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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4年02月01日 星期四

    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发挥专业特色 服务海南自贸港生态环境资源保护

    作者:张霞 《光明日报》( 2024年02月01日 08版)

      海南师范大学致力于海南省卓越师资和高级专门人才的培育,建校70余年来,已为社会培养出20万余名基础教育教师和各类高级人才,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学校法学专业创设于2006年,2015年成立法学院。历经10余年发展,学院秉持“崇德尚学 求是创新”的校训,依托学校的特色和优势,打造教学、科研、服务三位一体学科特色,成为海南省法学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深耕特色 培养优秀人才

      学院以法学理论、环境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为主干学科,重点发展纪检监察、知识产权、涉外法治等新型学科,现拥有海南经济特区法治战略研究基地、海南省廉洁文化研究基地、海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海南省“双百”人才储备团队——自贸港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团队、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海南师范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6个优势平台。

      自建院以来,学院精准对接国家和海南自贸港对法治人才的需求,设置法学专业本科生人才培养特色模块,注重培养学生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自贸港法律风险防控、知识产权、纪检监察、涉外法治等方面的专业素养,成效显著。在校本科生发表论文60余篇,获得国家奖励30余项、省级奖励50余项、校级奖励600余项。有近百名本科毕业生被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录取为硕士学位研究生,数十名本科毕业生到国外高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近年来,法学专业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5%以上,主要在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企业法务部门等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获得各界广泛好评。

    立足海南 建强科研团队

      学院坚持“立足海南、服务南海区域合作”的理念,充分发挥专业特色,依托环境资源法学等4个主干学科,以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开展自贸港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控研究,成效显著。学院环境法专业紧扣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需求,形成独具特色的研究成果,为地方环境立法作出积极贡献。

      自贸港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团队现有专任研究人员15人、核心研究人员9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4人,聚焦服务海南自贸港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开展研究,获评海南省“双百”人才储备团队。团队研究领域涵盖环境刑法、生态安全风险防控、海洋环境保护法基础理论,以及陆海环境与治理一体化法律实践与风险防控、环境安全法律教育与风险防控、生物安全保护与风险防控。在充分挖掘海南自贸港建设地缘优势的基础上,团队依托海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系统研究海南自贸港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系统,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生态安全犯罪对策研究》《侵权类民刑交叉案件的法律责任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研究》、海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海南自贸港生态安全风险防控研究》,立项《海南自贸港背景下生态环境犯罪治理路径研究》《海南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关于完善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机制设置的建议》等多篇咨询报告被采用,出版《生态安全犯罪对策研究》《污染环境犯罪的社会治理机制研究》等专著。

    发挥优势 服务地方发展

      学院坚持以服务地方为己任,充分发挥人才、专业及科研优势,整合利用优质资源,主动对接海南自贸港发展需求,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023年,学院正式加入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牵头成立的全国师大联盟,与18所师范类法学院建立共识,构建生态环保风险防控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教师交流互访、学生交流互访及联合培养的合作模式。

      自获评海南省“双百”人才储备团队以来,自贸港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团队带头人先后应邀为省内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保风险防控专题讲座80余场次。团队核心成员积极为社会服务,两年来,先后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授课300余场。

      2021年,团队带头人担任三亚市吉阳区大茅村驻村书记,以专业知识服务乡村振兴事业,遵循“党建引领、教育现行、法治同行、产业必行”的工作思路,以乡村风险防控带动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提升乡村治理精细化水平。两年间,开设张霞法律援助工作室,大茅村法治大讲堂,为大茅村法治建设、法制教育及法治队伍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有效提升了大茅村的治理水平和治理效能,使大茅村先后荣获“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国美丽休闲乡村”和省级“优秀党组织”“乡村振兴示范村”等荣誉,在党建引领、法治教育方面的典型经验入选多所省内院校的普法及授课案例,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法治建设提供了全方位保障。

      与此同时,学院还与省内外60多家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在人才培养、学生实习和就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人员交流挂职、政策咨询、社会服务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入务实的合作。与吉林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及国内其他知名高校的法学院和研究机构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聘请60余名知名专家作为兼职教授。近年来,学院积极组织师生到全省各市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民法典等公益宣传和宣讲活动2000余场,社会反响良好。

      (作者: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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