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召开东北振兴座谈会,三次视察吉林,为吉林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指出新路。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守正创新,依法履职,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制定贯彻落实施工图,形成重点任务清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的重要指示,率先制定、及时修订黑土地保护条例,将“梨树模式”写入法规,监督推进“千亿斤粮食”工程建设,助力吉林当好国家粮食稳产保供“压舱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对营商环境建设进行专题询问,开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实体经济发展监督,等等。
坚持以高质量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今年制定修订法规26件,纳入省委工作要点的数字产业等4件条例全部完成,及时清理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召开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制定实施提高立法质量的意见、提高审议质量的意见,坚持开门立法,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把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体现到每一件法规之中。不断创新丰富立法形式,突出“小切口”立法。会同东北两省一区开展区域旅游、边境管理协同立法,指导长春、四平、辽源开展辽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
坚持以高效能监督推动工作落实。监督选题上求准,监督方法上求实,推动问题解决上求效。今年重点对专项债券、国有资产情况开展监督,连续2年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省委报告。开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与公检法共同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监督,以监督合力推动生态环保领域问题解决。
坚持以高水平代表工作畅通民主渠道。制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代表培训,实现新一届代表培训全覆盖;组织“代表进家站,履职为人民”实践活动,五级代表全部进家入站;开展“优秀代表建议”评选,鼓励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如实反映代表参会等履职情况。
坚持“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在自身建设中全面提升人大工作之效。突出政治机关第一属性,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制定实施加强全省各级人大联系的指导意见,连续2年召开全省市县人大主任座谈会总结交流推动工作,形成三级人大协同、五级代表联动的工作机制。集中修订代表大会、常委会议事规则等5部法规,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机关干部守则,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大工作队伍,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