个契机,它包括文化、个人以及社会诸方面的全面提升,每一个人可以既是田园诗意的表达者,同时又是乡居生活的实践者。
光阴在人的身上慢了下来
夫稼,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吕氏春秋·审时篇》
红日西沉,霞光映染天边草木。一切都像梦一样飘忽,又如寻常生计一样现实。农户家里的羊还未尽数归家,犁头还插在垄边等待明天的劳作,远山墨黑的剪影衬着熔岩般的殷红。眼前的村落沉浸在霞光中,迷离变幻,隐现如一场往昔的梦境。
如果人有灵魂的话,村落也应有自己的魂魄。乡野上的播种、繁殖和劳动多少还保留着自然的状态;接近土地和五谷的生活,是一种最可靠和最本真的生活。它在最大程度上保持了人与自然的同一性,默默收藏了庄稼和鸟兽的语言,保存着四季运行的秘密。
岁月土层之中,多少往事都被时光冲洗,只有故土村落的色彩,在午夜梦回中愈发斑驳。紫藤、月桂、悬铃木、迎春花、桃树、香椿、水杉、泡桐、翠柳、茅草,点染了村落的多样与精彩。庄稼从播种、生长到收割,劳作的每一个过程都非常具体、非常感性,是一种艺术化的过程。
村落中的蚂蚁、蜜蜂、麻雀、杜鹃、野兔、驴子等,裹挟着大地与生命的气息,在寂寥的乡野上游走。在很多时候,它们很难成为被欣赏的对象。对大多数人来说,村落与土地只意味着艰苦的劳作。乡村会有静谧、纯真、简单、富足的时刻,然而,它毕竟与辛苦相连,与年复一年的重复相连。
从艺术的角度来看,村落缺少都市灯火辉煌的情调,就连植物也不是什么奇花异草,缺少构成风景绘画、山水诗作等所必要的透视法、事物轮廓和相关的艺术理论。将它们称为“灵魂的内在风景”,似乎不那么理直气壮。然而,村落携带着“大地经久不息的记忆”,其实在更多的时候,呈现着更为突出和奇异的文学和哲学因素,也同样与一些更遥远、更意象化的事物相关。
在诗意观照下的自然村落,隐藏在大地风景之中,和世界发生着神秘的关联,让人们可以在一种更加亲密、友善的关系中彼此相处。动物、粮田与农作物,化作人类内在生命的一部分,同时让农人在大地上找到他们的归属感。生命一次次轮回转化,耕耘栽种、滋生繁育的奇迹,开启着村落的生生不息之源。
农具
实际上,每个人都用一件无形的工具在对付着生活和世界。——刘亮程
庄稼把式是对一个真正的农民最好的称赞。农具是农人生命的延伸,与春夏秋冬四季对应的锹、锄、镰、犁,也会在合适的当口轮番出场。
日子被日常器物牢牢套住,斧子、锯、锤、钳、钉、磨刀石、泥瓦抹,静静地靠在墙边,院子里还有碌碡、石碾、磨盘这些最寻常不过的村庄事物,它们代表了乡村的味道,构成了一种独特的气息。
村落里散落各处的那些农具,已失去了当年的光泽,陈旧且衰败。它们实在是太古老了,刨、镢、镐、耧、耱……在很久之前的世代就已经有了基本的形状。打场用的连枷,在先秦时代就已定型。农民铲土用的方锨,在铁器时代就已出现。
世界有时可以从一条扁担、风车、竹筛、水桶或一副简单的农具中涌现。它们展现了天人之间原始的角力,展现了人与自然质朴、亲密的关系,是体现人与自然和谐之美的大地艺术。
地要平整,垄要直,苗要齐,锄要到位,收割茬口要适当。人使用农具,培育和保护大地上的农作物和一切生长物,这原是一种营生,是为了得到维持生命的那一点食物,但其实,是在另一种非凡的意义上进行筑造。农民对生长物的培育,匠人对农具的制造,就是在用神性来度量人身。
东北作家迟子建永远记着,农具木把上那些圆圆的木节,那一双双“眼睛”曾打量过自己如何在除草的间隙捉土豆花上的蝴蝶,又如何在打猪草的时候将黄花捋到一起,在夕阳下憧憬着一顿风味独具的晚饭。“我可能会忘记尘世中我所见过的许多人的眼睛——那些或空洞或贪婪或含着嫉妒之光的眼睛,但我永远不会忘记农具身上的眼睛。它们会永远明亮地闪烁在我的回忆中,为我历经岁月沧桑而渐露疲惫、忧郁之色的眼睛,注入一缕缕温和、平静的光芒。”(迟子建《农具的眼睛》)和迟子建一样,中国现当代作家大都是来自乡土的“土地之子”,而又长年寓居都市。住在都市里回望和抒写村落生活,这是一种特定的生存和创作状态。
那些被岁月销蚀的事物,散发着悠远陈旧的气息,锄头、牛轭、石磨,是承载无穷回忆与希望的容器。这些事物也许仅为自己而存在,然而在宽厚的大地上,诗人倾听村落里细碎的声音,真正领会到家园的存在。
文学就在村落的近旁
我们必须思考我们最受欢迎和最有力的象征,与它们所携带的在一年一度的农业周期上的意义之间的关系。——维克多·特纳编《庆典》
不同地域对村落有着不同的称呼:庄、屯、寨、坪、岗、沟、营、堡,如是等等。它曾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人类与自然契约中最主要的文字和内容之一。
村落既是一个地理概念,也是一个文化概念。荒僻的乡村往往是本土文化悄悄积淀和藏蓄的地方。村落承接乡土的人文主张与人文理想,并赋予了更重要的价值和更持久的意义。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讲:“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在20世纪20年代的乡土小说中,其叙事策略基本上是写实的,在彼时的中国,村落自然成了最好的素材。通过一种相对平实的眼光,作家们发现乡村破败、荒凉的根源。在一种启蒙主义范式中,村落被认定是落后、封闭、狭隘的,灵魂和肉体共同走向枯朽。
鲁迅《故乡》里金黄的圆月、碧绿的瓜地、英雄的少年,每个意象无不纯美如梦;但对照“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之类满目疮痍的现状,“乡愁”原来只是不可逼视的幻象。
然而,也是在同一时期,村落仍在诗意的观照下,显露了令人倾心的山水之美、人情人性之美以及风土之美。中国现代文学的原乡就是由此筑造,那血脉是从鲁迅的《社戏》《朝花夕拾》,到沈从文的《边城》《长河》,再到萧红的《呼兰河传》、汪曾祺《受戒》这条血脉,帝制消亡后的中国文学正在寻找它的发源和母题。
作家们所描写的乡村大多以自己的故乡为蓝本,经过记忆的筛选,沉重的村落历史被投射了一层柔光,掩盖了其中艰辛苦楚的成分,用那光晕营造了一个令人难忘的美丽原乡。那是一种物资匮乏所馈赠的良善和慰藉,偏僻荒凉所馈赠的清新和温暖,平凡朴素所馈赠的宽厚和悲悯。
在封建时代,人们习惯于从古典史籍、宫殿遗址、文物珍宝、圣贤精英、帝王将相去认识中国;从村落开始,我们也慢慢能够从一个农民、一座村庄、一条河流、一首口传的诗歌等视角出发,去领悟这片博大的土地——在残留着古老回声的故地,原来埋藏着中国文化生生不息的隐秘信息。
老井、老屋、石磨、祠堂、古碑、石桥……仿若一条丝滑的彩带,一端无声无息、如影随形地黏附在人们身上,一端伸向已如遗忘梦境般破裂的村落中,这是人与村落集体性的缄默对话。村落是中国作家感情的根基,是魂魄。孙犁的文思飘荡在荷花淀里,沈从文一生走不出湘西凤凰的山村。偶遇逆旅夜雨、明月高悬、夕阳西下、塞外芦笛等情景,总是会悲从中来,那是他们对故园情景、故国山河、旧时风景永无止息、悲欣交集的久久忆念。
依本源而居
季节赠予人以片刻之时,那是人在“家园”的历史性居留所分得的片刻之时。——海德格尔《荷尔德林诗的阐释》
草的凋谢叫零,木的凋谢叫落,凋谢是叶子从主干萧萧而下的过程。秋天的空气干燥萧瑟,气温下降,草木摇落,飞鸟南翔。冬天北风凛冽,大雪封门,蓑衣、檐灯之类带来温暖的事物,变得极为珍贵。人们收拾好一年的收成,塞紧门窗,燃起炉火。刮过村庄的寒风反复销蚀村落,令万物蛰伏,也蕴含着把健康人性与自然要旨契合为一的本质。
村落里的时间,是一种氤氲闲散的混沌时间。在这样的时间里,没有人会做揠苗助长这样的蠢事,而是依照节气,该播种时播种,该收割时收割,该耐心等待时则不急不躁,等种子发芽、叶子长出,等花开花落、果实成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切都如此平淡无奇。
与西方的万圣节、复活节之类相比,中国的二十四节气“没有阴影,没有古风,没有秘传,没有绚丽而又昏默的冤孽”,而单纯是天地人神的流转相遇。
对自然季节的认同也就是对机械时间的抗拒。迈向自然时间,生命获得了季节性的轮回,村落里的人们生活在自然之中,对季节性的物候转换远比城里人敏感。他们眼里尽是时间的章节,记录着一代代人在岁月中延续下去的场景。
村落里的事物以初始的原色朗朗呈现,而不是在时空、精神上被人为地分割成碎块。村落里的饮食起居、仓储收纳、筑场修屋、春酒贺寿、羔韭祀神等,无不遵循四时八节之序,村落中的人也被时间的流水静静阻隔在倏忽万变的世界之外。劳动者种田、养蚕、纺织、染缯、酿酒、打猎的劳动场景,定格于千年岁月,无不是在世伦理的核心关怀。
只有充分体验时间,即与人的生命及其价值相关的时间,才会对出生和栖居之地生发出经验性的表达,它寄寓着熟识、亲近、眷恋、舒适等情感性因素,能诗化时间、诗化人生,诗化生活的结构,并从中获得关于世界的真理性答案。
村落的哲学语境
中午时,在褐色的粮田里,生长作声,笔直的茎秆上,麦穗向一边折颈。——荷尔德林《家乡》
哲学的确是一种乡愁,包含了个人的焦虑,这是一种希望所到之处都如居家的要求,是对神话中的返乡无法实现的哀叹,对于某种更好世界的思念。村落是自然聚居群落,兴盛与衰亡的命脉正根系于这种乡愁之上。
村落承载了人类生活的轨迹,托举起古老凝固的文明,以及所有的生息繁衍。在农耕时代,农民居于其中,是村落的支撑者、沉默者和受难者,他们安土重迁,安于永远轮回的生命,村落里的生活就是他们的全部,是古老族谱里无尽循环的历史,书写着一方血脉的绵延连亘。人栖居之村落即为家园,离开它时,则成故乡。
村野草木之间,村落的整体形象和内在的精神世界开始清晰起来。照料农作物需要一个稳定的居所,当“植株的固定”引导了“人类居所的固定”,就得结束游牧状态,和自己的作物一样定下心来,扎根于大地的某一位置,狩猎采集从此成为副业,人类开始有了家宅或聚落;“诗意地栖居”也就成为可能。
“返乡”的普遍形态便是回到村落,那里不是以商业化的“旧时光、老地方”面貌做噱头的乡村旅游景观和乡愁消费,而是回到心灵与回到原初。故乡的村落“风情如故,欣荣昌盛,在这儿生活和相爱的一切,从未抛弃真诚”。
村落静静守望,麦子茁壮成长。晨风昏雨,温柔地落在五谷丰登的田野上。与土地打交道的农耕生活,促使人与村落缔结最质朴、亲密的关系。无论我们这个时代的变迁是如何剧烈,有多少正在远离我们而去的东西,村落的清朗风月,如同一种静默的昭示。
建筑格局、劳作场景、生活氛围、乡土故事、饮食风味、节庆风俗,所有看似细微琐屑的事物,都在微小中包含了全部的生活,澄明与遮蔽之间,蕴含着素朴的真理。村落显然被时光赋予了一种形而上的意味,一种存在主义哲学的高度。
村落是对乡愁的治愈
哲学本是乡愁,是处处为家的欲求。——诺瓦利斯
乡愁最早曾经是一个医学术语,包含疾病与痛苦的含义。在17世纪曾用来描述雇佣军在远离祖国的战场上表现出的一种极度思乡的状态。从医学的症状上看,“患者”表现出“沮丧、忧郁、情绪不稳定”,出现反复哭泣、厌食、全身消瘦等症候,甚至产生自杀倾向。
从精神状态来说,则是因为过于强烈的思念,患者心理感受出现变异,混淆了过去与现代、真实与想象。早期治疗乡愁,医生借助的是水蛭、催眠乳液、鸦片或者一次现实中的返乡。
作为一种大众的疾病,医生们在患者的头脑和躯体之中,并没有找到与乡愁对应的位置(反射区),这种古怪的疾病变得越来越难以捉摸。在18世纪,社会学和人类学关于乡愁问题的讨论越来越热烈,这个命题很快从临床内涵转向其象征意义。
现代的人们大致上可以认定,总体而言,乡愁是一种积极的情感倾向。它首先是某种遥远的回忆,令人沉浸在细如游丝却又深长低回的牵动之中。其次,乡愁的对象并不一定是具体的家乡,而可能跨越边界迁移到了遥远的地方。还有,乡愁所怀想的时光,实际上可能是对一个不同时代风尚的怀想——童年、梦幻、田园的诗意或更为缓慢的节奏。
从19世纪开始,“村落”成了浪漫派乡愁的中心比喻。根植于村落生活(尤其是乡村人际关系、空间载体和道德生活记忆)的乡愁,具有古典世界观的某种延续,朝向的是本真、整体性的存在。
每一株农作物的根茎里,都隐藏着造化多年以前的精灵;每种动物的生老病死背后,都有着大自然智慧的光华与刻痕。浪漫派为了凸显乡愁这种情感的特殊性,寻访历代的哲学、艺术、语言与星辰,指征其感性、私密的一面,包含了恋土、怀旧、思乡的复杂情感,使乡愁的文本兼具了多种价值诉求和伦理意义。
土生万物,地载群伦
人不会真正地从水、燃料、蔬菜中异化。那些都是古老人类之根。——斯奈德
村落不仅是个人的故乡,还是全人类发展进程中曾经的生存家园。村落的盛衰也启动了我们回望故乡的心理位置。一个被乡愁笼罩的具体空间或者“地方”,意味着一个人或一个族群记忆、体验的核心。地理学家莱尔弗论述过,共同感、归属感和“地方意识”,只能出现在那些人和“地方”深度关联、情感深深扎根之处。
乡愁是空间的远方,更是时间的过去。在诺瓦利斯的断想中,哲学便是一种还乡行动。《荷马史诗》中的《奥德赛》,其中的“奥德修斯返乡”,其实就是回归他的故乡或者说解决他的乡愁问题。
村落绝不是一首高蹈抒情的田园牧歌,它包含着一段段沉郁的乡土叙事。曾经,交通不便与资讯闭塞,构成了对外来文化的适度屏蔽。但即使如此,村落仍是挥之不去的记忆和眷恋,是铭刻着艰辛和殊荣的长卷。“礼义仁智信”“温良恭俭让”“推己及人”这样的儒家伦理,也正是在漫长的岁月里由乡土村落所孕育。村落盛衰构成乡土世界沉默而永恒的风景,甚至成为诗意家园或民族无意识里的深层隐喻。
我们知道它掺入了美化和理想的成分,但“返乡”仍是离乡游子不时涌起的冲动和念兹在兹的情结。有一个悖论恒久存在,即人只有离开故乡(地方)才能构成思乡的前提。由此展示的只是一个想象的村落,而不是乡村的实存。
每年春节假期,总会有人千里迢迢返回家乡。乡土村落是人心理的后花园,是一个相对安稳的环境,村头一棵树、一座桥、一条小溪流,常常数十年没有变动,这样就带来了一种令人安心的定位感。
但当返乡的年轻人再回到城里,有时会发现自己熟悉的那个街道已经整体改造得认不出了。对他们而言,村落就是对乡愁的治愈,是他们的生活之“根”和文化之“根”。
客居异国他乡的游子会把生育了他们的“老娘土”带至天涯海角,也是对乡土浃髓沦肤的无上感戴。在永恒的忘却以及偶存的记忆之间,村落扮演了媒介的角色,提醒我们开启“回家”的精神历程。
重操乡音,寻找家门
乡者何也?乡其居也,雁以北方为居。何以谓之居?生且长焉尔。——《大戴礼记·夏小正》
村落是农耕民族共同的生命背景,在中国长久的历史演进与积淀中,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符号,被赋予了某种象征意味。村落的风景同样是一种社会文化的产物,是投射于大地之上的一种观看方式,有其特有的技巧和构成方式。
清代郑燮曾说“毕生之愿,欲筑一土墙院子,门内多栽竹树花草,清晨日尚未出,望东海一片红霞,薄暮斜阳满树,立院中高处,俱见烟水平桥”。可见这种回归田园的心愿,古今中西攸同。这里无所谓仕与隐,也无所谓城市与乡村,人与粮食、土地与村落,一切自然而然,呈现出最本真的生存状态,人的心灵也处于最本性的此在状态。
白墙灰瓦,檐柱和梁椽上漆色斑驳,幽深的寂静敲打着斜阳。村落带有简单、粗糙、野性、朴素的特质,历史地、美学地呈现着时代生活的存在状态。
田园村落榆柳掩映、桃李花开、鸡犬相闻、宁静安闲,象征着古老的文化传统,有着强大的亲和力。村落兼具村制与聚落两方面含义,它是由家族、亲族和其他家庭集团结合地缘关系凝聚而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家户的不足性要依赖村落社会来弥补,由此形成了家户对村落的依赖性。
村庄的房屋院落不像都市建筑那样整齐划一:材质往往就地取材,往往由祖屋改造而成,墙缝里布着青苔,满墙的斑驳记录着消失的时光。临街的房屋常常故意不连贯,三家五家零散错落,乡间小路也就时显时断,景随步移,外来人有时就会漫不经心地迷失方向。
在农耕时代,细雨蒙蒙、酒旗斜挂,清溪、碧树、幽谷、远山、曲径、菜地、田园、农具、传统美食等写意而出的村落影像,是艰难世路难得的慰藉;犁铧沉重,背后的村庄是人们此生的起源和终结点;土地的生息枯荣和庄稼的新陈更替,构成了人生的全部。在文学文本中,“村落”通常以一个整体出现,天上阴晴不定,麦浪随风翻滚,让人时而忧戚时而沉醉。村落之美学意象,从来都是丰盛端庄的。
栖居与守望
回归事物自身,即回到那个先于知识的世界中去。——梅洛·庞蒂
山野村落展开在面前,“土气息,泥滋味”,闻一闻便会有微醺之意。人是朴实的人,庄稼是实在的庄稼。腊酒飘香、鸡豚丰盛,独特的人情世味,连同田垄里的绿苗、土黄色的河床,还有一代代的民间歌谣、野史笑话、神怪传奇、荒诞民俗,都显示着生命的自然面貌。人们沉浸其中,能体味出传统乡村生活的精微奥义和对人心灵的滋养。
中国古代士人的精神世界,永远在“滚滚红尘长安道”与“田园将芜胡不归”之间往复摇摆。在单向度的地理空间之上,村落又有着时间、历史和人文的深度。“人情同于怀土兮,岂穷达而异心”(王粲《登楼赋》),村落承载着不同时空的人们所赋予的多元象征意义,承载着那些从乡土世界流浪出来的人们注定无法安置的情感。
优秀的文化都能从民间寻找出它的根脉,昌盛的文明皆因为有深厚的民间文化孕育。民间文化枯萎了,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文化繁荣。当遥远的精神故乡,已经成为一种奢侈的遐想;乡村振兴却正是一个契机,也是一种启蒙。它包括文化、个人以及社会诸方面的全面提升,每一个人可以既是田园诗意的表达者,同时又是乡居生活的实践者。在这个意义上,一个不再继续衰败下去的村落,才是全部的意义所在。
这是对中国乡村的一种文化自觉。它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在旧有的土壤重新生成,它力求在初始之地提炼出有益的精神元素,构建迥异于传统社会但具有相对恒定性的社会结构与人地关系。它不是对现成事物的描述,而是对适时出现事物的刻画,它不是怀旧的哀歌,而是未来的预言。
站在现代的时空对传统回望,在一个个面貌迥异的山沟山寨山庄山村或类似的乡土聚落里,有的人会在其间得到灵光一现的妙思,有的人在纯朴的民风里发现未泯的古道人情。村落承载了不同时代人们对世界的独特体验,体现了悠远的文化建构与美学理想。天地间混沌苍茫,旷野中蜃气弥漫,在目力所及的村落里,万物生长无不显出自然焕发的本能。
(作者:刘东黎,系中国林业出版社原社长、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