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8日电(记者靳昊 通讯员张智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日前联合发布《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全面系统规范了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法治保障。为更好地落实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间协作配合,司法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该办法。
办法强化部门协作,要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环节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管场所应履行法定职责,告知有关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向法律援助机构转交法律援助申请、提供相关文书材料。规范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及函告程序,对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作了专门规定。
办法优化多举措保障,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告知变更开庭日期、强制措施或者羁押场所等重要信息,在法定时限内规范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为法律援助人员会见、阅卷、了解案情等提供便利,保障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职。办法强化全方位监管,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要求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多种方式监管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做好协助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