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武堂】
习近平主席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用好法治这个基本方式,更好推进军事治理各项工作”。习主席的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法治与军事治理的关系,为全面加强军事治理指明了方向。正确理解坚持依法治军与加强军事治理的内在联系,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动军事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以高水平治理推动我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依法治军是全面加强军事治理的必由之路
法治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一支现代化军队的鲜明特征。贯彻依法治军战略,是党中央把握新时代建军治军特点规律、从强军事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实现军事治理体系和军事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
厉行法治、严肃军纪,是治军带兵的铁律,也是建设强大军队的基本规律。我们党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始终高度重视用严格的法规、严明的纪律建军治军。可以说,人民军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不断加强正规化、法治化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高度重视军队法治建设,强调“依法治军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充分体现了对新时代建军治军规律的科学把握。当前,我军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整体转型、体系重塑,军队建设、管理和作战行动更加强调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只有持续推进政策制度改革攻坚,建立符合现代军事发展规律、体现我军特色的组织体系、组织模式和制度安排,使其向着法治化目标迈进,才能真正构建现代军事治理体系,提高现代军事治理能力,以高水平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
随着大量先进技术和体系化装备运用于军队,军事组织的复杂性、作战样式的整体性、军事行动的系统性更加凸显,只有严格依靠法治,才能确保其协调一致、运转自如。法治是以规则治理为主要特点的治理模式,具有明确性、稳定性、规范性,通过科学设置军队组织形态,构建高效领导指挥体制,合理配置军事权力,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从世界新军事革命规律来看,军队的现代化不仅是装备和技术的升级,更重要的是治军理念和治军模式向现代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转变。推进军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核心是推进军事治理法治化;法治化是军事治理现代化的主要特征,是军事治理体系走向成熟定型的重要标志,是现代军事治理的最高境界。
全面加强军事治理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涉及国防和军队建设方方面面,涉及跨军地多领域协作,必须体现多元、交互、合作、协商和共治理念。法治具有强大的引领、规范与整合功能,能较好地调整各阶层关系,协调复杂的利益诉求,促进各类主体的良性互动。同时,法治作为一种集权威性、连续性和强制性为一体的治理方式,拥有一整套确保法规制度落实的体制机制和运行环节,这正是实现现代武装力量聚合、提高治理效能的必备要素。在全面加速推进备战、改革、建设的过程中,通过构建科学合理、能够准确反映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规律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把各种主体力量及资源优势、技术优势、能力优势等融合为一个有机整体,促进军地在多领域、多层级间保持相互促进、相互协作,进而为形成高度集中统一、系统集成的治理体系和强大治理能力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无论是军事治理体系的完善,还是军事治理能力的提升,法治都扮演着“轨道”角色,为实现功能耦合与效能聚合发挥更完备、更全面的保障作用。
现代军事治理根本上是制度之治
制度是军事治理的重要基础,制度的性质决定军事治理的方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作为我们党在不同历史阶段将规律性的内容规范化、体系化、具体化的制度成果,构成了现代军事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是推进军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现代军事治理根本上是制度之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层次。
一是确立基本军事制度。规范军事领导权配置,确定军事领导指挥关系,明确一支军队的根本性质,这是军事治理的最高层次。我军是由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缔造的人民军队,党的旗帜就是军队的旗帜,党的方向就是军队的方向。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的核心要义,是依法治军的最高要求,也是现代军事治理的最大优势和根本保证。我国宪法、党章都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武装力量的领导地位,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形成了包括坚持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党中央、中央军委,中央军委实行军委主席负责制,实行党委制、政治委员制、政治机关制,实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等在内的一整套制度体系,为现代军事治理提供了最重要、最根本的治理依据。
二是确立军队领导指挥体制。规范军事机构部门职能职责,实现规范与调控军事活动的目的,这属于军事治理的中级层次。依法治军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把军队领导管理体制和联合作战指挥体制贯穿于军事法治体系之中。国防法、军队党的建设条例、军队政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不仅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作为根本政治要求突出出来,并对贯彻这一重大制度进行了谋篇布局、建章立制,进一步强化了党的领导地位的法律权威,确保党指挥枪的根本原则和制度落到实处。同时,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权力,明确“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管理指挥体制,构建军委—军种—部队的领导管理体系以及军委—战区—部队的作战指挥体系,强化军委战略指挥、战略管理功能,创新了军事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提高军事治理效能奠定了法制基础。
三是明确部队建设依法运转工作机制。规范军事行为的指导、协调、控制、监督等各个环节和手段,使军事活动的所有主体按照一定规则和程序履行职责,保证各种军事活动处于有序状态并实现预定目的,这是具体军事治理方式。我们党在不断探索治军规律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形成了一整套部队建设运转机制。从法治精神的具体要求来看,依法治军以及军事治理在实践中都体现为法治秩序,即凡事有章法、办事有程序。按照现代军事治理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原则,《军队基层建设纲要》明确规定:“党委机关应当把依法治军作为基层建设的基本方式确立起来,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这一规定要求全军部队建立依法运转工作机制,提高基层治理的法治化、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确保工作循于法、秩序统于法、忙乱止于法。
不断提高军事治理法治化水平
“良法善治,国强军兴。”现代军事治理包括党的领导下的军事治理体系与军事治理能力,二者是一个有机整体,同向共趋、同频共振。全面加强军事治理,必须扭住依法治军战略不放松,统筹推进依法治军与军事治理,确保军事治理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军事治理具有鲜明政治价值,最重要的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靠坚强的领导核心进行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强力推进。全面加强军事治理,必须强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提高军事治理法治化水平最根本的政治保证。当前,要加强军事治理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将依法治军与军事治理重大问题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强化各领域治理、全链路治理、各层级治理,通过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推进依法治军、加强和改进军队战略管理等,形成党绝对领导、国家投入、军队主导、社会参与的军事治理结构,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推进军事治理取得新成效。
制度是治理的前提和依据,全面加强军事治理,必须依靠一整套符合现代军事发展规律、体现我军特色的科学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高到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在领导推进强军事业的进程中,积极推进军事治理探索实践,形成一系列全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新征程上全面加强军事治理,要积极适应军队职能任务需求和国家政策制度创新,加大政策制度改革力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巩固拓展国防和军队改革成果,进一步夯实军事治理的制度根基。重点是全面推进军队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完善武装力量体制、兵役制度、军事训练制度、国防科技创新制度等。同时,在军事制度的体系上凸显系统性,在制度的关联上注重协调性,在制度的内容上强化科学性,形成相互支撑、协调一致、有效管用的体制机制。
在法治轨道上加强军事治理,关键是以良法促善治,大力提升军事治理水平。一是增强依法治理的法治思维与法治素养。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行动、规范行为,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与行动自觉。二是完善依法决策指导、科学统筹的工作机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厘清各级党委、领导、机关、部门的职责权限,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编制各项工作“运行流程图”,形成权责分明、程序公正、技术先进的决策机制与边界清晰、链路顺畅、运行高效的工作体系,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推动军事治理向更高水平发展。三是健全保障法律执行、运转、实施的具体制度。积极适应部队编成新特点、战建运行新体制,结合部队管理的职责界面和运行链路,运用“制度+科技”“人控+机控”,探索“法治+德治+智治”的治理模式,固化程序、优化流程、全程跟踪、适时纠偏,用法定标准模式杜绝违规操作,突出运用法治提高打赢现代战争的能力。四是强化法律监督问责机制。充分发挥新体制优势和效能,探索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执法监督评价问责体系,运用纪检、监察、审计等法治手段,常态开展监督检查,加强重点敏感领域监督,对军事训练、政治纪律、选人用人、作风建设等领域从严监管,严厉纠治突出问题,切实将军事制度的显著优势转化为军事治理效能。
(作者:毛国辉,系国防科技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