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2月6日电 记者孟歆迪6日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上海市落实〈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近日发布。
2023年12月7日,国务院发布《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赋予上海“打造国家制度型开放示范区”的新的光荣使命,也为新形势下上海自贸试验区深化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指明了方向。为全面落实总体方案各项试点任务,上海制定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聚焦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率先实施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改革、推动相关边境后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保障措施8个方面,提出117项措施。
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是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在金融领域,提出便利电子支付服务提供、支持境外电子支付机构持牌经营、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资产管理、探索在临港新片区放宽非居民并购贷款限制、支持跨国公司设立全球或区域财资中心、进一步优化各类资金池业务、深化建设再保险“国际板”、提升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功能等措施,助力经营主体提升统筹配置境内外资金的能力,推动上海金融市场和产品面向国际的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上海市商务委主任朱民介绍,作为上海自贸试验区贸易监管制度创新的具体举措,总体方案中涉及“单一窗口”的任务有三项,一是支持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数据跨境交换系统,采用国际公认标准及可获得的开放标准,加强系统兼容性和交互操作性;二是通过国际合作,分享数据交换系统开发和管理领域的信息、经验和最佳实践,共同开发数据交换系统试点项目;三是增强电子发票跨境交互性,鼓励分享最佳实践,开展国际合作,推动电子提单、电子仓单等电子票据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