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3日电(记者靳昊)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南沙意见》),为加快推动广州南沙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推动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供司法政策支持。
广州南沙地处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是广州发挥大湾区区域发展核心引擎作用的重大承载平台。《南沙意见》关注广州南沙实际司法需求,对服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涉外涉港澳审判机制建设和纠纷实质化解机制、国际区际司法交流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推动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促进粤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提供助力。《南沙意见》充分考虑了广州南沙“一国两制三法域”的司法环境和地方法院有益探索实践,既注重实用性和可行性,又为鼓励细化和创新制度预留了政策空间。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印发《关于支持和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意见》。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加强调研评估和指导落实,推动三个文件有效衔接、协同发力,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系统、实用、精准的司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