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日前,国务院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规划部署了哪些重点任务?如何推动规划落地落实?9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
分阶段推进深圳园区建设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郭兰峰介绍,规划是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开发建设的基础性文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大定位、两阶段目标、四方面布局、四项重大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其中,三大定位即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先导区、国际先进科技创新规则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中试转化集聚区。两阶段目标是以2025年和2035年为关键节点,分阶段推进深圳园区建设。四方面布局即区域联动格局、区内空间布局、分区监管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四项重大任务,是协同香港推动国际科技创新、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中试转化基地、构建国际化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打造汇聚全球智慧的科技合作平台。若干保障措施,包括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强化法治保障、完善合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
郭兰峰表示,规划的出台,有利于深圳市创新科技管理机制、对接国际通行创新规则、开展国际协同创新、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有利于香港将自身科技创新、金融开放等优势与珠三角地区完备产业链深度衔接,推动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和规划发展北部都会区;有利于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内涵、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打造世界级创新平台和增长极。
广东省副省长孙志洋介绍,广东将加快制定省层面贯彻落实的重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指导深圳市加快编制出台规划实施方案,积极推动下放一揽子省市行政管理权限,赋予合作区更大改革自主权。
孙志洋表示,广东将扎实推进一批具有标志性的合作项目落地;主动加强与香港园区的规划对接和设施对接,联合建设国际一流的科研实验设施集群;围绕信息、材料、生命科学与技术等重点研发方向,积极引进布局一批港澳高校优势学科和重点科研项目,支持三地科研机构联合承担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共同建设大湾区中试转化集聚区;着力营造高度开放的国际化科研制度环境。
打造世界级的创新平台
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立高效的深港科技创新协同机制,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取得积极成效。
科技部党组成员、秘书长林新表示,科技部将在区域科技创新整体布局中加大对合作区的支持力度,支持深港在科技项目、人才培养、创业孵化、科技金融、国际技术转移等各个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打造原始创新和重要的新技术策源地,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构建更加开放的创新体系,营造更加国际化的科研生态,打造国际科技创新的新高地。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务司司长陈国基表示,规划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将为港深两地合作注入新动力。展望未来,香港特区会继续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与深圳携手并肩,协同推动合作区建设,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将合作区打造成为世界级的创新平台。
“深圳将全面落实好规划,强化深港更紧密合作,为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极点、打造世界级的科研枢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覃伟中表示,深圳将着力激发跨境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活力,连接国际科技创新网络,培育新兴产业发展新动能,推动“一区两园”协同开发建设。
构建高度开放的特殊监管体系
规划明确,基于深圳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现有的管理设施和基础条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福田保税区等海关监管区域建立产业、机构和个人“白名单”制度,对实施特定封闭管理的海关监管区域人员进出、货物流动实行“一线”“二线”分线管理,构建高度开放的特殊监管体系,促进创新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创造高度衔接香港及国际的科研制度环境。
其中,海关监管区域与香港之间设为“一线”,实行口岸管理;海关监管区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实行通道管理。
海关总署副署长孙玉宁介绍,前期,海关总署围绕促进深港两地创新要素跨境有序流动,指导深圳海关创新理念模式,积极支持合作区建设;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与互认,对相关科创人员、车辆跨境通行给予便利;不断优化海关监管模式,对成套设备实行“一企一策”,实施便利化检验措施。
孙玉宁表示,海关总署将紧紧围绕合作区的功能定位,按照规划要求,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完善已有的便利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确保“管得住、放得开、通得快”。
(本报记者 刘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