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西北陆坡二号沉船(以下简称“二号沉船”)以排列紧密、码放整齐的原木为主要堆积。海床表面虽然船体已不存,但原木的平面分布明显呈船形,一眼望去,满目漆黑。
原木外表皆呈黑色,经初加工,剥去树皮、枝杈,截成一定长度,短者约0.6米,长者近2.5米,直径9至28厘米不等,质地坚硬,保存状况较好。采集的样品经中国林科院木材研究所检测为柿属乌木(Diospyros ebenum),主要分布于斯里兰卡、印度南部、安达曼群岛、尼科巴群岛等热带地区。
乌木亦称“瑿木”“文木”“乌樠木”“乌角”等,木质坚硬,密度较大,色泽多呈黑色,不同于俗称“阴沉木”的杉木、柏木、楠木、栎木等久埋地下而未腐朽的木材。乌木的记载最早见于西晋崔豹《古今注》,“瑿木出交州、林邑,色黑而有文,亦谓之文木”。隋唐时期,有从东南亚、南亚大量进口乌木等木材的记载。
明代前期朝贡贸易盛行,《明会典》《明史》《西洋朝贡典录》等典籍中有占城(今越南中部)、暹罗(今泰国)、真腊(今柬埔寨)、爪哇(今印度尼西亚爪哇岛)、满剌加(今马来西亚马六甲)等地向明朝廷进贡乌木的记载。
乌木在明代社会应用十分广泛,可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制作成不同器具。乌木除作为床榻、橱柜、茶几、桌子等家具的原料外,还可做成印章、扇骨、镇尺、筷箸、枕木、乐器等涵盖日常生活多个领域的小件器物。二是可做成药材服用。《本草纲目》载:“(乌木)解毒,又主霍乱吐利,取屑研末,温酒服。”二号沉船船体在海床表面基本无存,但所载乌木却少见蛀痕。除硬度大、海洋生物难以蛀蚀外,还可能与乌木药性较强、生物厌食有关。
明代玲珑巧致的榫卯结构、丰富繁复的髹漆工艺极大提升了木制家具的制作水平,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上层社会对于乌木等名贵木材的需求,产生了巨大的市场。同时,木制家具、装饰的流行也刺激了海外走私贸易的发展。由于国内产量难以满足市场需要,商人遂将目光转向东南亚、南亚等地区,将名贵木材转运回国以获利。
二号沉船遗址中,除主要货物原木外,还发现少量陶瓷器和夜光蝾螺。陶瓷器以酱釉陶罐为主,瓷器数量较少,其中“仙人乘槎”“喜上梅梢”“海螺”等纹样的青花碗,为明代弘治时期的典型器物和传统装饰纹样。“仙人乘槎”喻指一帆风顺、平步青云;“喜上梅梢”象征好运、福气的到来;海螺纹则是佛教吉祥八宝图案之一,寓意和平安谧。
从二号沉船遗物的数量、种类和性质看,乌木明显为船载货物,陶瓷器则为船上生活用品。
明代中期朝贡贸易逐渐衰落,虽然官方继续执行海禁政策,但实际上民间私人贸易已日渐兴盛。广东、福建沿海各地商人多经营海外贸易,不断往返于东南亚各地,并且多采取转口贸易的形式。马六甲当时就是沟通印度洋和南海的主要中转港。因此,二号沉船很可能是一艘来自广东、福建沿海的民间私人商船,在马六甲卖掉了中国货物,采购了来自印度洋地区的乌木后,经南海返回中国。它在穿越南海西北陆坡海域时失事沉没,其目的地应是广东或福建沿海某港口。
明清时期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多为顺差,水下考古发现的沉船一般以装载中国陶瓷器的出口船只为主,而自国外进口货物的回航船只则几乎没有发现。毫无疑问,二号沉船的发现,为研究明代中期社会经济形态和海洋贸易性质、贸易规模、船商背景、船员群体等提供了全新的材料和切入点。同时,二号沉船与满载外销瓷的一号沉船相距仅12海里,年代相近,一出一回,再现了明代中期海上贸易的繁盛景象,为研究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双向流动也提供了新的视角。
(作者:邓启江,系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研究馆员、该项目副领队;赵宋园,系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助理馆员、该项目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