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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4年01月10日 星期三

    2023年前11个月全国新办涉税经营主体超1500万户

    作者:本报记者 陈晨 《光明日报》( 2024年01月10日 09版)

      本报北京1月9日电(记者陈晨)国家税务总局9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1至11月,到税务部门新办理税种认定、发票领用、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的经营主体(以下简称“新办涉税经营主体”)达1515.1万户,同比增长25.4%,两年平均增长11.9%。

      “涉税经营主体是经济运行的‘晴雨表’,也是感知市场温度的敏锐触角。”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练奇峰介绍,2023年前11个月新办涉税经营主体中,当年即领用发票、有收入申报的税收活跃户达1055.7万户,占比69.7%,较上一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点,表明涉税经营主体活跃向好。

      从产业发展结构看,2023年前11个月,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核心内容的“三新”经济新办涉税经营主体达455.4万户,占全部新办户的30.1%,较上一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其中,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业新办户数同比增长32%,实现较快增长。从区域分布看,2023年前11个月,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四大经济圈累计新办涉税经营主体699.4万户,占全部新办户的46.2%。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以连续十年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先后分五批推出109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包括推进“政策找人”、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上线“新办智能开业”功能等具体举措,全力护航涉税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为涉税经营主体进一步梳理税费优惠政策,让服务的“春风”吹暖市场。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推进新办涉税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为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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