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3日电(记者温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3日发布的数据显示,近3年,银行机构向脱贫地区累计发放贷款19.7万亿元,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4.4%;农业保险为脱贫地区累计提供风险保障4.3万亿元,年均增长7%;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累计发放2778亿元,支持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651万户次。
目前,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大型保险公司均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金融监管总局不断完善金融支持政策,要求持续增加脱贫地区金融供给,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贷款实施3个百分点的不良容忍度。
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大中型银行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分支机构,将70%以上的新增可贷资金用于当地,助力补齐发展短板。统计显示,3年来,银行机构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累计发放贷款超3万亿元,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5%;国家助学贷款累计发放1696亿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758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