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6日电(记者任欢)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印发《关于推荐评选2024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决定在2024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团结激励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全国五一劳动奖包括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其中,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以及驻外机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授予中国籍员工。全国工人先锋号授予上述企业、事业、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以及驻外机构所属的部门或单位。
通知明确,此次表彰分为常规表彰和单列表彰,对符合《职工职业技能比赛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管理办法》的获奖者,对在国际重大活动、抢险救灾或完成重大专项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单列表彰。
通知要求,推荐评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推荐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人选中,产业工人不低于35%,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0%,科教人员不低于20%,农民工不低于10%,注意推荐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少数民族职工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5%。要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通知还提出要注重推荐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团队和个人;积极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等重点产业,推荐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中,重点产业的比例不低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