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5日电(记者张蕾)生态环境部25日公布2023年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2023年1月至12月,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9.4%,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持平,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发布显示,2023年1月至12月,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1.7%,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4%,同比持平,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其中,长江流域、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珠江和黄河流域水质为优,淮河、辽河和海河流域水质良好,松花江流域为轻度污染。
2023年1月至12月,209个被监测的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4.6%,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4.8%,同比持平,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205个监测营养状态的湖(库)中,中度富营养的有8个,占3.9%;轻度富营养的有48个,占23.4%;其余湖(库)为中营养或贫营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