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4日电(记者张翼)为全面防范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食品安全造成的放射性污染风险,保护中国消费者健康,确保进口食品安全,海关总署24日发布《关于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有关规定发布。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负责人24日就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日本政府无视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和反对,于8月24日单方面强行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中国海关高度关注日方此举对日本输华食品农产品带来的放射性污染风险。为防范受到放射性污染的日本食品输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海关总署持续开展对日本食品放射性污染风险的评估,在严格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对从日本进口食品采取了强化监管措施。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采取紧急措施。海关总署将持续关注日本核污染水排海情况,视情动态调整有关监管措施,防范核污染水排海对我国民健康、食品安全带来的风险。